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張蓓蓓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

張蓓蓓 三農 巢湖發佈 巢湖發佈 2017-09-21

巢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張蓓蓓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市委組織部巢組幹字〔2017〕105號文件,經研究決定:

張蓓蓓同志聘任為市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主任;

尹喆同志聘任為市南山烈士陵園管理處主任(試用期一年);

祖恩輝同志聘任為市統計普查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趙新亞同志市南山烈士陵園管理處主任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巢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張蓓蓓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

巢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張蓓蓓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市委組織部巢組幹字〔2017〕105號文件,經研究決定:

徐道文同志任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花 晨同志掛職任安徽居巢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時間兩年);

劉 睿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室信息科科長(副科,試用期一年);

李 磊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室祕書一科科長(副科,試用期一年);

錢 軍同志任市司法局天河司法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張邦嶺同志任市司法局廟崗司法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王友林同志任市司法局壩鎮司法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金 平同志任市統計局總統計師(試用期一年);

免去趙付傳同志市公安局巡邏防暴警察大隊教導員職務;

免去連正球同志市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教導員職務;

免去王根新同志市公安局教育訓練大隊教導員職務。

巢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張蓓蓓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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