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一項目工地電工酒後開車致人死亡逃逸,16小時後投案自首'

張北 張家口 涿鹿縣 轎車 二十二 交通 康保 張家口9頻道 2019-07-22
""張家口一項目工地電工酒後開車致人死亡逃逸,16小時後投案自首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二十二時五十四分,涿鹿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指揮中心出警指令:在張家堡村,行人被撞,肇事車輛逃逸,已報120。接報後大隊立即啟動《交通肇事逃逸查緝預案》,勘查小組、調查小組、監控小組、秩序維護小組、後勤保障組、通訊保障組迅速就位。於二十三時五分到達,各小組相繼展開工作。

現場位於342省道張家堡村中段,受害者仰臥在路北側。二十三時十五分,120急救醫生到達現場,確診已無生命體徵。受害者家屬交給民警一片他們在現場找到的大燈罩碎片(約長15釐米寬2釐米)。家屬反映:死者王某,張家堡村人,二十二時五十分左右,由南向北過公路時被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黑色轎車撞倒,肇事車輛停了一下向西跑了。勘查小組仔細搜尋未發現其他物證,調查小組走訪見證人,只獲悉轎車很快、黑色的,其他一概不知。監控小組調取路邊超市的監控,發現事發時間為二十二時四十五分,由於監控拍到的是肇事車輛側面,未發現有價值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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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時三十分,專案組在現場召開案情分析會,大家分析事故現場東西兩個方向1000米內都有監控,逃跑時會刻意躲避,來時的監控應該能捕捉到肇事車輛信息。遂決定:監控小組請示縣局雪亮辦公室查找肇事車輛軌跡,其他小組在現場西至監控點之間搜索。

十一日一時四十五分,監控小組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C的現代牌轎車於二十二時四十分由東向西通過現場東監控點後再無軌跡,嫌疑很大。網上查詢車主為申某,邯鄲人,車輛違法記錄處理人均為黃某,康保縣人。撥打黃某電話,對方一聽是警察立馬掛斷,再也不接。民警發信息,也是石沉大海 ,並於一時五十六分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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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小組、調查小組、秩序維護小組在張家堡村西部、蘇家房村、黃土巷村展開拉網式摸排,挨家挨戶、逐門逐院,不放過任何一個可能藏匿的角落。五時三十五分,民警摸排到張家堡村教堂時,在一個相當隱蔽的拐角處發現了肇事車輛,正是吉C號現代牌藍色轎車,左大燈和前風擋損壞,現場遺留碎片與損壞部位吻合。車未上鎖,民警在車內找到了車輛行駛證、黃某的身份證、駕駛證、標有黃某身份信息的安全頭盔和大量的某集團項目設計圖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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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一項目工地電工酒後開車致人死亡逃逸,16小時後投案自首

網上查詢,該項目工地在下花園。八時,民警趕到工地,幾番周折找到了同在一個工地打工的黃某父親,其父稱黃某10日晚外出吃飯一直未歸,民警給黃父講清利害關係,他答應只要見了黃某就讓他自首。隨後民警又找到黃某的直接領導和工友,證實黃某是電工班的,確實一夜未歸,其直接領導向民警承諾,一定讓黃某主動投案自首。

十時,民警再次撥打黃某手機,黃某接了電話,稱自己在張北縣城,民警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最終攻破其心理防線,答應投案,民警讓他通過微信發送了位置,證實確實在張北縣城,且距離張北縣交警大隊很近。為了防止黃某心理變化,民警與張北縣事故科取得聯繫,讓其到張北縣交警大隊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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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時,民警再次撥打黃某手機,黃某接了電話,稱自己在張北縣城,民警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最終攻破其心理防線,答應投案,民警讓他通過微信發送了位置,證實確實在張北縣城,且距離張北縣交警大隊很近。為了防止黃某心理變化,民警與張北縣事故科取得聯繫,讓其到張北縣交警大隊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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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日一時四十五分,監控小組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C的現代牌轎車於二十二時四十分由東向西通過現場東監控點後再無軌跡,嫌疑很大。網上查詢車主為申某,邯鄲人,車輛違法記錄處理人均為黃某,康保縣人。撥打黃某電話,對方一聽是警察立馬掛斷,再也不接。民警發信息,也是石沉大海 ,並於一時五十六分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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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一項目工地電工酒後開車致人死亡逃逸,16小時後投案自首張家口一項目工地電工酒後開車致人死亡逃逸,16小時後投案自首

十一時張北警方來電,黃某已投案。十五時,民警將其安全帶回。

經審訊,黃某供認: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下班後,在下花園一小飯館吃飯時,認識了一個新朋友,朋友很講義氣,請他到涿鹿縣玩。二十二時四十五分,其駕車經過張家堡村時,發現了橫過公路的行人,但由於距離太近,採取措施不及,將行人撞倒。由於喝了酒沒敢停車,準備繞下花園西外環逃回時,發現前方有監控,就右轉進了一條小巷,找了一個拐角將車藏好,下車就跑,慌亂之下忘了鎖車,兩人也跑散了。黃某跑到大路上攔了一輛出租車,連夜逃到張北,途中經過現場見有很多人圍著,心裡更加害怕。到了張北,找了一個小旅館住下,警察又是打電話又是發信息,心慌意亂就把手機關了。擔驚受怕,一夜未眠,熬到上午,想和家人聯繫,就開了手機,誰知剛開,警察就打進電話,心想肯定跑不了,就按照警察的安排,到張北縣交通警察大隊投案。

目前,黃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三年以上的刑期懲罰且終身禁駕。

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王某在沒有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就橫穿馬路,負有一定的責任,雖然黃某是酒後駕駛,也不至於擔負事故全部責任,但黃某事後沒有妥善處理,而是選擇逃逸,致使他被處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由三年以下刑期變為三年以上刑期,不僅懲罰加重,保險公司還拒絕理賠,也加大了自己的經濟損失。

這正是:深夜肇事,駕車逃逸,緊密追蹤,快速破案。身陷囹圄,終身禁駕,心存僥倖,反受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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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訊,黃某供認: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下班後,在下花園一小飯館吃飯時,認識了一個新朋友,朋友很講義氣,請他到涿鹿縣玩。二十二時四十五分,其駕車經過張家堡村時,發現了橫過公路的行人,但由於距離太近,採取措施不及,將行人撞倒。由於喝了酒沒敢停車,準備繞下花園西外環逃回時,發現前方有監控,就右轉進了一條小巷,找了一個拐角將車藏好,下車就跑,慌亂之下忘了鎖車,兩人也跑散了。黃某跑到大路上攔了一輛出租車,連夜逃到張北,途中經過現場見有很多人圍著,心裡更加害怕。到了張北,找了一個小旅館住下,警察又是打電話又是發信息,心慌意亂就把手機關了。擔驚受怕,一夜未眠,熬到上午,想和家人聯繫,就開了手機,誰知剛開,警察就打進電話,心想肯定跑不了,就按照警察的安排,到張北縣交通警察大隊投案。

目前,黃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三年以上的刑期懲罰且終身禁駕。

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王某在沒有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就橫穿馬路,負有一定的責任,雖然黃某是酒後駕駛,也不至於擔負事故全部責任,但黃某事後沒有妥善處理,而是選擇逃逸,致使他被處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由三年以下刑期變為三年以上刑期,不僅懲罰加重,保險公司還拒絕理賠,也加大了自己的經濟損失。

這正是:深夜肇事,駕車逃逸,緊密追蹤,快速破案。身陷囹圄,終身禁駕,心存僥倖,反受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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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涿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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