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文人的真面目

易中天 曹丕 李白 文學 音樂 長安讀書會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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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與美文的跨界混搭,你有調,我有譜。

文人的真面目

易中天:文人的真面目

易中天

百度釋義,文人,指會寫文章的讀書人。著名作家張修林在《談文人》一文中談到,文人是指人文方面的、有著創造性的、富含思想的文章寫作者,嚴肅地從事哲學、文學、藝術以及一些具有人文情懷的社會科學的人,或者說,文人是追求獨立人格與獨立價值,更多地描述、研究社會和人性的人。大部分人都是從工作方式與社會價值上給出了文人的定義,而文人自身又是怎樣一群人?讀了此文讓我對文人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易中天:文人的真面目

一個本性

在進行了四篇文章的討論之後,我們應該大致清楚了:士人、學人、詩人的特點是真,文人是偽。士人有真風骨,學人有真學問,詩人有真性情。文人呢?只有花腔,沒有學養;只有慾望,沒有理想;只有風向,沒有信仰。所以,他們也“只有姿態,沒有立場”。儘管那姿態,往往會秀得“絢麗多彩”,能夠“顛倒眾生”,甚至“驚世駭俗”。

這也並不奇怪。前面說過,文人的“本職工作”和“歷史使命”,就是幫閒和幫腔,偶爾幫凶。只不過,有幫得上和幫不上、受重用和被排擠、體制內和體制外之別。

但,無論當班還是待業、在崗還是編外,甚至不過“閒雜人等”,其實“自作多情”,也都要走臺、獻藝、開屏,而且是秀給別人看的。既然如此,便並不需要什麼學養、理想、信仰,也不需要自己獨立的立場,“風姿綽約”即可。

故,文人也可能有學問,但那是用來賣弄的;可能有性情,但那是用來表演的;還多半會有聰明才智,但那是用來舔痔瘡的。

有一次,一個文人進上書房,懵裡懵懂,隨口問了句“老頭子來了嗎”。不料乾隆從屏風後轉出,問他“老頭子”是什麼意思。這文人立馬跪下來奏道:萬壽無疆謂之老,至高無上謂之頭,父天母地謂之子。

皇上龍顏大悅,這文人也轉危為安。看來,正如士人有傲骨,並不妨礙他謙和;文人多傲氣,也不妨礙他諂媚。甚至他們的“滿腹經綸”和“一腔熱血”,就是用來幹這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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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文人這一類型或品種,實在頗具“中國特色”。當然,是帝制時代的。現在雖已共和,奈何其陰魂不散!於是,幫閒者有之,幫腔者有之,幫凶者亦有之。“反右”時,“文革”中,最熱衷於整人,而且整文化人最凶的,正是文人。

文人的德性,統治者心知肚明。最早把話說穿的,是魏文帝曹丕。他在《與吳質書》中說:“觀古今文人,類不護細行,鮮能以名節自立。”在《典論•論文》中,則說“文人相輕,自古而然”。這就是成語“文人無行”和“文人相輕”的出典。

前面說過,文人一詞,有三種用法和定義。起先指“有文德的人”,後來指“文祕”。再後來,指“舞文弄墨的人”,所以也叫“文人墨客”。這種用法,最早就出現在曹丕的這兩篇文章。可見,後世通用的“文人”一詞,剛一出現,就伴隨著惡評。與“文人”相關的好詞,卻似乎沒有。

這就意味深長了。要知道,在統治者中,曹氏父子對文人,要算最好的。他們自己就是詩人,曹丕還是文藝理論家。他甚至曾以副君之重,參加王粲的追悼會,還帶頭學驢叫。曹丕尚且這樣說,則文人口碑之差,品位之低,便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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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副嘴臉

可惜,像曹丕這樣的明白人,並不多。

說來也不奇怪,因為文人原本就有兩副嘴臉,一副叫諂媚,還有一副叫狂傲。諂媚當然沒人看得起,狂傲卻有吸引力。因此,坊間流傳的,便多半是文人狂傲的故事,比如讓楊貴妃磨墨,高力士捧靴之類。禰衡的“擊鼓罵曹”,也為眾人津津樂道。

這類故事之所以廣為傳播,又有兩個原因。一是新奇。所謂“傳奇”,不奇誰傳?但既雲傳奇,當然稀少罕見。這豈非反過來證明,文人當中,其實狂者不多?

