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報:激進新政的推出 足協不作為難辭其咎

中超 中國足協 中國足球 足球 福建閩南網 2017-06-04

[閩南網]

足球報:激進新政的推出 足協不作為難辭其咎

­ 推卸責任是中國足球最大的悲哀

­ 記者程善評述 所有人都在等待著另一支靴子的落地,這便是新政的細則,在此之前,從足協到俱樂部,再到媒體和球員,都保持忐忑的心情。

­ 在談論新政的時候,我們必須首先明白的一個基本條件是:新政有著雙重性,就立意和初衷而言是積極的,因為新政是為了控制中國足球日漸失控的泡沫化現象,以及進一步促進年輕球員的培養,立意和初衷無可置疑。但就政策的出臺程序、合理性、可執行性而言,新政存在諸多問題。

­ 不管從哪個角度看,新政的出臺和實施都是一個博弈的過程,在這個博弈的過程中,“高層指令未經討論要求足協直接發佈”這樣的新政出臺內幕,讓足協和俱樂部自然而然地站在了一個立場,但毫不客氣地說,兩項激進新政之所以推出,足協和部分俱樂部其實難辭其咎,而在博弈的過程中,對抗只能讓新政朝著失控的方向發展,足協和俱樂部,這兩個中國足球圈真正專業的載體,在這個節點必須承擔起應有的責任,至少要保證,另一支靴子以相對平穩的方式落地。

­ [媒體的獨舞] 是中國足球的底線,也是中國足球的悲哀

­ 27日早上,新政發佈三天後,韓喬生在微博上留下了這樣一段話:“中國足球就2個俱樂部掙錢,這在哪個國家都不是正常的現象,一個沒有變現率和造血機制的聯賽就會像樂視體育一樣遲早出事兒。足協的新政就是要加大國內球員的流動性,加強競爭機制,提高青訓質量,減少球員成本,對中國足球是一件大好事,老闆都沒集體起來抗議,某些媒體那麼著急幹嘛?”(注:標點有修改)

­ 觀點對與錯姑且不論,最後一句“某些媒體那麼著急幹嘛”引人注意,從新政發佈到現在,除了魯能俱樂部表態支持之外,其他俱樂部全部失聲,一直參與、討論、批評、提出建設性意見的都是媒體和球迷。

­ 如果拋開球迷,單純就中國足球從業者而言,足協、俱樂部和媒體,只有媒體充分表達了對新政的意見,不可否認的一個基本的事實是,更多媒體因為長期接觸歐洲足球理念,在本能上是反對新政的,在新政發佈的當晚,無數媒體從業者甚至徹夜難眠,他們無法理解這樣一個很可能給聯賽帶來不良影響的新政是為何出臺的。讓人欣慰的是,他們不只是反對,更多的媒體從業者提出了建設性意見。

­ 建設性意見包括:在徵收中國足球發展基金的時候,“等額”收取並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制定一定的區間,從免費到階梯型的差額收取更加合理,此外,針對此項新政,媒體也談及了監管困難、漏洞眾多等現實問題。

­ 至於U23新政,媒體也都談及了自己的觀點,一方面是要考慮勞動者(24歲以上的職業球員)權益的保護,另一方面,則擔心各種漏洞的出現,比如賽季初U23新政之後,U23球員很多都是在10多分鐘被換下。同時,也有媒體從一線隊報名、18人名單、首發名單等多個層面,論證了年輕球員的培養可以採取更加合理和健康的方式,同時也要給俱樂部和球隊更多的空間,避免聯賽質量的快速下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聯賽是中國足球發展的根本,球迷的培養也大都由聯賽所維繫。這樣的一個輿論氛圍,其實是中國足球的幸福所在,因為媒體充分的論證意味著新政可以有更加合理的落地方式,任何忽視、漠視建設性意見的方案和措施,都是對中國足球的不負責任。

­ 但悲哀也恰恰在此顯現:媒體在獨舞,中國足協、俱樂部、媒體和球迷,更沒有看到任何良性的互動。

­ 一道深深的鴻溝存在於中國足球幾個關鍵部分之間,政策決策者、足協、俱樂部、媒體和球迷,隔著一條條鴻溝,或獨舞,或退縮,或博弈,或對罵,卻沒有看到任何的協作———足球的是團隊的運動,中國足球的發展,難道就可以忽視這整個團隊的協作和團結?

­ [足協的悲哀] 專業用來無聲博弈?對新政難辭其咎!

­ 通過各種方式,中國足協“證明”了自己對新政“沒有責任”,這種態度基本體現如下:我們是擁有專業水準的,但我們對新政無能為力,因為我們的意見“有關部門”不聽。

­ 儘管中國足協的公信力並不高,但所有球迷都承認的一點是,中國足協其實還是比較努力的,而圈內的一個共識是,在中國足協內部,其實擁有一批專業水平非常高的人員,從中層到普通工作人員,包括部分高層。

­ 但,這又能如何?

