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我孫子是我孫子”?!張家界一派出所開的證明引起極度舒適

張家界 慈利 麻城 不完美媽媽 法律 新華網客戶端 2019-06-15

新華社長沙6月12日電(記者阮周圍)證明我媽是我媽,證明自己還活著,證明自己是少數民族……諸如此類看似搞笑的“奇葩證明”背後,是老百姓為此跑斷兩條腿,往返奔波的無奈和辛酸。近日,張家界慈利縣公安局巖泊渡派出所就被要求證明“楊某的孫子是其孫子”。為了讓老人辦事順利,派出所開出了一張力懟“奇葩證明”的證明。

在此前,楊某和妻子田某在縣城買了房子,作為同戶人員的其孫子周某也擁有了在縣城讀書的資格,但學校偏偏要求他們開具一個“我孫子是我孫子”的證明。當天烈日炎炎,氣溫達到30攝氏度,田某從慈利縣城坐了近1個小時的公交車,專程為孫子的上學情況開一份證明。

田某說明來意後,民警在翻看其戶口簿時發現,其同戶人員戶口本上清清楚楚登記有楊某與其孫子的親屬關係,並加蓋有派出所的戶籍專用章。

據公安部等12個部門於2016年聯合出臺的《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派出所民警完全可以不再為同戶人員間的親屬關係出具相關證明。看著老人佈滿皺紋的面龐和眼中的急切,民警拒絕的話哽在喉中,最後嚥了下去。

在巖泊渡派出所教導員卓湘伊的指導下,民警開出了證明,並在結尾補充了這樣一段話,力懟校方隨意甩鍋的行為——

“你單位要求巖泊渡派出所為轄區居民周某出具祖孫三代關係證明。中央三令五申嚴禁出具奇葩證明。周某與楊某、楊某平系同戶人員,周某的居民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卡上已登記有戶主或與戶主關係,且加蓋有巖泊渡派出所戶籍專用章,已具法律效力。為何還要求辦事群眾一而再地到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請你單位三思而後行。”

“看到這種情況,我聯想到日前在網上流傳的四川省敘永縣公安局麻城派出所為一個孩子開具的身份證明。我馬上要求民警按照類似格式開證明,活學活用了一把。”卓湘伊說,根據相關規定,派出所其實完全可以拒絕開具這份證明。“但若真的拒絕,老百姓可能會遭遇索要證明單位的二次刁難。更何況他們長期定居在縣城,為了一個證明又得回鄉下來回折騰,我們也於心不忍。”

“有情的證明單,有理的補充語。這個證明實在是又有溫度又有力度。”相關內容在張家界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出後,得到了網友的一致點贊和留言。

“我們所做的補充主要是對這種不擔當、不負責行為表達我們的態度。索要證明單位無非是為了省事兒、撇清關係,對這種隨意甩鍋的行為,我們很不認同。”卓湘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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