平南縣平南司法所成功 調解一起意外墜亡死亡賠償糾紛

裝修 法制 社會 平南縣司法局 2017-06-08

2017年5月25日平南縣平南司法所收到一起關於意外墜樓死亡糾紛案件的調查申請。

據悉,2017年5月24日中午12時左右,廣西平南縣月亮灣小區6期商業廣場在外牆裝飾工程施工過程中,李某藝因安全繩索太細的緣故不慎墜落死亡。其妻子吳某於次日協同兩個兒子李某傑、李某燊與李某藝父母李某金、潘某芳到平南司法所申請調處此事。李某集家人要求:承包方胡某鬆與廣西平南縣月亮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於李某藝施工中造成的墜落死亡事故作出補償。

經司法所調查,當時平南縣月亮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需裝修平南縣月亮灣小區6期商業廣場,遂僱用胡某煥來給商業廣場裝修。後包工頭胡某煥在未經月亮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允許,另外僱了李某藝代為裝修月亮灣小區6期廣場。其後李某藝在裝修過程中,由於安全隱患意識不強,使用的安全繩索過細,最後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繩索斷裂所以李某藝不慎墜落身亡。

在瞭解事情經過後,司法所多次召集雙方當事人來當面協商補償事宜。起初吳某珍方要求對方補償所有損失費用100萬元,胡某煥方表示金額數太高,其認為李某藝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安全繩索太細造成的傷亡,因此不接受如此高數額的賠償。月亮灣房地產公司則表示當初邀請裝修的人是胡某煥,而李某藝是胡某煥未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下僱用的,所以不承擔此次責任。當事人雙方各執己見,一直無法達成協議。最後經過司法所多次的以情理法方面來開導勸解,雙方終於在2017年6月1日的調解中達成一致意見:胡某煥與月亮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共同對李某藝的死亡一次性補償給吳某珍方(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被贍養人的生活費及交通費、誤工費等一切費用)合計人民幣伍拾貳萬壹仟元整(521000元)。雙方簽訂協議,調解圓滿成功。

最後,司法所在此呼籲廣大市民,在施工過程中,不管是承包方還是被承包方,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一定要高度注意安全問題,保證人身安全才能避免悲慘事故的發生。(平南司法所 覃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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