­ 中國足協作為一個管理機構,或者團隊,日常的時候或許我們可以抨擊這個機構,讚揚機構中部分人的品質和專業,但就中國足球大局而言,中國足協就是一個整體,至少在過去四五年中國足球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中國足協沒有從整體性上體現其專業。

­ 比如,在中超聯賽默契球最瘋狂的時候,中國足協沒有任何實質性的作為,更比如,在涉及到中超聯賽相關處罰的時候,中國足協常常採取雙重標準,同樣的動作,有的禁賽,有的不禁賽,同樣動作禁賽的,有的3場,有的5場,我們甚至可以把秦升的例子排除,因為這個處罰又是來自有關部門的授意。

­ 關鍵時刻,需要看到中國足協作為的時刻,中國足協常常體現不出專業的水準,而從中國足協內部瞭解到的消息顯示,這種荒唐,和足協的決策層有很大的關係,或許,決策層也非常痛苦,因為有些事情他們無能為力———儘管足管中心已經撤銷,儘管講了很多年的管辦分離終於被宣告完成,但中國足協決策層,仍舊無法保持其獨立性。

­ 然而,一味地推卸責任恰恰是中國足協最大的悲哀所在,我們重新回到新政的相關問題上:中國足球瘋狂引援最早源於恆大,雖然中國足球圈一直對這樣的模式有爭議,但中國足協並沒有在這個問題上有所警覺或者作為。不僅如此,當年甚至出臺了“七外援”政策保駕護航,於是,之後不斷有俱樂部開始效仿恆大的高標準,外援標王從1850萬歐元到6000萬歐,也不過就是一年多的時間。在此過程中,要說足協的專業人士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可怕,是不可能的,但足協並未就此有任何調研和調控。如果不是足協的姑息和不作為,中國足球會如此瘋狂?

­ 中國足球泡沫化的另一個特點是本土球員轉會費和薪金的瘋狂上漲,但這麼多年過去了,陰陽合同一直存在,足協為什麼沒有相關的措施出臺,為什麼不邀請相關部門介入陰陽合同的調查?

­ 再來說青訓,最簡單的例子,聯合機制補償,這個在2010年便明確存在的規定,一個對於青訓有著極大意義的規定,為何中國足協從來不曾出手?魯能足球學校一度發函20餘封聲討王曉龍轉會的聯合機制補償,為何最終不了了之?在轉會市場賣出超過100名球員的魯能,為何從來沒拿到一分錢的聯合機制補償?天津火車頭俱樂部,常年堅持青訓,為何從來沒有聯合機制補償入賬?要知道,如果聯合機制補償正常運作,火車頭恐怕有數百萬聯合機制補償入賬,那麼火車頭恐怕也不會選擇退出了。

­ 年初的外援和U23新政,足協的方案要溫和許多,但高層的要求則要更加嚴酷,在這個過程中,面對多傢俱樂部只讓U23球員出場十幾分鐘的現象,中國足協有沒有調研?有沒有和各個俱樂部溝通?有沒有拿出整改方案遞交整改報告?

­ 這一切,中國足協努力了嗎?不排除足協有很專業的懂足球的工作人員,但就團隊和其工作而言,難說稱職。

­ 更重要的是,在2015年印發的《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中,明確提出“制定俱樂部人才引進和薪酬管理規範,探索實行球隊和球員薪金總額管理,有效防止球員身價虛高、無序競爭等問題。研究引進高水平外援名額限制等相關政策及決策機制,處理好外援引進與本土球員培養的關係。”這一切,是既定的政策,這些說法放在改革發展總體方案中,絕不是隨意而是深思熟慮的,那麼,中國足協有沒有真正研究其方向,拿出有效的落實方案?

­ 大的方向已經清晰地擺在那裡,但兩年多過去了,外界沒有看到足協主動的行動,幾乎所有重大改革方案,都是由所謂有關部門提出。雖然這些新政看著很荒謬,但道理很簡單,在有關部門看來,你中國足協自己搞不定,那隻能我來了。

­ 於是,新政一個接一個,此時中國足協無法置身事外。

­ [俱樂部的曖昧] 無聲抗議的背後,都有自己的小算盤

­ 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現象是,新政出臺之後,唯一表態的俱樂部是魯能,到目前為止,卡納瓦羅也是少有的提出建設性意見的主帥,他表示6月4日會在廣州的會議上溝通,不過消息顯示,這個中超主教練會議會推遲舉行。目前,不清楚是俱樂部抗議,還是有關方面擔心失控而主動取消,但不管如何,少了一次溝通終歸不是一件好事。

