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資金不應該經過銀行工作人員的銀行賬戶,否則有哪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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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的銀行賬戶既是個人的銀行賬戶,從某種意義上講,在客戶的眼中也代表著銀行的信譽。

因此,很多銀行對自己員工的銀行賬戶管理特別嚴格,特別是資金變動頻繁和大額資金變動進行嚴格的監控。特別是銀行工作人員的銀行賬戶不能與客戶有資金往來,因為這樣的資金往來有可能涉及到利益輸送、有可能涉及經濟案件,也可能涉嫌洗錢。

但現實中仍然有一些客戶的資金通過銀行工作人員的賬戶進行各種經濟行為,這樣的做法原因是什麼?有什麼樣的風險

首先,有的客戶將自己的資金通過理財經理的賬戶購買理財產品,因為可提高購買額度而提高收益率,但你知道風險在哪裡嗎?

一些客戶特別是銀行工作人員的客戶和親戚朋友委託銀行工作人員購買理財產品,有的將資金歸結到銀行工作人員的賬戶裡,只為多賺那麼一點點的理財收益。

我們知道,一般的理財產品以金額5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000萬元等檔次,同一個品種不同的購買金額檔次利率不同,金額越大利率越高,這是事實。但是每一次檔次的高低並沒有那麼大的差別,只是0.1到0.2個百分點,對資金量少的理財購買者根本沒有大的收益區別。

但一些客戶或者銀行工作人員的親戚朋友不知道是聽信了銀行工作人員的宣傳,還是真的想多賺一點理財收益,竟然將自己的錢打入銀行工作人員的銀行賬戶,由銀行工作人員去統一購買理財產品。

曾經某銀行工作人員短期內竟然積聚了2000多萬元,銀行進行排查並要求說明情況,銀行工作人員的解釋就是為親戚朋友代購買理財產品,最終銀行要求工作人員將資金全部歸還,並明確要求不允許再對親戚朋友的理財產品購買進行代買。

為什麼銀行不允許這種現象存在呢?因為這種方式可能存在很多的風險隱患:

一是這種將資金交給銀行工作人員統一購買理財產品的方式,極容易出現風險案件。如果銀行工作人員攜款潛逃,則可能會出現風險案件;

二是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將積聚的資金用於其它風險投資或者購買所謂的“飛單”,則這些資金面臨較大風險損失。

三是極易產生道德風險。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在理財產品到期以後不能歸還給資金提供者,則容易導致經濟糾紛。

四是一旦出現風險則會對銀行的信譽產生極大的影響,所以銀行是嚴格禁止這種操作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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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的銀行賬戶既是個人的銀行賬戶,從某種意義上講,在客戶的眼中也代表著銀行的信譽。

因此,很多銀行對自己員工的銀行賬戶管理特別嚴格,特別是資金變動頻繁和大額資金變動進行嚴格的監控。特別是銀行工作人員的銀行賬戶不能與客戶有資金往來,因為這樣的資金往來有可能涉及到利益輸送、有可能涉及經濟案件,也可能涉嫌洗錢。

但現實中仍然有一些客戶的資金通過銀行工作人員的賬戶進行各種經濟行為,這樣的做法原因是什麼?有什麼樣的風險

首先,有的客戶將自己的資金通過理財經理的賬戶購買理財產品,因為可提高購買額度而提高收益率,但你知道風險在哪裡嗎?

一些客戶特別是銀行工作人員的客戶和親戚朋友委託銀行工作人員購買理財產品,有的將資金歸結到銀行工作人員的賬戶裡,只為多賺那麼一點點的理財收益。

我們知道,一般的理財產品以金額5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000萬元等檔次,同一個品種不同的購買金額檔次利率不同,金額越大利率越高,這是事實。但是每一次檔次的高低並沒有那麼大的差別,只是0.1到0.2個百分點,對資金量少的理財購買者根本沒有大的收益區別。

但一些客戶或者銀行工作人員的親戚朋友不知道是聽信了銀行工作人員的宣傳,還是真的想多賺一點理財收益,竟然將自己的錢打入銀行工作人員的銀行賬戶,由銀行工作人員去統一購買理財產品。

曾經某銀行工作人員短期內竟然積聚了2000多萬元,銀行進行排查並要求說明情況,銀行工作人員的解釋就是為親戚朋友代購買理財產品,最終銀行要求工作人員將資金全部歸還,並明確要求不允許再對親戚朋友的理財產品購買進行代買。

為什麼銀行不允許這種現象存在呢?因為這種方式可能存在很多的風險隱患:

一是這種將資金交給銀行工作人員統一購買理財產品的方式,極容易出現風險案件。如果銀行工作人員攜款潛逃,則可能會出現風險案件;

二是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將積聚的資金用於其它風險投資或者購買所謂的“飛單”,則這些資金面臨較大風險損失。

三是極易產生道德風險。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在理財產品到期以後不能歸還給資金提供者,則容易導致經濟糾紛。

四是一旦出現風險則會對銀行的信譽產生極大的影響,所以銀行是嚴格禁止這種操作方式的。

你的資金不應該經過銀行工作人員的銀行賬戶,否則有哪些風險?

