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秋季幼兒園、小學、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見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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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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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範我區幼兒園的招生管理工作,確保我區適齡幼兒招生工作穩妥、有序、順利地進行,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公辦幼兒園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4〕40號)、《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具體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公民辦並舉的原則。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辦園體制,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多渠道接納適齡幼兒,確保入園率穩步提升。

2.堅持免試相對就近入園的原則。

3.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各幼兒園要主動向社會公開當年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招生時間、收費標準等,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民辦幼兒園招生對象

1.持有本區戶籍或暫住在開發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三週歲(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幼兒。

2.參加公辦園抽籤的服務區域招生對象戶口遷入的截止時間為幼兒園招生方案公示截止時間之前。

三、招生方式

1.區屬公辦幼兒園招生辦法。參照福建省公辦幼兒園招生辦法,區屬公辦幼兒園實行隨機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幼兒園應將招生計劃數不低於30%比例的學額面向規定範圍內戶籍適齡幼兒,採取家長報名、隨機派位(搖號或其他公平、公開的方式)的方式招生。具體招生方案由幼兒園制定並報送開發區招委會後,面向社會公佈。

2.民辦幼兒園面向社會自主招生。民辦園的招生通告、招生簡章、招生計劃需經開發區招委會核准備案。不得進行不實宣傳,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違規收費。凡未經許可設立的幼兒園一律禁止招生。持證幼兒園名單附後。

3.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屬地招收區域內的適齡幼兒,招生方案需報區教育局備案。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應按照開發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辦法及時發佈招生公告,並做好政策解釋說明工作。對區域範圍內條件符合的戶籍適齡幼兒,採取陽光招生方案,報名登記人數未超過幼兒園招生計劃餘額數的,由該園直接錄取;超過招生計劃餘額數的,在優先招收建檔立卡經濟困難幼兒之後,餘額採取抽籤方法錄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名單附後。

四、收費要求

1.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按照上級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執行;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進行收費。

2.各類幼兒園應向社會公佈收費事宜,實行亮證收費,並自覺接受物價、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

五、招生要求

1.各類幼兒園應在招生工作開始前一週發佈招生公告,包括辦園資質、報名條件、報名時間、招生程序、諮詢電話等;招生公告應張貼於社區宣傳欄、園務公開欄,有條件的在幼兒園網絡平臺上發佈。

2.幼兒園應當將查驗戶口本、居住證、出生證和預防接種證納入幼兒入園報名程序;告知未按規定接種疫苗幼兒的監護人,在入園前帶幼兒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3.幼兒入園前應當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入幼兒園。

4.各類幼兒園須嚴格按規定控制班額。

5.新生入園後,幼兒園要做好新生在園學籍及相關信息登記工作。

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招生委員會

2019年5月28日

附: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公民辦幼兒園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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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秋季小學新生招生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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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確保每位適齡兒童依法依規接受義務教育,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9〕16號)精神,結合2019年東僑開發區實際情況,經研究,特制定《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秋季小學新生招生工作意見》,具體如下:

一、招生原則

2019年秋季東僑開發區小學新生招生原則上按照戶籍所在地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確保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對象

2019年秋季小學一年級招收滿六週歲(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接收學校

寧德市華僑小學、東僑實驗小學、寧德師範學院第二附屬小學(簡稱寧師二附小)、東僑第二小學、寧德師院附小新校區(市教育局議定的班級數)。

四、招生辦法

(一)具有開發區戶籍、房產證且現居住社區屬東僑管轄的居民的適齡子女(即“三一致”對象)

1.中心城區:原則上在寧德市華僑小學、寧師二附小、東僑第二小學、寧德師院附小新校區(市教育局議定的班級數)就讀。

(1)寧德市華僑小學:原則上接收福寧南路以東,南湖濱路以南及天湖東路以南的部分區域的東僑轄區適齡兒童。含華僑新村,湖濱社區,大門山社區的君裕東湖、東湖品臻、仕林東湖小區,萬安社區(除泰禾紅樹林和泰禾紅郡小區)管轄的所在區域。

(2)寧師二附小、寧德師院附小新校區(市教育局議定的班級數):原則上接收天湖東路以北,僑興路以東的東僑轄區適齡兒童。含僑興社區、蘭亭社區、蘭溪社區、億利社區管轄的所有區域及大門山社區部分小區(除君裕東湖、東湖品臻、仕林東湖、東湖豪門小區)。

(3)東僑第二小學:原則上接收天湖東路以南,福寧南路以西的東僑轄區適齡兒童。含富春社區管轄的所有區域、大門山社區的東湖豪門小區、萬安社區的泰禾紅樹林和泰禾紅郡小區。

