潯陽:出臺紀檢監察幹部監督暫行規定

政治 時政 大江網 2017-04-27

中國江西網廉政頻道訊 按照“打鐵還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要求,近日,潯陽區紀委出臺了《潯陽區紀檢監察幹部監督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督促紀檢監察幹部依法依紀依規履行職責,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暫行規定》指出,主要對委局機關內設機構全體幹部,派駐(出)紀工委、紀檢組幹部,以及紀委委員等實施監督,將紀檢監察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廉潔紀律等作為監督內容。

《暫行規定》還指出,對紀檢監察幹部違反監督內容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崗位、責令辭職、免職等;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負有監督職責的工作人員,在受理查處監督對象違紀違法過程中,有徇私舞弊、包庇縱容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誡勉談話、責令辭職、免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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