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萬元購買880噸走私燃油 生意人油沒到手錢被騙走'

浙江省 法律 江蘇 無錫 西安檢察 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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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走私“低價油”,被騙3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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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走私“低價油”,被騙330萬元

330萬元購買880噸走私燃油 生意人油沒到手錢被騙走

郭筱琦/漫畫

從海上走私燃油,是觸犯法律的行為,但有人仍鋌而走險,結果不但沒鑽到空子,反被騙子騙去300餘萬元,“竹籃打水一場空”。2019年6月28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對孫成偉、林時格、林時成等3人以詐騙罪提起公訴。

2018年12月底,家住無錫濱湖的生意人朱某接到了一個神祕陌生人的電話,對方自稱“張總”,是朱某朋友介紹來的,有門路可幫忙低價購買燃油。朱某一聽有賺頭,約好和他進行面談。

見面後,“張總”稱自己經營船隊,有4條船,從800噸到1000噸不等,平時專替人從公海聯繫、運輸走私燃油。最近,有一批走私燃油即將到貨,可以優惠價格給朱某運一船燃料油,並保證一船損耗可控制在15噸以內,超出部分用運費來抵。朱某覺得靠譜,雙方便當場互加微信。

朱某思前想後,覺得此事雖屬走私,來路不正,但損耗小,費用低,機不可失。只是手頭錢不夠,便聯繫朋友周某,商量一起合作共同承擔貨款。周某一口答應。

2018年12月31日,朱某得到消息,油船即將到達,且能以低於當天市場價的價格拿到,定金300餘萬元。第二天一大早,周某便派一名可靠朋友作為押船人,由朱某按照對方發來的微信定位地址,開車親自送到浙江舟山碼頭,搭乘“張總”提供的運油船來到公海,現場監督燃油運輸上船過程,防止損耗。對方派船東在碼頭接走押船人,朱某便回到無錫,等待消息。

2019年1月2日下午,朱某接到“張總”電話說運輸船通知裝貨,需備好錢款當面交易。當天下午,朱某、周某忙按約定趕到無錫濱湖某飯店,準備與“張總”見面洽談付款運油事宜。

沒多久,“張總”一人獨自來到。為壯聲勢,也以防萬一,朱某、周某當晚叫上朋友,與“張總”共7人一起吃了晚飯。飯後,在酒店房間一番討價還價後,雙方商定,以330萬元的價格購買880噸燃油。此時,“張總”聲稱,公海上的油輪現場已準備好,可以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朱某、周某經聯繫己方押船人確認屬實後,便將330萬元打到對方銀行卡上。

打款完畢,“張總”邊打手機邊走出了房間,因用了方言,朱某等人聽不懂,以為是談運油的事情,便沒在意。十幾分鍾後,朱某等人有些不耐煩,打電話催促“張總”,對方說剛剛下樓買菸,很快回來。又等了幾分鐘,朱某實在不放心,剛剛付了鉅款,卻在收貨的節骨眼上遲遲得不到答覆,此時聯繫對方卻發現已關機。朱某還不死心,打開“張總”留在房內的黑色雙肩包,發現裡面只有一條綠色浴巾。朱某等人慌了神,此時再聯繫押船人,對方表示,自己押運的船隻並未裝到油,朱某等人立刻報警。

不久,嫌疑人孫成偉、林時格在浙江老家被抓獲,林時成也相繼落網。原來,這夥人早就預謀詐騙,聯繫買主後,借從公海運輸走私油名義騙取貨款,接著將燃油私吞銷贓。商量好後,幾人分工合作,先由孫成偉假扮“張總”,林時格提供了有購買需求的朱某聯繫方式,以低價、低損耗為誘餌引其上鉤,林時成負責接送孫成偉行騙。運油當天,孫成偉等人同時派兩艘船出海,一艘由朱某、周某安排押船人,另一艘船由同夥謝某(在逃)押運,也等在公海運油處,待到打款到賬,便冒充付款人,以事先約好的暗號,將朱某等購得的燃油偷樑換柱,用船運走予以銷贓。

檢察官提醒,燃油交易應在正規場所進行,不要輕信他人。任何走私行為均屬違法,切勿以身試法,而騙子也正是抓住人們不敢聲張的心理,肆意妄為。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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