其次,有的客戶將自己的資金通過銀行工作人員的賬戶進行存款,因為大額存款比小額的存款利率更高,但是這樣做的後果你知道嗎?

有的客戶或者親戚朋友將自己的錢交給銀行工作人員去辦理存款,原因很多,可能是因為大額存款的利率要比小額存款的利率要高,比如銀行的大額存款20萬元以上的利率比20萬元以下的利率要高。

但同時,這樣的操作是極其危險的,風險也是比較大的:

一是銀行工作人員代替你存款是處於失控狀態,會出現存款的不可控風險?

銀行工作人員將你的錢存沒有存款、存了多少?利率是什麼情況根本無法掌握。

二是如果將自己的存款交給銀行工作人員,可能形成詐騙。

有報道,杭州市某國有銀行再次曝出“儲戶存款失蹤”,一名前銀行職員假冒銀行網點工作人員,以高息為誘惑,騙走儲戶鉅額存款,據說有三個億之巨,有的人上千萬。原因是將存款人存有鉅款的銀行卡放在“銀行客戶經理”處保管,就能獲得高額利息。只是將有存款的銀行卡交給“銀行工作人員”就讓自己的大量存款消失了,如果將自己的錢委託銀行工作人員去存款,那麼也極容易出現存款消失的案件。

三是委託銀行工作人員存款以後,有可能發生存款被挪用的案件,不僅僅給存款人造成損失,也會對銀行形成危害。

比如客戶名義上通過銀行工作人員將錢趣入銀行,實際上可能被銀行工作人員與企業勾結將錢供給了急需用錢的企業,特別是那些所設高息、貼息的存款是非常危險的。

據華夏時報報道《河南億元存款不翼而飛》,河南省農村信用社旗下的西陵信用社主任徐海濤及相關人員通過層層資金中介向儲戶推薦「貼息存款」,資金流向了睢縣孟某的房地產企業。

其三,銀行員工用自己銀行卡賬戶幫客戶和親戚朋友大量轉賬可能涉嫌洗錢和大量資金來源不明

有的銀行職員可以用自己的卡為自己的親戚較大金額轉賬,正常情況下相當於出借賬戶,屬於銀行內部的違規行為,主要目的是員工匯款有優惠,但這樣做的結果是對銀行造成一定的損失。

但是,如果銀行工作人員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別人的轉賬行為,並不能保證這些資金來源的正當性和用途的正當性,如果這些來源有問題或者匯款的資金賬戶出現問題,可能就涉嫌經濟犯罪或者涉嫌洗錢,那就是經濟犯罪了。

如果這家銀行的工作人員匯款中有一部分有問題,那麼這個銀行員工的所有匯款都要進行清查,你正當的匯款也要接受調查,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現實中無論是出於對銀行工作人員的信任,還是貪圖所謂的收益比原來要高一些,或者是為了高息和返現,將自己的錢交給銀行工作人員進行存款和購買理財產品的行為,都具有較大的風險性,甚至有可能出現各種案件,並帶來較大的資金損失。

因此,無論是親戚還是朋友,或者是客戶,千萬不要讓別人代辦存款或者代辦購買理財產品,哪怕是銀行的工作人員也不行,一定要自己辦理並確保自己的資金安全。(作者:麒鑑,資深銀行人士)

本文作者原創,專注於財經金融熱點分析評論,歡迎關注留言評論,嚴禁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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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的銀行賬戶既是個人的銀行賬戶,從某種意義上講,在客戶的眼中也代表著銀行的信譽。

因此,很多銀行對自己員工的銀行賬戶管理特別嚴格,特別是資金變動頻繁和大額資金變動進行嚴格的監控。特別是銀行工作人員的銀行賬戶不能與客戶有資金往來,因為這樣的資金往來有可能涉及到利益輸送、有可能涉及經濟案件,也可能涉嫌洗錢。

但現實中仍然有一些客戶的資金通過銀行工作人員的賬戶進行各種經濟行為,這樣的做法原因是什麼?有什麼樣的風險

首先,有的客戶將自己的資金通過理財經理的賬戶購買理財產品,因為可提高購買額度而提高收益率,但你知道風險在哪裡嗎?