­ 魯能主動表態支持,其實有兩個層面因素,其一,魯能堅持青訓,也不願意跟風燒錢,新政出臺對魯能頗為有利,魯能有點小傲嬌,從這個角度講,魯能當然可以表態支持;另一方面,魯能的身份決定了他們或許必須去支持。

­ 其實,中超俱樂部對新政還真的不是全部的反對,就控制引援來講,恆大至少是應該贊同的,因為他們一度提出全華班設想,他們在2017賽季也已經開始收縮,魯能不想跟風自然會支持,其他中小俱樂部恐怕也是暗地裡稱快———他們已經被瘋狂投入搞瘋了,錢越花越多,保級卻越來越難,而且自己球隊的球員人心浮動,局面接近失控。

­ 說起來,對於控制引援,媒體中的很多人士都持有支持態度,這麼多年不少媒體人也一直孜孜不倦地和引援泡沫化作鬥爭,媒體反對的是一刀切的方式。

­ 至於U23和外援掛鉤,因為沒有細則,俱樂部持有觀望態度,但目前來看,魯能、綠城等青訓出色的球隊自然毫無異議,建業、恆豐等大量使用年輕球員的球隊也樂見其成,其他球隊態度恐怕比較複雜,當然最終的態度要看最終具體的細則。

­ 其實,最大的擔心是中超俱樂部在亞冠賽場的輝煌可能無法重現。

­ 一個事實是,中超投資者大都有自己在足球之外的訴求,這意味著,他們真的未必會強烈反對,更多的反對意見會出現在專業管理層層面上,因為他們將面臨更大的困難和調整。

­ [真正的出路] 足球圈團結協同,是深化改革唯一前提

­ 《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是經過充分調研的,控制引援、強化年輕球員培養也是經過充分調研和論證的,但此次新政,我們看不到任何調研的影子,新政出臺隔離了足協、俱樂部、媒體和球迷。

­ 幸運的是,此次新政只是一個初步方案,具體的實施辦法並沒有公佈,這其實預留了一個空間,但不幸的是,我們似乎看不到多方合作的任何跡象,足協在逃避和推卸,俱樂部在沉默,媒體徒勞的吶喊,以及球迷一致的反對,夾雜著對自己俱樂部可能獲利的竊喜。

­ 如果任由這種情況發展下去,中國足球可能承受極大的損失,我們絕對不相信一個沒有經過充分論證、無法達成共識的方案能真正對中國足球有利。

­ 我們再次謹慎提出我們的觀點:1,引援調節費用必須更加合理。一方面,虧損俱樂部的界定極為麻煩,至少在嚴格財務監管之前,另一方面,“收取與引援支出等額的費用”,不符合基本的經濟規律。

­ 建議:虧損俱樂部的界定延緩,引援費用中的本土球員部分延緩,原因就是,財務監督、陰陽合同的打擊尚未健全,在2017賽季二次轉會,以及2018賽季,只對外援引進費用進行調節,實施階梯式徵收方式,設定一個免於徵收的區間,比如1500萬歐元或者2000萬歐元,然後在此之上依次類推,徵收標準從10%最終到50%,條件成熟時,增加虧損俱樂部的界定,以及本土球員轉會的徵收。

­ 2,U23球員的規定,要有一個全局概念,比如,控制一線隊註冊名額,一線隊25名球員(包含3+1的外援),必須包含8名23歲以下球員,其中有3名21歲以下球員,如此球隊年齡結構合理,一般一支球隊一年要使用20名球員,這意味著正常情況下年輕球員會得到鍛鍊。三年之後,增加一線隊8名U23以下球員,必須有4名自己培養的年輕球員。

­ 在此基礎之上,18人名單要求3名U23球員(含1名U21球員),首發U23球員1人,上半場換人必須換上U23球員,三外援出場情況下,U23球員累計出場不低於90分鐘。

­ 如此,通過減少一線隊名額,增加一線隊名額中年輕球員的比例,其實可以大幅度提高年輕球員的出場機會,再加上相關出場規定,年輕球員其實鍛鍊機會非常大,而且球隊的空間相對較大。輔助政策是,預備隊和青年隊報名的16週歲以上球員,可臨時徵調進入18人名單,以防止一線隊球員大面積的傷病導致的人員缺失,這在歐洲是通行的規則,而且行之有效。

­ 3,聯合機制補償、週末周賽制比賽(青超聯賽)要調集大量人力物力予以保障,像2017賽季青超聯賽因為人力物力不足,情況比較困難,這必須得到解決,這才是提升青少年足球水平的根本性措施。

­ 在中國足球最關鍵的時刻,任何致力於中國足球發展的人士,以及足球圈人士,必須拋開成見、拋開官僚主力、拋開本位主義,全面探討、研究、完善和保障新政,如此,新政才可以真正成為有利於中國足球的政策,而不是若干年後成為笑話和談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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