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男子貸款買車,6年後愛車卻經95輪競價拍賣,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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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河網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魯維佳

8月12日上午,在一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一件由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發佈的拍品——一輛豐田牌轎車經過95輪的激烈競價、最終以36萬餘元的價格成交,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也得以結案。

2013年“雙十一”,王某從河南某汽車銷售公司以578000的價格分期購買豐田轎車一輛,雙方簽訂了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和服務合同。合同簽訂後,王某向某汽車銷售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32000元,剩餘款項由王某向貸款機構申請貸款。

然而喜提新車的王某卻很快開上了“霸王車”,在拿到車鑰匙僅僅三個月之後,王某便開始逾期還貸,並一直不歸還河南某汽車銷售公司所墊付的貸款及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無奈之下,該汽車銷售公司將王某起訴到了惠濟法院。法院經審理作出民事判決,判令王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河南某汽車銷售公司支付已墊付的貸款本息及違約金共計28萬餘元。

然而判決書生效後,王某不僅拒不履行義務,還連人帶車不見了蹤影,某汽車銷售公司便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經查詢發現,王某名下除了涉案豐田轎車外並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且王某已以外出做生意為由四處躲藏,執行法官幾經查找也未發現王某蹤跡。

今年3月,執行法官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的重要線索:王某名下的豐田轎車停放在河南某縣某村莊內。執行法官立即奔波百餘公里緊急趕赴該縣。在執行現場,執行法官受到了被執行人王某的阻撓。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王某進行了悉心勸導,其最終同意把車輛交由法院處置。在當地法院的配合下,執行法官順利將該豐田轎車查封並運回鄭州。

隨後,法院委託相關機構對被查封的豐田轎車進行了評估,確定25萬餘元的車輛拍賣保留價後,執行法官將拍賣信息推送至某司法拍賣平臺。8月12日上午,涉案豐田轎車在某司法拍賣平臺正式開拍,經過95輪競價,該車輛最終以360750 元的價格成功拍出。後續競拍人支付全部競拍賣款後,拍賣所得款將交付申請執行人予以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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