一些客戶特別是銀行工作人員的客戶和親戚朋友委託銀行工作人員購買理財產品,有的將資金歸結到銀行工作人員的賬戶裡,只為多賺那麼一點點的理財收益。

我們知道,一般的理財產品以金額5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000萬元等檔次,同一個品種不同的購買金額檔次利率不同,金額越大利率越高,這是事實。但是每一次檔次的高低並沒有那麼大的差別,只是0.1到0.2個百分點,對資金量少的理財購買者根本沒有大的收益區別。

但一些客戶或者銀行工作人員的親戚朋友不知道是聽信了銀行工作人員的宣傳,還是真的想多賺一點理財收益,竟然將自己的錢打入銀行工作人員的銀行賬戶,由銀行工作人員去統一購買理財產品。

曾經某銀行工作人員短期內竟然積聚了2000多萬元,銀行進行排查並要求說明情況,銀行工作人員的解釋就是為親戚朋友代購買理財產品,最終銀行要求工作人員將資金全部歸還,並明確要求不允許再對親戚朋友的理財產品購買進行代買。

為什麼銀行不允許這種現象存在呢?因為這種方式可能存在很多的風險隱患:

一是這種將資金交給銀行工作人員統一購買理財產品的方式,極容易出現風險案件。如果銀行工作人員攜款潛逃,則可能會出現風險案件;

二是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將積聚的資金用於其它風險投資或者購買所謂的“飛單”,則這些資金面臨較大風險損失。

三是極易產生道德風險。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在理財產品到期以後不能歸還給資金提供者,則容易導致經濟糾紛。

四是一旦出現風險則會對銀行的信譽產生極大的影響,所以銀行是嚴格禁止這種操作方式的。

你的資金不應該經過銀行工作人員的銀行賬戶,否則有哪些風險?

其次,有的客戶將自己的資金通過銀行工作人員的賬戶進行存款,因為大額存款比小額的存款利率更高,但是這樣做的後果你知道嗎?

有的客戶或者親戚朋友將自己的錢交給銀行工作人員去辦理存款,原因很多,可能是因為大額存款的利率要比小額存款的利率要高,比如銀行的大額存款20萬元以上的利率比20萬元以下的利率要高。

但同時,這樣的操作是極其危險的,風險也是比較大的:

一是銀行工作人員代替你存款是處於失控狀態,會出現存款的不可控風險?

銀行工作人員將你的錢存沒有存款、存了多少?利率是什麼情況根本無法掌握。

二是如果將自己的存款交給銀行工作人員,可能形成詐騙。

有報道,杭州市某國有銀行再次曝出“儲戶存款失蹤”,一名前銀行職員假冒銀行網點工作人員,以高息為誘惑,騙走儲戶鉅額存款,據說有三個億之巨,有的人上千萬。原因是將存款人存有鉅款的銀行卡放在“銀行客戶經理”處保管,就能獲得高額利息。只是將有存款的銀行卡交給“銀行工作人員”就讓自己的大量存款消失了,如果將自己的錢委託銀行工作人員去存款,那麼也極容易出現存款消失的案件。

三是委託銀行工作人員存款以後,有可能發生存款被挪用的案件,不僅僅給存款人造成損失,也會對銀行形成危害。

比如客戶名義上通過銀行工作人員將錢趣入銀行,實際上可能被銀行工作人員與企業勾結將錢供給了急需用錢的企業,特別是那些所設高息、貼息的存款是非常危險的。

據華夏時報報道《河南億元存款不翼而飛》,河南省農村信用社旗下的西陵信用社主任徐海濤及相關人員通過層層資金中介向儲戶推薦「貼息存款」,資金流向了睢縣孟某的房地產企業。

其三,銀行員工用自己銀行卡賬戶幫客戶和親戚朋友大量轉賬可能涉嫌洗錢和大量資金來源不明

有的銀行職員可以用自己的卡為自己的親戚較大金額轉賬,正常情況下相當於出借賬戶,屬於銀行內部的違規行為,主要目的是員工匯款有優惠,但這樣做的結果是對銀行造成一定的損失。

但是,如果銀行工作人員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別人的轉賬行為,並不能保證這些資金來源的正當性和用途的正當性,如果這些來源有問題或者匯款的資金賬戶出現問題,可能就涉嫌經濟犯罪或者涉嫌洗錢,那就是經濟犯罪了。

如果這家銀行的工作人員匯款中有一部分有問題,那麼這個銀行員工的所有匯款都要進行清查,你正當的匯款也要接受調查,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現實中無論是出於對銀行工作人員的信任,還是貪圖所謂的收益比原來要高一些,或者是為了高息和返現,將自己的錢交給銀行工作人員進行存款和購買理財產品的行為,都具有較大的風險性,甚至有可能出現各種案件,並帶來較大的資金損失。

因此,無論是親戚還是朋友,或者是客戶,千萬不要讓別人代辦存款或者代辦購買理財產品,哪怕是銀行的工作人員也不行,一定要自己辦理並確保自己的資金安全。(作者:麒鑑,資深銀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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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資金不應該經過銀行工作人員的銀行賬戶,否則有哪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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