鄆城縣公開宣判一起操縱“嗩吶演出市場”涉惡犯罪團伙案

鄆城 嗩吶 菏澤 山東 新聞 閃電新聞 2019-06-17
鄆城縣公開宣判一起操縱“嗩吶演出市場”涉惡犯罪團伙案

齊魯網菏澤6月15日訊近日,鄆城縣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耿某某等6人惡勢力犯罪團伙一案。鄆城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掃黑辦主任魏宏峰,縣人大副主任陳修社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縣掃黑辦全體、被害人家屬、被告人家屬及所在鎮村幹部群眾代表、新聞記者等100餘人旁聽了案件審判。

被告人耿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偽造人民團體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二千元;被告人韓某某等5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

鄆城縣公開宣判一起操縱“嗩吶演出市場”涉惡犯罪團伙案

被告人耿某某等6人人為操縱鄆城縣嗩吶演出市場,控制演出收費標準,以“鄆城縣嗩吶學會”非法組織為依託,以“鄆城縣嗩吶學會”管理人的名義,對低於其規定收費標準的嗩吶藝人,組織數人或幾十人在其演出返回的路上圍堵、攔截,並對其質問、指責,甚至謾罵、恐嚇,使被害嗩吶藝人特別是老年嗩吶藝人產生懼怕、恐懼心理,嚴重影響了其生活和工作,社會影響惡劣。被告人耿某某擅自偽造“山東省菏澤音樂家協會民間嗩吶學會”印章,侵犯了菏澤市音樂家協會的正常活動聲譽,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的依法宣判,有力震懾了犯罪,教育了群眾,充分體現了依法從重從快打擊黑惡犯罪的精神,彰顯了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審判職能,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的決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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