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央查處張茂才 剷除了一個嚴重“汙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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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至31日,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第三次全體會議和聯組會議,完成各項議程後,會議閉幕。山西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駱惠寧出席第三次全體會議。

他提到,中央對張茂才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嚴肅查處,再次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嚴管黨治黨的堅定立場,充分表明了我們黨零容忍懲治腐敗、將自我革命進行到底的頑強意志。山西各級黨組織堅決地擁護中央的決定。

張茂才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家風不正,性質惡劣,影響極壞。中央查處張茂才,剷除了一個嚴重“汙染源”、震懾了腐敗分子、警示了黨員幹部,對我省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具有重要意義。

駱惠寧強調,張茂才曾在省人大常委會任職。肅清張茂才流毒影響,以張茂才這一反面典型開展警示教育,是省人大常委會黨組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前一段,黨組針對性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工作,態度堅決,行動迅速,措施有力,取得明顯成效。山西省委已決定,下一步要在全省開展張茂才案的警示教育工作。

張茂才,男,漢族,1954年9月生,山西省保德縣人,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曾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今年3月2日被查。

6月20日,張茂才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通報稱,張茂才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長期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他人職務晉升和工作調動提供幫助並收受鉅額財物,嚴重破壞了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毫無紀律和法律意識,將公權力作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與私營企業主大搞權錢交易;家風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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