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是開玩笑,公職人員建群管群必看

真不是開玩笑,公職人員建群管群必看

權威發佈,讀懂蘇警。

隨著技術的發展,為進一步方便工作的聯絡,廣大幹部紛紛群組來開展工作,分享生活體會,隨著進群的人員越來越多,群的多樣性和複雜化程度進一步加大,群主在群裡的權力也進一步得到加大。

大家是不是都以為

群主的權利很大

很瀟灑?

錯!錯!錯!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是指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等各類互聯網群組。

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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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群組方便了我們的工作生活,但部分群管理者職責缺失,造成淫穢色情、暴力恐怖、謠言詐騙、傳銷賭博等信息通過群傳播擴散,一些不法分子還通過群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破壞社會和諧穩定。

近來,已有多名群主因疏於對群的管理以及群內不當言論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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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微信群已經開始立法,規範管理。任何發言都要擔負法律責任,尤其是群主,所以請群成員今後發微信一定要注意。

1、政治敏感話題不發

2、不信謠不傳謠

3、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

4、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

5、有關港澳臺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佈前不發

6、軍事資料不發

7、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

8、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視頻不發

9、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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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在微信群辱罵交警被拘

安徽阜陽界首市男子楊某,因不滿交警夜晚查酒駕,在自建微信群中發佈“他們傻X嗎,下雨還查?一群傻X窮這個樣”等侮辱性言語,被當地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行政拘留五日。

微信群內不當言論,群主被處分

2016年6月,湖北潛江有人利用微信群傳播請願書,擅自上街遊行,聚集請願,要求政府停止引進奧古斯特項目,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群主彭某系潛江市房地產管理監察大隊工作人員,彭雲對群員轉發請願書、發表不當言論行為沒有制止,對其妻發佈遊行視頻、評論的行為沒有制止和正面引導,還回復煽動性言論,構成違反政治紀律錯誤,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男子群內傳播淫穢視頻,群主獲罪

瀋陽男子吳某有一個100多人的微信群。群員馬某在群中每天發佈“有大片看”信息,向群員收取數十元會費,向交錢的人發送淫穢視頻。群主吳某因視而不理,涉嫌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利用微信群“搶紅包”賭博,群主“抽水”被判刑

遼寧阜新市的董某建立了一個微信群,2015年6月至8月,組織40餘人以發紅包的形式進行賭博,從中抽取紅利。法院經審理後,判處主犯董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為什麼群主成了墊背的?

答案就在群主的監管職責

微信群主與群員權利的核心區別

群主可以刪減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員,而群員則不能刪減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員。

微信群主的監管職責:群主作為群的管理者和權力的擁有者,當然負有監管職責。群主應規範群聊行為,維護群聊內容的非違法性。對於群員發佈的違法內容,群主應予警告,直至將該群員踢出群聊。

群主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群主如及時制止群員發佈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則不會因存在過錯而與發佈不當內容的群員承擔民事責任。否則,就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治安處罰:對群員發佈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內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監管職責,則有可能面臨共同的治安處罰。

刑事責任:對群員涉嫌犯罪的行為,如果不行使監管職責,放任群員違法犯罪,在主觀上,有可能構成間接故意,從而與涉罪群員構成共同犯罪。所謂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有意放任,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

在現實生活中,因為使用微信不當受到黨紀處分的案例不少,其表現形式與原因也不一而足。這其中,有僥倖心理的誘使,也有紀律意識淡薄的因素,但根本原因都在於違紀者沒有時刻牢記自己共產黨員的第一身份,沒有時刻繃緊紀律之弦。

那麼黨員幹部在建立管理和參加各類群活動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互聯網群組是私人空間還是公開場合?

答:在社交媒體異常發達的背景下,每一個人都會成為媒體人。互聯網群組,不像傳統意義上只有家人和好友組成,而是由許多社會關係組建而成。群其實已經慢慢具有了媒體屬性,所以互聯網群組不是私域,而是一個公共場所。

互聯網群組“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是否違紀?

答: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順應新的時代背景,適時增加了一些違反政治紀律的新的表現形式。如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要給予黨紀處分。

面對朋友圈不時出現的負能量,黨員幹部可否視而不見?

答:否。群越是“亂”,就越需要黨員幹部助其恢復有“序”;越是沒有“正能量”,就越需要黨員幹部作為“正能量”發語發聲。黨員幹部要以“暮色蒼茫看勁鬆,亂雲飛渡仍從容”的堅定立場、“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的擔當精神,傳播“正能量”。

黨員幹部如何當好裡的正能量?

答:一是要堅定信念,自覺抵制西方意識形態滲透,以及歷史虛無主義、個人自由主義等“負能量”、“歪能量”、“黑能量”。二是要敢於擔當,對朋友圈裡的“負能量”及時予以制止、澄清、勸說、教育。三是要善於發聲,以旗幟鮮明的觀點澄清事實,以幽默風趣的語言貼近群眾。

黨員幹部用互聯網群組表達訴求是否違紀?

答:《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民主推薦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的,要受到紀律處分。這就是說,表達訴求,關鍵看訴求的內容,如果是不正當的,是涉嫌為自己謀取私利的非組織活動,儘管沒有送禮,不構成賄選,但一樣構成違紀。

黨員幹部是否可以通過互聯網群組,單獨發送機密信息?

答:涉及國家和工作單位機密的信息不能發,哪怕一對一發也不妥,信息網絡時代都有被記錄和洩密的可能。

黨員幹部在互聯網群組分享文章應注意什麼?

答:黨員領導幹部和普通公民一樣,有權利在網絡空間發表評論、轉載文章。但必須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堅定政治立場,在網絡上轉載文章時,應首先對文章進行甄別,再發布。

信息來源 | 公務員文摘

編輯 | 李 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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