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盜竊20元殺害一對母女 浙江一男子被判死刑

浙江省 刑法 紹興 北青Qnews 2019-04-25
為盜竊20元殺害一對母女 浙江一男子被判死刑

據浙江高院4月23日消息,1998年,因入室行竊被發現,男子王某對陳某母女倆人痛下殺手。2018年,在銷聲匿跡20年後,王某被警方抓獲。4月22日上午,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為盜竊20元殺害一對母女 浙江一男子被判死刑

1998年4月20日凌晨,家住嵊州的無業青年王某來紹興尋找工作,最終卻因經濟拮据產生了行竊的念頭。后王某發現了一戶兩層樓的人家,他們的大門沒有關緊,二樓的燈也亮著。此時被害人陳某母女正在二樓房間休息,床邊放有20多元現金。王某本打算將現金偷走後悄悄離開,不料手剛抓到錢,陳某便驚醒了,她死死抓住王某的手並大聲呼叫,其女兒範某也隨之醒來。爭鬥中,王某拿過床邊的裁縫剪刀捅向母女二人,範某當即死亡。遲遲不肯鬆手的陳某被王某從床上一直拖到了一樓樓梯,最終也因急性大出血死亡。

隨後,王某拿著20多元錢,騎上陳某家中的自行車逃離現場。在逃至鎮糧管所附近時,因被巡邏執勤的聯防隊員發現,王某棄車跳入河中逃跑。

第二天,王某並沒有外逃,而是選擇回到了老家。

然而犯案後的王某依舊沒能“消停”:2009年10月,其因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2016年3月,他又因為非法攜帶槍支、彈藥被處行政拘留5日。

王某有著一定的反偵查能力,甚至於清洗作案凶器都是戴手套進行,並未留下指紋等關鍵線索——除了半個帶血的掌印。只是在當時的偵查條件下,僅靠半個血掌印幾乎不能給案件帶來突破,案件的偵破陷入僵局。

在非法持有槍支被刑事拘留期間,王某的掌印作為嫌犯信息被錄入了偵查系統。2018年,偵查機關在對重大疑難積案進行排查比對時發現,20年前這起凶案的半個血掌印和2009年的這名被告人完全一致。

2019年4月2日,紹興中院對本案首次公開庭審,偵查人員和法醫出庭作證並就案發後屍檢經過、法醫鑑定意見及物證情況等關鍵性問題進行當庭說明。

紹興中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盜竊被發現後,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致二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搶劫罪;被告人王某入戶搶劫致二人死亡,其中一人為年僅4歲的兒童,其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且認罪、悔罪態度極差,應予嚴懲。

法院一審以王某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北青報記者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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