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ST節能及相關方 被立案調查

*ST節能7月11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東神霧集團及實際控制人吳道洪均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多起違規

去年8月,遼寧證監局對*ST節能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公司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多項規定。今年1月,遼寧證監局向*ST節能下發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主要涉及四個問題。

首先,營業收入確認不恰當。2018年4月28日,*ST節能披露2017年度財務報告。其中,確認了對印尼大河鎳合金有限公司(簡稱“印尼大河”)海外設備銷售收入43396萬元。自2017年6月30日起,印尼大河未能按照雙方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出現違約。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逾期款項達到3914.56萬美元。2017年9月28日、2017年12月28日,在印尼大河存在明顯違約無法保證收回貨款的情況下,*ST節能仍然向印尼大河發貨並分別確認營業收入2524.6萬美元、825.76萬美元,收入確認不恰當。

其次,應收賬款壞賬計提不恰當。2017年末,印尼大河和大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河投資”)存在沒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條件支付款項和付款逾期的情形。在2017年度財務報告中,*ST節能僅按照賬齡分析法對印尼大河的應收賬款40536.14萬元按照5%的比例計提壞賬準備2026.81萬元,對大河投資的應收賬款7056.94萬元按照5%的比例計提壞賬準備352.85萬元,未按照公司的會計政策和《企業會計準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有關要求對單項金額重大的金融資產單獨進行減值測試並確認減值損失,壞賬準備計提不恰當。

第三,內部控制執行不規範。2017年度,*ST節能與湖北廣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迅度實業有限公司、上海領程貿易有限公司、南京恆榮電氣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宏大特種鋼機械廠有限公司分別簽訂的設備採購合同、建安工程框架合同未經過招標流程及採購審批程序,公司向上述單位支付的部分大額預付款項未經過審批程序或審批程序不完整。

此外,股東大會、董事會運作不規範。*ST節能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存在不規範、不完整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ST節能2018年度財務報告被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債務纏身

根據7月2日的公告,因資金緊張,*ST節能出現部分債務逾期的情況。經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江蘇省冶金設計院有限公司逾期本金合計為7.92億元(截至公告披露日)。*ST節能表示,因債務逾期,公司可能面臨需支付相關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息等情況,導致公司財務費用增加。債務逾期事項會導致公司融資能力下降,加劇公司資金緊張狀況,可能對部分業務造成不利影響。

2018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289.55萬元,同比下降98.82%;歸母淨利潤為-7.01億元,同比下降539.42%。今年一季報,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01.54萬元,同比下降0.51%,虧損3726.03萬元。

同時,*ST節能存在違規擔保事項。根據公告,2017年四季度至2018年一季度期間,*ST節能未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義務,為神霧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借款提供擔保,累計金額2.195億元。該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今年6月江西證監局對其採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來源: 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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