2.北部新城(東僑工業集中區):原則上在東僑實驗小學就讀。

各學校招生具體辦法如下:

(1)申請登記。新生家長持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原件及複印件、社區管轄證明,於2019年7月8日至7月9日申請登記。①屬華僑小學接收的,在華僑小學登記;②屬寧師二附小或寧德師院附小新校區接收的,在寧師二附小登記;③屬東僑第二小學接收的,在東僑第二小學登記;④屬北部新城戶籍的,在東僑實驗小學登記。各小學初審彙總後,於2019年7月16日上報開發區教育局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逾期未報名登記的新生,學校原則上不予保留其學額。

(2)接收辦法。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對象:①在華僑小學登記屬於華僑小學片區的適齡兒童,直接由華僑小學接收。②在寧師二附小登記的適齡兒童,全部參與抽籤,再確定由寧師二附小或寧德師院附小新校區(市教育局議定的班級數)接收。抽籤時間:8月26日上午9:00,抽籤地點:寧師二附小,抽籤按公平公正原則現場公佈。③在東僑第二小學登記屬於東僑第二小學片區的適齡兒童,直接由東僑第二小學接收。④在東僑實驗小學登記的適齡兒童,直接由東僑實驗小學接收。

(二)戶籍在華僑新村社區的歸僑僑眷子女

新生家長持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歸僑僑眷身份證明,於2019年7月8日至9日到片區相應學校登記,學校初審彙總後,於2019年7月16日上報開發區教育局,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審核通過的直接由片區相應學校接收。

(三)其他特殊情況人員適齡兒童

1.父母雙方因工作調動不在學生戶籍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適齡兒童,持相關依據資料,於2019年7月8日至7月9日到開發區教育局登記,經開發區招委會審核後確定就讀學校。

2.因重點工程建設或招商引資等需要作出相關規定(市委、市政府或黨工委、管委會會議紀要及招委會研究決定)人員的子女,持相關依據資料,於2019年7月8日至9日到開發區教育局登記,經開發區招委會審核後確定就讀學校。

3.非本地戶籍的工業園區企業員工及購買“幸福佳園”保障房人員的適齡子女原則上到東僑實驗小學就讀;屬塔南工業園區原土地使用權人所辦工業企業的員工適齡子女由開發區招委會安排就讀學校。新生家長持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所在企業就業證明、一年以上繳納社保證明(購買“幸福佳園”保障房人員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於2019年7月8 日至9日分別到東僑實驗小學、開發區教育局登記。東僑實驗小學初審彙總後,於2019年7月16日上報開發區教育局,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

4. 對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臺胞子女等政策優待照顧對象,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軍區原政治部《關於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政聯〔2013〕1號)、《關於〈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閩政聯〔2017〕1號),省公安廳、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8〕140號),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臺商子女在閩就讀服務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7〕210號)、《福建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閩政臺〔2018〕40號), 寧德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寧德市人才子女入學操作細則〉的通知》(寧教綜〔2016〕5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快人才引進和培養的若干措施(試行)》(東僑工委〔2019〕5號)等文件執行。屬於以上優待照顧對象的,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需持相關資料,於2019年7月8日至7月9日到開發區教育局登記,經開發區招委會審核後確定就讀學校。

5.華僑小學、寧師二附小、東僑第二小學片區內有東僑戶籍無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家長持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於2019年7月8日至7月9日到開發區教育局登記,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安排到有學位餘額的學校就讀。

(四)非本地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78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服務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0〕69號)等文件精神,在開發區區域範圍內務工一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前)人員的隨遷子女經抽籤後安排到東僑實驗小學就讀。

1.申請登記。非本地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小學的,家長需持:(1)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2)適齡兒童父母(一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3)東僑公安分局辦理的適齡兒童父母的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4)父母一方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5)出具2018年8月31日前東僑轄區內產權所有者的戶口簿、租賃或典房契約的原件及複印件。於2019年7月8日至9日,到東僑實驗小學領取並填寫《2019年東僑開發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小學登記審核表》,提交學校審核登記。居住證簽發日期截止到2019年2月28日。

接收學校審核彙總有關必備材料後,於2019年7月16日上報開發區教育局,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抽籤資格。

2.接收辦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新生報名登記人數未超過學校招生計劃餘額數的,由該校直接錄取;超過招生計劃餘額數的,採取抽籤辦法確定就讀對象,每位適齡兒童只限抽籤一次。抽籤時間:8月26 日上午9:00,抽籤地點:東僑實驗小學,抽籤尚未抽中的,回原籍學校就讀。

五、注意事項

1.各學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擇校生,也不得以與部門(單位)“共建”的名義,照顧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對象就讀。

