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反腐追蹤:兩家信託公司高管涉受賄案分別被判8年和無期

6月26日,審計署網站披露了《2019年第5號公告:審計署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查處情況》(《公告》)。《公告》顯示,審計署跟蹤瞭解移送有關部門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查處情況,共公告了19起查處結果,有兩家信託公司高管在列。

首先是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誠信託”)原董事長王忠民涉嫌受賄問題。審計發現,2006年至2007年,王忠民涉嫌違規操作低價出售公司資產向特定關係人輸送利益,並收受錢款。2016年,審計署將此問題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2018年8月,江西省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王忠民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00萬元,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第二個是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山東信託”)原副總經理宋衝涉嫌受賄問題。審計發現,2012年至2017年,宋衝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在信託融資方面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錢款。2017年,審計署將此問題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2018年12月,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職務侵佔罪判處宋衝無期徒刑,並處罰金900萬元,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兩家信託公司不乏共性:均出現了顯著的業績下滑。截至2018年末,中誠信託管理信託財產規模3131.86億元,同比減少128.33億元;固有總資產224.64億元,與2017年基本持平。雖然全年累計實現營業收入24.82億元,同比增長9.68%,但淨利潤卻減少了1.59億元,同比下降11.73%。

中誠信託在年報中表示,受宏觀經濟增速下滑,貿易摩擦影響深遠和金融市場的波動性加大,信託公司的轉型和經營壓力加大。資產端,由於經濟下行,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交織出現,實體經濟下行帶來的風險向金融領域傳導,信託公司業務風險暴露率出現一定的抬升,市場的風險偏好有所下降,加重了優質資產的稀缺;資金端,在對資產管理市場嚴監管下,表外業務出現了負增長,社會融資轉向銀行信貸、票據和債券,加重了信託公司展業難度。

據天眼查統計,中誠信託當前涉及的法律訴訟多達1643起。其中,僅在今年5月份的涉案金額,就接近了5億元。

公開信息顯示,中誠信託初創於1995年11月,前身是中煤信託。2010年完成增資擴股,註冊資本24.57億元。據其官網顯示,中誠信託前三大股東分別為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兗礦集團,持股比例分別為32.92%、20.35%、10.18%。

“信託香港上市第一股”山東信託(1697.HK)不僅資產規模出現大幅縮水,淨利潤也呈現出負增長。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末,該公司信託資產規模為2319.22億元,較年初下降315億元,降幅為達1.9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8.72億元,同比下降2.5%。

此外,年報顯示,山東信託作為原告/被告牽涉15宗訴訟,涉及訴訟請求金額總計超過29億元。通過對比2017年、2018年兩份年報,單單2018年,山東信託作為原告,新增訴訟至少19億元。

山東信託的第一大股東為山東省國資委控股的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達47.12%。

在壓通道、監管趨嚴等因素影響下,2018年信託業“縮水”了3.55萬億元。截至2018年四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受託資產減少到22.7萬億元,同比下降了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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