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銀行購買8億假理財案”追問:6.8%資金成本如何推高至16%?

導讀:後來發生的事實證明,這兩個公司均為優質客戶。但通過正常的信貸渠道被建行給“拒”了,讓其支行行長動起了走“歪門邪道”幫助其獲得資金的主意。這背後說明了銀行業的風險識別體系的扭曲。

來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丨包慧 杭州報道

編輯丨周鵬峰

針對近日市場關注度較高的8億元買入“假理財”一事,浙商銀行相關部門負責人5月18日回覆稱:

兩款理財產品發生在2015年6、7月份,該行已於2017年7月前全額收回投資本金及收益,未造成經濟損失。

事後,浙商銀行在制度、系統、流程等方面進行了更為嚴格的把控,沒有再次發生此類問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浙商銀行是自己發現的該筆理財業務的問題,並主動上報給監管機構的。因為當時原銀監會的統一查詢理財產品的系統還未上線,該筆業務的經辦核保人員已經核實了交易對手建設銀行某支行行長張某身份真實,產品合同上蓋的公章也是真實的,因此並沒有人員因此被處罰。

事實上,正是由於此類事件頻發,在2017年銀監會以同業、理財和表外業務等為重點,開展“三三四十”專項治理和綜合治理,推動理財業務迴歸本源、規範發展。同時,指導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建立理財產品信息登記系統,初步實現了理財產品的全國集中統一登記和穿透式信息報送,也為投資者提供理財產品登記編碼的驗證查詢服務,防範“虛假理財”和“飛單”。

隨著銀保監會持續加大監管力度,銀行理財業務已在按照監管導向收縮。

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與中國銀行業協會聯合發佈的最新《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報告(2018年)》(簡稱《年報》)顯示,自2017年高點以來,同業理財規模和佔比連續22個月環比“雙降”。截至2018年底,全市場金融同業類產品存續餘額1.22萬億元,同比減少2.04萬億元,降幅為62.57%;佔全部理財產品存續餘額的3.80%,同比下降7.21個百分點。

“浙商銀行購買8億假理財案”追問:6.8%資金成本如何推高至16%?

圖/圖蟲

“浙商銀行購買8億假理財案”追問:6.8%資金成本如何推高至16%?

8億假理財案的始末

8億假理財案件的故事始於兩家房地產公司A和B的正常資金需求。

2015年5月左右,A房企為了開發巴南區的一個地產項目想在建行重慶XX支行貸款4億元,支行把材料做好報到分行的信貸審批會,但會上沒有通過。A房企找了很多信託公司融資,但成本都很高後來A房企負責人對建行重慶某支行行長張某說融資成本只要控制在16%以下都可以。

建行重慶某支行行長張某的證言中表示,考慮到A房企很有實力,其與當時該公司總經理又是多年的朋友,就想到了這種“虛假理財”的方式來為其融資。

幾乎同時,B房企知道A房企的這種融資方式後,適逢要購買一塊土地做開發,想通過同樣方式融資4億元,負責交易結構設計的資金“掮客”鍾某在這筆融資中也是負責設計交易結構,聯繫金融機構等。

經查發現,這是一起以理財為幌子、以套取銀行資金的詐騙活動,背後策劃者為建設銀行員工張某。最終,張某因犯受賄罪,於2017年12月26日被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百萬元。

鍾某因犯單位行賄罪,於2018年11月26日,被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

“浙商銀行購買8億假理財案”追問:6.8%資金成本如何推高至16%?

圖/視覺中國

“浙商銀行購買8億假理財案”追問:6.8%資金成本如何推高至16%?

“分贓”賬單:融資成本是如何被一步步推高至翻倍

我們來算算,兩家房地產公司為這合計8億元融資付出的實際成本分別為每年16%和每年14%,而浙商銀行賣出的“資金價格”只有年化6.8%,也就是說,各種中間通道的費用高達每年7.2%-9.2%。

《專項財務顧問協議》、應收賬明細、發票、記賬憑證、電子回單證實,2015年6月,A房企為其4億元成本高達16%的融資支付的顧問服務費共計7136萬元。B房企為其4億元成本為14%的融資支付的顧問服務費總計5360萬元。

其中,建設銀行重慶某支行行長張某收取好處費1636.5萬元(約為融資額的2%),資金掮客鍾某按照績效規定,應該拿到提成800萬元左右,因偵查機關的介入,具體提成到目前還沒有核算。A房企時任總經理何某收取430萬元“佣金”。

後來發生的事實證明,這兩個公司均為優質客戶。但通過正常的信貸渠道被建行給“拒”了,讓其支行行長動起了走“歪門邪道”幫助其獲得資金的主意。“這背後說明了銀行業的風險識別體系的扭曲。”一位銀行業人士對此評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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