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舉行學前教育條例立法聽證會 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建公辦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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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8月29日訊(記者 陳洋洋 實習生 劉晨)8月29日上午,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在濟南舉行《山東省學前教育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記者注意到,在本次聽證會上,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屬性和建設問題是聽證的重點問題之一。

記者注意到,聽證會現場對《山東省學前教育條例(草案)》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進行了聽證。根據“條例草案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舉辦為公辦幼兒園,或者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無償委託舉辦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但不得舉辦為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該規定是否現實可行?是否限制了民辦幼兒園的發展?”本次聽證會第一個問題圍繞此項展開。

“作為家長,我們希望本條規定可以得到貫徹落實。”群眾代表李永亮做為第一個陳述人發言,他表示,本條款可以有效緩解現在的家長人群中普遍存在的攀比心理以及在這種攀比心理狀態下,帶來的焦慮心理。

他表示,現在民營幼兒園普遍收費較之公辦幼兒園要高的多。在中國人普遍的一分錢一分貨的心理下,收費標準就與一對對年輕夫婦衡量幼兒園好不好的標準畫上了等號。寧可多花錢,不能苦孩子。若是本條款得以實施,那麼一方面可以大大提升公辦和普惠性幼兒園的比例,在家長中,弱化和降低‘好幼兒園=高消費”的心理,給整個社會對幼兒園的認知做好“帶節奏”的作用。

他說,長期以來,公立幼兒園的短缺也讓家長們不得不讓孩子們上民辦高收費幼兒園。不是不想上,而是擠不上。該條款,加大公辦和政府指導的普惠性幼兒園,彌補了二者之間的缺口。此外,他認為,本條款得以實施,對於降低家庭生活成本,促進社會消費具有重要作用。此外,本條款的若得以實施,降低了幼兒教育成本,還可以有效降低老百姓尤其是外地落戶山東的人的生活成本,增強山東省對人才的吸引力。

山東女子學院學前教育學院講師王錄平分析,當前山東省學前教育的立法是具有明確的目標導向的,有一個問題就是入公辦園難、入民辦園貴,為什麼會出現這樣一個現象?還要回歸到對於學前教育屬性的界定,公益性是學前教育的基本屬性,學前教育作為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和社會的公益事業不僅僅需要市場有所作為,更需要國家、家庭作出共同的努力。但是近年來,民辦教育一度成為學前教育發展的絕對主體,而市場主體性導致民辦幼兒園過度逐利,出現了入公辦園難、入民辦園貴的現象。此條款可以有效通過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來規範民辦幼兒園收費,減輕教育成本。

濟南市歷下區第一實驗幼兒園園長王慧認為,此條例除了切實解決“入園難、入園貴”的情況,還可以促進高起點、快速度舉辦家長滿意的公辦幼兒園,以及促進高質量、低消費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她表示,民辦幼兒園還將繼續存在,只是管理更規範,質量要求更高,監管更嚴格,特別是在收費標準、教育管理、師資力量等方面會有更嚴格的標準和要求。此條例不僅沒有限制民辦園發展,反而能促進民辦園發展,最終受益的將會是幼兒與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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