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2名幹警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玉林 廣西 林斌 界面新聞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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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玉林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玉林市紀委監委對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林斌, 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龐昆雄2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對其2人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林斌在被留置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調查;在擔任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便利對違法犯罪行為不打擊查處,為涉賭、涉黃場所提供保護,涉嫌受賄、徇私枉法犯罪;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不能說明來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林斌身為黨員幹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缺失,背離黨的宗旨,毫無黨性原則,法紀意識淡薄,私慾膨脹,執法犯法,把執法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後,特別是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玉林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委委務會審議,決定給予林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和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經查,龐昆雄在擔任玉林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所長、玉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徇私枉法,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便利對違法犯罪行為不予打擊查處,為涉賭涉黃場所提供保護,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和受賄犯罪。

龐昆雄身為黨員幹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執法犯法,把執法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後,特別是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玉林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委委務會審議,決定給予龐昆雄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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