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於雷決定逮捕

政法 時政 東光縣人民檢察院 2017-05-04

2017-05-03 馮叢 河北檢察

「權威發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於雷決定逮捕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於雷決定逮捕

「權威發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於雷決定逮捕

2017年4月28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承德市供銷社原副主任於雷(副處級)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權威發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於雷決定逮捕

策劃:任洪華 | 編輯:貢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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