2.各校嚴格控制班生規模,小學一年級每個教學班學生數原則上不超過50人。學校嚴禁跨片區招生,嚴禁招收不及齡兒童,不得招收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3.凡已申請外地區域學校或被民辦學校提前招收的一年級新生,不得再參加報名申請。

4.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東僑開發區確認時間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5.經抽籤已確定接收學校的學生,不得更換學校。

6.超齡兒童就讀需提供“緩學證明”。

7.本文中所指的本地戶籍指東僑或蕉城戶籍。

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招生委員會

2019年5月28日

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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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確保每位適齡兒童依法依規接受義務教育,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9〕16號)精神,結合2019年東僑開發區實際情況,經研究,特制定《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見》,具體如下:

一、招生原則

2019年秋季,東僑開發區初中新生招生原則上實行按戶籍所在地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確保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對象

2019年東僑開發區七年級(初中一年級新生)招收完成小學階段六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

三、接收學校

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學(含湖濱校區)。

四、招生辦法

(一)具有東僑開發區戶籍、房產證且現居住社區屬於東僑管轄的小學畢業生

由東僑中學直接錄取。學生持戶口簿、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原件及複印件,於2019年7月8日至9日到學校報名登記,領取並如實填寫《2019年東僑開發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就讀東僑中學登記審核表》,學校初審彙總後,於2019年7月16日上報開發區教育局,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逾期未報名登記的新生,學校原則上不予保留其學額。兩個校區新生安排具體辦法由學校制定,另行通告。

(二)其他特殊情況人員適齡兒童

1.父母雙方因工作調動不在學生戶籍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適齡兒童。

2.因重點工程建設或招商引資等需要作出相關規定(市委、市政府或黨工委、管委會會議紀要及招委會研究決定)的人員子女。

3. 小學階段在開發區所屬學校就讀的非本地戶籍的東僑工業園區內企業員工適齡子女。新生家長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所在企業就業證明、1年以上繳納社保證明(購買“幸福佳園”保障房人員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

4. 對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臺胞子女等政策優待照顧對象,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軍區原政治部《關於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政聯〔2013〕1號)、《關於〈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閩政聯〔2017〕1號),省公安廳、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8〕140號),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臺商子女在閩就讀服務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7〕210號)、《福建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閩政臺〔2018〕40號), 寧德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寧德市人才子女入學操作細則〉的通知》(寧教綜〔2016〕5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快人才引進和培養的若干措施(試行)》(東僑工委〔2019〕5號)等文件執行。

5.有東僑戶籍無房產證的小學畢業生。

以上人員持相關依據資料,於2019年7月8日至9日到東僑教育局登記,經開發區招委會審核確認後予以安排就讀。不屬東僑開發區小學畢業的學生還需提供該畢業生所就讀學校《2019年小學升初中報名登記表》和就讀小學畢業證書。

(三)非本地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78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服務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0〕69號)精神。東僑中學招生計劃數餘額先安排符合政策規定的特殊情況人員子女,還有餘額再接納小學階段在開發區所屬學校就讀的務工人員(需於2018年8月31日前入東僑務工)的隨遷子女。

1.申請登記。非本地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東僑中學的,家長需持:(1)小學畢業證書;(2)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3)適齡兒童父母(一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4)東僑公安分局辦理的適齡兒童父母的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5)父母一方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6)出具2018年8月31日前東僑轄區產權所有者的戶口簿、租賃或典房契約的原件及複印件,於2019年7月12日—7月13日到東僑中學領取並填寫《2019年東僑開發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東僑中學登記審核表》申請登記。居住證簽發日期截止到2019年2月28日。

學校審核彙總有關必備材料後,於2019年7月16日上報開發區教育局。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抽籤資格。

2.接收辦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招生餘額數的,由該校直接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餘額數的,採取抽籤辦法確定就讀對象,每位申請人只限抽籤一次。抽籤時間:2019年8月26日上午9:00 ,抽籤地點:東僑中學。抽籤尚未抽中的,回原戶籍地初中學校就讀。

3.註冊時間。由東僑中學根據相關文件另行通知。

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有關“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規定,被確定接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東僑中學建立初中學籍。

五、注意事項

1.學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擇校生,也不得以與部門(單位)“共建”的名義,照顧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對象就讀。

2.學校嚴格控制班生規模,初一新生每個教學班學生數原則上不超過50人。

3.凡已申請外地初中學校就讀或被民辦學校提前招收的初中新生,不得再參加報名申請。

4.初中新生戶籍遷入東僑開發區確認時間截止到2019年 6月30日。

5.本文中所指的本地戶籍指東僑或蕉城戶籍。

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招生委員會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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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2、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秋季小學新生招生工作意見

3、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見

來源:閩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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