第二個原因,就是“替代性滿足”了。也就是說,在民眾的內心深處,至少有某些統治者,比如昏君和暴君,奸臣和閹豎,是該罵的。或者,是可以表示一下蔑視的。但當真自己來罵,尤其是罵正在臺上的,又不敢。最好是有別人來罵,還罵得出彩;有別人來蔑視,最後又沒出問題。這就皆大歡喜。文人狂傲的傳奇,便滿足了這種心理需求。這當然有相當的合理性和正當性。可惜說到底,還是一種“意淫”。

意淫也是有快感的,故很能迷惑一些人。而且,哪怕明知靠不住,也寧可信其有,不肯信其無。久而久之,便信以為真,把假象當成了真相。

其實這事,應該說是“亦真亦幻”。前面說過,凡文人,皆御用,只有“在崗”和“待崗”之別。這就要“見用”。用不上,就會鬧情緒,發牢騷,甚至惱羞成怒,破口大罵。比如禰衡,就曾懷揣名片,奔走許都。求職不成,這才罵遍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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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文人的“反叛”或“反骨”,也當作如是觀。要知道,歷史上的文人,原本就是皇帝的弄臣。當上了的如“寵姬”,沒當上的如“怨婦”,但都無不“盼臨幸如望雲霓,展菊花似綻新蕊”。只要皇上的龍體能夠眷顧,哪怕去當夜壺。皇家的夜壺,也總歸是金貴的。

如果連夜壺都當不上呢?那就破罐子破摔,由“文人”變成“狂人”。這跟後宮嬪妃為了爭寵,由撒嬌而撒潑,沒什麼兩樣,甚至就是“要做官,殺人放火受招安”。正所謂:夜壺不能當,就去做宋江;一朝天子喚,沒人不上床。文人會有兩副嘴臉,原因就在這裡。

至於“新文人”,則不過換了東家。東家不定就是誰。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民眾。他們自己,則既可當“五毛”,也可扮“草根”。反正,秀場就是官場,人前即是御前,都是“只有姿態,沒有立場”。

既然本無立場,也就無所謂“左右”。左也好,右也罷,都是“走臺”,都是“作秀”。正如我在《韓寒的新衣》中所說,對於他們來說,“為民請命”和“含淚勸告”沒有本質區別,只看“畫眉深淺入時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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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姿態

除了狂傲,清高也是文人的一張臉,一副牌。

文人清高嗎?當然。清高,是文人的Logo。但,也只是Logo。真正的清高,屬於士人。文人,其實是表演清高,或自命清高。只不過,久而久之,養成習慣,有時也變成了真清高。這就正如世界上本沒有路。走得多了,也就成了路。

這樣的清高,也有三種。第一種是目空一切,孤芳自賞,自以為天下第一,誰都不放在眼裡。這種名為“清高”,實為“傲慢”。第二種是忸怩作態,待價而沽,口頭上唱的是“歸去來兮”,骨子裡想的是“終南捷徑”。

這種名為“淡泊”,其實“鑽營”。第三種就是演技頗高,或半真半假,甚至本有清高的一面。這就正如“三陪小姐”,未必都是“風塵女子”,也有“清純少女”型,賣藝不賣身的。看走了眼,上當受騙,那是你自己的事。

文人,為什麼要故作清高呢?因為“賣相”較好。要知道,所謂“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是古代讀書人的共同理想。文人也好,士人也罷,都一樣。只不過,士人是去幫忙,文人卻只能幫閒和幫腔。

這就讓其中一些也有理想抱負的,難免憤憤不平。如果連幫閒和幫腔的份都沒有,更要抱怨。因此,不才明主棄,其實是“撒嬌”;天子呼來不上船,則其實是“撒氣”。因為李白,是並不甘心當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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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嬌和撒氣,有沒有用?難講。但狂傲和清高,則肯定有利於“講價”。人都是容易“犯賤”的,皇帝或掌權者也一樣。你越是諂媚,他越是看不起。你要是擺擺譜,沒準他更想要。這道理,有經驗的交際花都懂。你不把銀子花夠,功夫做足,她決不會跟你上床。

