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公審一起集資詐騙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累計集資2.5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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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記者 李洋)8月26日,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玲集資詐騙犯罪案件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以來,被告人劉玲為擴大自己的服裝生意,於2012年在張掖市甘州區工業園區內籌建集加工、銷售為一體的張掖市華盾服飾有限公司,在明知自己經濟實力與所建公司所需資金相差甚遠的情況下,以購置土地、修建廠房、購買生產設備等需週轉資金為名,大肆向社會各界人士、小額貸款公司等借高利貸,並向銀行貸款。2013年11月,該公司投產經營後一直處於虧損狀態,但被告人劉玲在明知公司嚴重虧損的情況下,仍通過新聞媒體、親戚朋友四處宣傳企業前景,誇大企業效益,繼續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公司以生產經營為名籌借高息大額資金。籌借的資金除極少部分用於生產經營外,大部分集資實際用於償還高額利息、本金及個人消費,處於拆東牆補西牆、惡性循環局面,最終導致資金鍊斷裂,公司停產,嚴重虧損,職工工資無法發放,銀行貸款、個人借款無法償還。截至2017年3月案發前,劉玲共向52名不特定個人、公司累計集資2.58億元,已歸還借款本金8437.7萬元,支付借款利息2948.9萬元,造成52人1.44億元本金無法償還。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玲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由於案情重大,法庭審理後宣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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