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0名!濰坊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招聘70名!濰坊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根據工作需要,濰坊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70名!濰坊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一、招聘計劃及要求

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資格,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

計劃招聘70名,具體招聘計劃及職位要求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高170釐米及以上,體重不低於50公斤,身體健康、形體端正、體態中等,無殘疾、無嗅覺遲鈍、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單側矯正視力均在4.8(含)以上。

(五)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週歲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後出生);復退軍人、持有A1\A2\B1駕駛證的或具有武術、擒拿格鬥、攀登速降、射擊、無人機駕駛等特長(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可放寬到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

(六)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政法類、體育類院校畢業生及具有3年以上輔警工作經歷的人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或強制戒毒的;

2、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6、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曾編造、散佈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9、家族或本人有遺傳傳染病、精神病史的,本人曾患有癲癇病史的;

10、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院校學生;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報名時間:2019年6月20日至6月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濰坊高新區健康東街6699號第二孵化器西南副樓西門(濰坊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

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應聘條件要求者,在以上規定時間內持《濰坊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由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填寫打印)、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首頁、索引頁、本人戶口單頁)、學歷學位證、個人信用證明(在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查詢打印)及其他證明材料(退出現役證、駕駛證等)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及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複印件各1份,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另交近期二寸白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不得委託他人代辦手續。

資格審查包含現場目測環節,主要察看應聘人員有無明顯外觀疾病、影響面容且難以治癒的皮膚病、紋身、肢體功能障礙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體貌特徵,以及色覺、嗅覺是否達到規定要求等。

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不具備應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對最終報名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比例的崗位,按相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或調整至其他崗位。

四、考試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基本法律法規、時事政治等,採取百分制計算筆試人員的筆試成績。根據招聘計劃和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按以下比例確定:警務輔助職位A為1:2;警務輔助職位B為1:3。

(二)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語言表達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採取百分制計分辦法,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的比例,採取百分制計算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於合格線的應聘人員,取消進入體能測評和體檢環節資格。

五、體能測評

面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應聘人員,全部入圍體能測評環節。

體能測評內容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縱跳摸高,測評標準按照《關於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要求執行。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佈,不計入應聘人員考試成績。

受測者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應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身體狀況確認書》(附件3)。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生的30分鐘內提出申訴,逾期不再受理。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

六、體檢和政治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對體能測評達標人員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政治考核人選。如同一個招聘職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政治考核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關於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要求執行。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複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對因體檢、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七、公示、聘用和待遇

對體檢、政治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與濰坊高新區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濰坊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工作,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後,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享受年度考核獎等福利待遇。

八、其他

有關考試、體檢、政治考核、公示等相關事宜,將通過濰坊高新公安微信公眾號發佈。應聘人員應及時瞭解最新招聘信息,並保持通信暢通,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應聘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諮詢電話:0536—8055627

諮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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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按識別二維碼查看《應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身體狀況確認書》

(來源:濰坊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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