這就是文人的“清高”。其中,有做出來的,也有演出來的,都是姿態。至於恃才自傲,則其實是狂傲,是嘴臉,也是姿態。但無論哪種,都不敢蔑視權力,尤其是最高權力。不但不敢得罪,還要受其蔭庇,分其杯羹。所以,諂媚也是真嘴臉。

故,古之文人,有兩副嘴臉:諂媚和狂傲;也有兩種姿態:狂傲和清高。但這是“老皇曆”。新中國成立後,五十年代“思想改造”,七十年代“鬥私批修”。狂傲和清高,是重點打擊的對象之一。這是連撒嬌和撒氣,都被不允許,誰還敢故伎重演?

現在就更沒市場。改革開放後,公民作為個人,有了更多的發言權和選擇權。進入互聯網時代,更可以對他人的作品和言論,自由地表達好惡和愛憎。這個時候,如果還傲氣十足,牛皮哄哄,或者自視甚高,目中無人,誰尿你呀?

這就要調整姿態;而新文人的新姿態,或者說新表情,就是“憤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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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表情

調整是必須的。前面說過,凡文人,都要走臺、獻藝、開屏,而且是秀給別人看的。只不過,以前是秀給朝廷看,文壇看;現在則要秀給網民看,大眾看。但,不管給誰看,都得察言觀色,弄清楚看客喜歡什麼,才能保證“收視率”。

選擇憤激作為姿態,也是有道理的。因為現如今,雖然日子越過越好,卻又差不多每個人,都憋了一肚子氣。弱勢群體苦,中產階級難,其他人也各有壓力、煩惱和憋屈,可謂“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很想“出他孃的一口鳥氣”,是民眾的普遍心理。

這時,如果有人出來“代罵”(呵呵,不是“代駕”),肯定“大快人心”。甚至甭管罵誰,只要罵得痛快,也能讓人爽。某些從不講理只會罵人的傢伙,居然擁有眾多粉絲和擁躉,這是原因之一。

何況憤激也有傳統。辛亥以後,革命成了主旋律,激進成了主流派。調門越高,就越是顯得立場堅定、意氣風發、鬥志昂揚。只不過,以前是一邊倒地“左”,現在是分左右地“憤”。但無論“左憤”還是“右憤”,共同的特點,都是憤激、非理性、不講道理。

這就值得警惕。因為沒有理性的立場,很可能只是姿態,或者表情。因此,他們完全可能在一夜之間,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也完全可能只是為了表態,站隊,搶話筒,昭告天下,佔領道德制高點,爭奪公共話語權。這樣的“俠義”,豈不可疑?

何況就算他們的想法是真實的,又怎麼樣呢?也只能培養造就“太平天國義和團”,再加“革命小將紅衛兵”。事實上,憤激的情緒,並不能解決中國的問題。它只能有一個效果,就是為走臺作秀的文人增加“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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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國家有難,世道不公,有人出來說話,總比萬馬齊喑好,哪怕那人其實是作秀。不過,我更希望是“理性的聲音”,而不是“正義的火氣”。憂國憂民沒有錯,卻決不等於罵爹罵娘。我們需要的,第一是理性,第二是理性,第三還是理性。

事實上,有三種憤激:當事人的,一般人的,文化人的。第一種,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一個人,房子被強拆了,案子被錯判了,血汗錢被私吞了,親骨肉被殺害了,你還讓他“淡定”,那是沒有心肝。

第二種,也可以理解,可以接受。因為“路見不平一聲吼”,原本“見義勇為”,總不能要求人家吼得“溫良恭儉讓”。不過,我也願善意提醒:最好能理性一點。至少,弄清事實。否則,弄不好就會整出“冤假錯案”,那可是違背初衷的。

至於文化人,則必須理性。他可以“憤怒”,不能“憤激”。或者說,可以怒罵,可以怒斥,可以怒吼,但一定基於理性的判斷,歸於理性的分析,而不是罵娘洩憤,煽動情緒。極端的情緒化,不是“士人的傳統”,更不可能真正成為“社會的良知與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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