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家長們注意了!
由《暑假》原班人馬傾情打造的
年度“悲情”大片
即將在全國同步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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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開學正式進入倒計時!
而辛苦了一個暑假的家長們
也可以輕鬆一下啦!
不管是難過還是開心
新學期是即將開始了
下面這些重要信息
蘇州的家長和學生們可要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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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期校歷
(1)2017~2018學年度第一學期蘇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均於2017年9月1日開學(8月30、31日報到)。
(2)2017~2018學年度第一學期蘇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均於2018年2月3日學期結束,2月4日放寒假。
(3)2017~2018學年度第二學期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均於2018年2月26日開學。
(4)各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期末考試時間作適當調整。
蘇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標準
各位家長朋友請注意
收費標準蘇州各區有所不同
大家要看仔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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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蘇區、園區、高新區
1
幼兒園
單位:元/生·月
(1)幼兒園(託兒所)招收新生時,實際收費可在基準價基礎上不超過10%幅度內上下浮動。
(2)為鼓勵幼兒園(託兒所)在寒、暑假期間向幼兒開放。假期收費可按幼兒園(託兒所)現行收費基礎上適當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30%。
2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3
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
相城區
1
公辦幼兒園
(1)幼兒園(託兒所)招收新生時,實際收費可在基礎上不超過10%幅度內上下浮動。
(2)為鼓勵幼兒園(託兒所)在寒、暑假期間向幼兒開放,假期收費可按幼兒園(託兒所)現行收費基礎適當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30%。
(1)課本費全部實行免費教科書政策,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相關費用。
(2)納入學校後勤社會化管理的公寓式宿舍住宿費按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批准的標準收取。
(3)學生因各種原因自行轉(退)學的,就學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退還50%的學費、住宿費;超過三個月的,不退學費、住宿費。學生受校紀處分被勒令退學和開除學籍的,不退還已收取的學費和住宿費。
3
公辦高中(職中)
(1)職業高中部分專業經批准後可收取實習材料費,收費前應公示批准文件,實習材料費多退少不補。
(2)對城鄉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職工證》人員子女、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學生、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子女減免50%以上的學費並提供必要的學習和生活幫助;無生活來源、無法定人或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免收學費、書本費。
(3)學生因各種原因自行轉(退)學的,就學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退還50%的學費、住宿費;超過三個月的,不退學費、住宿費。學生受校紀處分被勒令退學和開除學籍的,不退還已收取的學費和住宿費
吳中區
(1)課本費全部實行免費教科書政策,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相關費用,免費教科書操作辦法見吳教計〔2008〕29號、吳財行〔2008〕23號文件規定。作業本費全部實行免費政策,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相關費用。
(2)校服費收費標準依據區物價局、區教育局《關於調整蘇州市吳中區中小學校校服價格的批覆》(吳價費〔2017〕8號、吳教計〔2017〕59號)文件規定。
3
公辦高中收費標準
(2)高中殘疾學生實行免費教育,具體按吳殘字〔2007〕22號文件規定執行。
吳江區
2
義務教育學校
義務教育學生每學期在學校內訂購的教輔材料總金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小學三到四年級60元/人、五到六年級90元/人,初中非畢業年級160元/人、初三年級240元/人,學校應按徵訂要求根據學生自願訂購的數量在以上限額內按實收取。
3
各高中、中專、成校
各校不得在代辦費中列支自制試卷、飲水、開水、用電等費用,不得在軍訓期間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
各高中落實好免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工作。
各中專(含辦班點)繼續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
4
關於食堂菜價
實行“包餐制”的食堂伙食標準為:中學每餐不超過9元、小學每餐不超過8.5元、幼兒園(一餐兩點)每天不超過9元,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在上述限額內自行確定伙食標準。
伙食費按“期初預收、期末結算”的辦法,做好多退少不補工作。如期末食堂盈餘超過伙食收入總額3%,超過部分全部退回。食堂帳財務報表每月在公開欄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的監督。
最後請各位家長一定不要忘記
問問自己家那位小祖宗
“作業寫完了嗎?”
暑假還有幾天,要補趕緊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