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還“利滾利”的高利貸 義烏一男子三次走上盜竊之路

義烏 浙江省 浙江新聞 2019-05-18

2019-05-15 21:32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實習生 鄭菁雯 商報特約記者 胡木水 通訊員 樓翩翩 文攝

“利滾利”的非法借貸往往是貸款人給借款人挖的一個“坑”。近日,義烏市公安局大陳派出所破獲的3起盜竊案的嫌疑人,就是一箇中了“套路借貸”無法跳出“坑”的受害男子。

為還“利滾利”的高利貸 義烏一男子三次走上盜竊之路

5月9日早晨7點多,一名男子騎著一輛電瓶車來到巖界村,溜門竄入一幢二層結構的舊民房內,在一樓臥室偷得8000多元現金後逃離現場。

當日上午,受害人徐某某發現現金被盜後,立即向大陳派出所報警。警方通過監控倒查,發現作案男子已出現在大陳鎮街頭。

中午11時左右,大陳派出所民警賈俊強帶隊4名便衣警察,隨即在龍山路一家網吧後面,人贓俱獲地將嫌疑男子一舉抓獲。

經查,該男子是楂林工作片某村的駱某,今年39歲。

審理中,駱某不僅對其當日在巖界村農戶盜竊8000多元現金供認不諱,並且還交代了此前另外兩起盜竊案:第一起是4月25日8時許,“吃窩邊草”的駱某,也是採用溜門方式,竄入本村駱某某家,在3樓臥室內偷得4000多元現金;第二起是5月7日下午,駱某騎車到凰升塘村,同樣採用溜門方式,竄入陳某某家2樓,把一隻籃子內的玫紅色化妝袋中的600元現金佔為己有。

“我之所以走上盜竊之路,是因為去年9月份,先在金華一家民間借貸店鋪借了高利貸。”問起盜竊原因,駱某向民警解釋,由於掉進“利滾利”的“坑”,只得採用拆東牆補西牆的辦法,繼續向多家民間借貸店鋪繼續借款。最後這筆款越欠越多,“窟窿”根本無法填補,迫於還款壓力,才無奈地幹起了偷盜勾當。

為還“利滾利”的高利貸 義烏一男子三次走上盜竊之路

駱某前兩次作案得手後,都把贓款用來還高利貸。

駱某被抓後,其家人趕到派出所求情,表示願意積極退贓,並希望能得到受害人的諒解。辦案民警說:“駱某的行為,已涉嫌盜竊罪。當日他已被義烏警方依法刑拘。”

據瞭解,資金借貸可分為合法借貸和非法借貸,合法借貸是正規的借貸,而非法借貸往往是貸款人給借款人挖的一個“坑”。貸款人常常以“利滾利”方式放貸,就相當於舊社會的“印子錢”,借款人的欠款,隨著還款時間的拖延,使欠款成為一個“大雪球”,最終導致借款人無法跳出這個“坑”。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居住在農村的村民,尤其是居住在舊民房內的村民,應切實加強防盜意識:一是家中不宜存放大額現金,有大額現金時,建議第一時間存入銀行較為保險;二是家中成員全部離家時,無論家中有無現金存放,都應關鎖好門窗,以防竊賊竄入。對於資金緊缺確需借款者,應當到正規合法的借貸機構去申辦,千萬不要被“無需抵押”等幌子的非法借貸所忽悠。掉進“坑內”者,往往無以自拔,極易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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