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對兩起套路貸團伙變更起訴 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

銀行 上海 柳北檢察 2019-07-05

正義網上海7月4日電(通訊員寶劍)潑油漆、撬門鎖、暴力毆打,更有甚者迫使受害者跳樓自殺,構成十級傷殘……近日,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依法對2起涉及以上行為的“套路貸”團伙案依法變更起訴,追加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院對上述兩起案件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被迫簽訂虛假借條 無力償還跳樓自殺

2009年初,被害人沈某經介紹認識了被告人李某等人,後通過李某團隊的哄騙,寫下兩張金額共計62萬元的借條。隨後,沈某因賭博再次向李某等人借款3萬元,後因無力還款,經李某團隊操作,多次轉單平賬,迫使沈某寫下十多張借條,並通過騷擾、威脅、毆打等手段討債,借條合計金額570餘萬元。迫於無奈,其家人還款50餘萬元,家中兩套房產因虛假訴訟被法院查封,而沈某在被多次威脅後跳樓自殺,多處骨折構成十級傷殘。

據瞭解到,李某等6人在向社會人員出借高利貸的過程中,以民間借貸行規為名,採用誘騙、恐嚇的方式,讓借款人簽訂翻倍借條,通過銀行翻倍虛假走賬,反覆操作致使借款在短期內迅速增加數倍至數十倍,再通過堵門鎖、剪斷電線、潑油漆、毆打等方式暴力討債,從而騙取或者勒索借款人財物。李某等人,作案時間長、次數多,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李某在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形成、發展過程中,以及在每次犯罪活動中,均起到組織、策劃、指揮作用,是首要分子。

 瞄準房產實施詐騙 變賣錢款全部瓜分

從寶山區檢察院獲悉,近年來,部分“套路貸”案件中,迫使被害人抵押房產是犯罪嫌疑人的根本目標所在。“上海房價高,騙取房產過戶抵押然後變賣,獲取的高額利潤是犯罪分子實施詐騙等犯罪手法的主要原因。”辦理劉某等7人詐騙、敲詐勒索案的檢察官介紹道。

2014年7月起,劉某成立上海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並結夥多人,形成了通過“虛增債務”“製造銀行流水痕跡”“脅迫逼債”“虛假訴訟”等各種方式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具體以民間借貸行規為名,採用誘騙、恐嚇的方式,讓借款人簽訂虛高借條並進行銀行虛假走賬,通過反覆操作,讓借款增加數倍至數十倍,然後採取提起民事訴訟、潑油漆、恐嚇、毆打等方式討債,從而騙取或者勒索借款人財物或房產。至案發,該犯罪集團共騙取3名被害人的房產並出售獲利。

雷霆出擊涉惡犯罪 寶山檢察院在行動

2018年1月,兩高兩部頒佈《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對“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概念和主要特徵予以明晰。“惡勢力犯罪集團”是指符合犯罪集團法定條件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其特徵表現為: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深入開展,寶山區檢察院不斷加大對於“套路貸”犯罪的打擊力度,對於定性為惡勢力集團的犯罪案件堅決嚴厲打擊。

日前,該院依法對上述兩起變更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案件出庭支持公訴。法庭上,公訴人以環環相扣的證據,充分論證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展現了檢察機關雷霆出擊“套路貸”犯罪的態度與決心。李某一案全部被告人已獲法院判決,最高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累計判處罰金高達800萬元。劉某一案法院還在進一步審理中,將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郭榮榮]

作者:寶劍

新聞來源:正義網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