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款購買52套房產 百名紅通人員黃豔蘭案二審開庭

用公款購買52套房產 百名紅通人員黃豔蘭案二審開庭

圖片來自廣西高院

新京報快訊 據廣西高院消息,2019年7月5日10時,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黃豔蘭貪汙違法所得沒收一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鄧田英的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宣判。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的上訴理由及代理意見均證據不足,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採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全國、自治區人大代表及群眾共90人到庭旁聽庭審。

2018年1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百名紅通人員”33號黃豔蘭貪汙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

裁定:沒收黃豔蘭位於上海市普陀區長壽路748弄1號湖南大廈、閔行區虹許路788弄名都城、閔行區中春路8988弄79號、閔行區中春路8988弄84號等處23套涉案房產以及部分涉案房產出售、出租產生的收益;對黃豔蘭貪汙犯罪產生的違法所得追繳不足部分,繼續追繳;依法向相關銀行支付上述涉案房產按揭貸款欠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經審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黃豔蘭實施貪汙犯罪後逃匿境外。黃豔蘭用於購買涉案52套房產資金來源於國有公司公款,檢察機關申請沒收的房產及相關銀行賬戶存款屬於黃豔蘭貪汙違法所得。其中部分涉案房產系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相關銀行對按揭貸款房產依法進行了抵押,約定了擔保債權的範圍。

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黃豔蘭實施了貪汙犯罪,檢察機關申請沒收的財產屬於黃豔蘭貪汙犯罪所得及產生的收益,依法應當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裁定沒收。申請沒收的部分房產系支付首付款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相關銀行對該部分房產享有抵押擔保權,該部分購房欠款本息及實現上述權利的相關費用依法應當償付相關銀行,利息以按揭貸款欠款本金為基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利率計算,計算期間自各涉案房產欠款之日起至裁定生效之日止。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編輯 倪豔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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