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一老太種植罌粟治病 情容法不容

種植業 毒品 法律 三農 紅山晚報 2017-04-14

聽信罌粟能治病

老太種植500餘株

今年63歲的王霞家住元寶山區某村。因為全家人都靠務農為生,長期的耕種勞作讓王霞患上了嚴重的風溼骨病。隨著年齡的增長,腿疼的毛病越來越嚴重,一到天氣變化時,更是疼痛難忍,王霞也曾嘗試過各種方法進行治療,但效果都不是很明顯。

2016年,王霞腿疼的毛病更加嚴重,走路都成了問題。而王霞的丈夫也在幾年前因病去世,家裡只剩下她一個人。雖然女兒時常過來看望,但女兒也有自己的家庭,不能常伴其左右。為了讓自己儘快好起來,不給家人添麻煩,也為了省下醫藥費,王霞四處打聽治腿疼的偏方,希望自己能儘快好起來。

一次偶然的機會,王霞聽人說用罌粟殼煮過的水可以治療腿痛,並且很多人都靠這個方法治好了病,聽到這個消息,王霞喜出望外。因為王霞曾記得,幾年前,公公曾給自己留下一顆罌粟籽(俗稱大煙葫蘆),王霞一直小心保存著。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2016年的4月份,王霞著手在自家的後院內種植了罌粟。在2016年6月份,當王霞的女兒來看望母親時,在後院發現了已經開花的罌粟。女兒趕緊告知母親種植罌粟是犯法的,讓其趕緊剷除。眼見罌粟就要結出果實,遭受了多年病痛折磨的王霞實在不忍心剷除,於是不顧女兒語重心長的勸導繼續種植。

但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僥倖。不久後,就在王霞等待著花朵結成果實的時候,被村民舉報至元寶山區公安分局。經過工作,民警在王霞家中查獲了510株罌粟並予以剷除,元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對王霞提起公訴,經審理元寶山區人民法院以王霞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至此,王霞幻想著種植罌粟給自己治病的想法成為了泡影,而年過六旬的她因為自己的行為也受到了處罰。

本案中,王霞種植了510株罌粟構成了犯罪,那麼,究竟非法種植多少株罌粟追究刑事責任?對此,記者採訪了元寶山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劉英華,劉英華告訴記者,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法種植罌粟500株以上構成刑事犯罪,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的也會受到治安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抗拒剷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非法種植罌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本案中,王霞種植了510株罌粟,已經構成了非法種植原植物罪的種植數量,故被判處刑罰。但如果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屬於違反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佰元以下罰款。

種植罌粟觸犯刑法

切勿有病亂投醫

在我國民間流傳著一種“大煙能治病”的偏方,有些村民為了能治病止疼,便將罌粟零星、隱祕地套種在莊稼地裡,還有的村民種植罌粟用來泡酒喝,甚至有人以此牟利。但罌粟在我國是被嚴令禁止私種的,因為罌粟是製取毒品的重要來源,在罌粟果上提取的汁液,可以加工成鴉片、嗎啡、海洛因等毒品,毒品不僅給人的身體和精神上帶來嚴重傷害,導致無數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更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嚴重影響了社會治安,給社會安定帶來巨大的威脅。所有無論是自己使用還是進行出售都是違法的。

本案的王霞為了除掉自己的病痛,沒有到正規醫院或者藥店購買藥品,而是私自在家中種植罌粟,本意是為了省錢,但卻受到了刑事處罰,得不償失。所以,也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切勿盲目聽信民間偏方,急病亂投醫,這樣不但延誤病情,一不小心還會犯了罪,使之造成嚴重的後果。(趙美美)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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