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觀點」胡大洋:4大新機制促新時期醫保“騰籠換鳥”

【現場•觀點】胡大洋:4大新機制促新時期醫保“騰籠換鳥”

來源:藥智網

企業正面臨著冬天,但創新讓企業仍有春天

「現場•觀點」胡大洋:4大新機制促新時期醫保“騰籠換鳥”

“現在是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需要研究醫藥的創新,過去講創新,我們沒有條件,那時候沒有錢、沒有技術。但是現在,每年都有很多藥品申報,是探討創新的最佳時機。”

“2000年全國醫保全面推開,2003年的新農合,2006年的城鎮居民醫保,中國醫保一步步走向了全民醫保,無疑對醫藥企業的發展起了推動作用。醫藥企業發展的黃金時期就是在中國醫保起步以後。當然,現在是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需要研究醫藥的創新;過去講創新,我們沒有條件,那時候沒有錢、沒有技術。但是現在,每年都有很多藥品申報。是探討創新的最佳時機。”

6月21日2019中國醫藥健康產業發展大會暨第四屆中國醫藥研發•創新峰會(PDI大會)於重慶召開,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醫療保險研究會會長、南京雲康醫療保障學院院長鬍大洋先生作《鼓勵醫藥創新:新時期醫保的責任與使命》的報告,分享新醫保促進下的創新觀點。

01

醫保的責任感與使命

第一,醫保的責任感。從歷史沿革來看,過去並不是不重視創新,只是受限於當時的環境與條件。《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中,有個鏡頭讓人動容,病人一聲對生命渴求的吶喊“我不想死”,這充分體現了每一個人對生命的尊重和追求,這也賦予了醫保更大的責任感。

第二,醫保用好話語權。中國醫保現在是全民醫保,市場巨大,實行最低廉的價格,購買最好的藥品,讓老百姓用得起藥,用得起好藥,就是用好話語權。

第三,中國醫保還是一個基本醫療保障,不能滿足所有的醫療需求。過度的醫療只會增加每一個人的負擔,增加國家財政的負擔,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所以既要盡力而為,還要量力而行。

第四,解決大病保障,光靠醫保是不行的,還需要建立一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例如大力發展商業保險,除基本保障以外的部分,需要依靠醫療救助大病保險。

第五,在保護外國創新藥的專利權同時,如何促進中國醫藥企業的創新?中國醫藥企業在2003、2004、2005年都有不少的創新藥申報,但是後來逐漸減少了,一方面是政策的影響,另一方面也是企業投入與收穫的影響。江蘇一家醫藥企業董事長曾經提了一個意見,有些創新藥未納入醫保範圍,那麼創新如何收回成本?這是一個嚴峻的問題。所以,2013年江蘇開始實行全國最早的以省為單位的抗癌藥品談判,針對江蘇醫藥企業研發的創新藥,只要成功上市,立即開展談判把它納入醫保。這大大鼓勵了江蘇醫藥企業的創新,也改善了江蘇醫藥投資環境,如蘇州、泰州就有很多國內外企業投資。

第六,醫保談判藥品一旦成功,但不能保證供應,這也是需要注意的問題。例如,郝賽汀療效確實比較好,但是由於談判成功後供貨大幅度降低,導致了斷貨的問題。

第七,要讓人民用上救命藥,不僅僅是談判調整藥品目錄,還需注意到一個問題,藥品談判進了國家目錄,但是人民仍然用不上。如何讓這些藥進醫院,讓人民用上這些好藥、救命藥,這也是醫保需要研究的問題。

第八,醫保的錢要用在刀刃上,真正解決人民大病的醫療需求。

第九,要讓人民有更好的就醫體驗,不能光是講控費、講藥佔比。人民去看病不僅僅是為了看病,還要有良好的就醫體驗,這也是需要研究的問題。

第十,必須解決好三醫聯動,促進中國醫藥企業的創新發展。

02

醫保給予創新的有利條件

近兩年,政府在抗癌藥等新藥方面採取了很多措施,一是機構改革,醫保局單獨成立。二是審批制度改革,目前的審批速度越來越快,我國的創新藥與國外同類型產品首次上市的時間差在縮短;同時醫保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調整醫保藥品目錄、實行醫保藥品談判等動作不斷。2017年剛調整完醫保目錄,2018年進行醫保談判,到2019年國家藥品目錄的常態調整和動態調整分批進行...這都加速了新藥能夠儘快納入醫保的速度,以後也會形成一個正常的動態調整機制。

鼓勵醫藥創新,從醫保上來說目前也具備一些有利條件:

第一,醫保基金是健康的,總體上是有結餘的。雖然老齡化加速及新藥新技術大量應用的問題,導致近年來醫保基金在減少,但仍舊存有結餘。

第二,結構性調整。通過談判的形式將大部分抗癌藥與一些罕見病藥納入醫保,無疑會大幅度增加醫保基金的支出。而進行“騰籠換鳥”結構性調整,調出部分神藥、輔助性用藥、療效不確切的藥品,為好藥、創新藥騰出空間是一大趨勢。據悉美國的醫療浪費評估是30%,中國過度醫療的浪費沒有準確的數字,但中國的過度醫療不止30%,所以仍有較大空間可以壓縮,讓好藥、創新藥納入醫保。

03

新機制促醫保“騰籠換鳥”

鼓勵醫保企業創新,首先要建立新的機制。

一是要建立醫保藥品的動態調整機制。以後的藥品目錄調整主要是兩種形式:一種是常規調整,把所有經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的藥品進行綜合評審,通過專家投票來確定哪些藥保持在醫保報銷範圍,哪些藥增補到醫保報銷範圍,這叫常規性調整;還有一種是動態調整,每年的新藥或者新上市的藥,要建立一個動態的調整機制,在常規調整目錄的基礎上,這些藥通過專家的評審,通過醫保的談判納入醫保。

二是要建立醫保藥品的談判機制。這個談判機制就是藥品要進入市場,就需要降低價格。醫保談判主要是價格談判,讓企業通過贏得市場來進入醫保目錄。也包括藥品招標。19年醫保的藥品目錄調整,很多醫藥企業主動要求降低藥品的價格,這就是一個正面效應,相信後續招標辦法會有改進,會有完善,方向是以量換價。

三是要建立醫保藥品評價退出機制。藥品進入醫保目錄,不是永遠不變了,而是還要提高藥品質量,不斷降低價格,來贏得市場。如果藥品療效不確切,被醫院大量濫用,就要退出醫保目錄。從而保證醫保藥品的質量。

四是要建立重特大疾病的醫療保障機制。包括慢性病的保障,總體講要把心血管、糖尿病等這些慢性病的藥,儘快納入醫保。大病、慢性病都是醫保非常關注的對象。建立重大疾病的保障機制,對新藥的研發,尤其是抗癌藥、大病治療藥品的創新會起到促進作用。

“中國的醫藥企業經歷了春天、夏天、秋天,兩年前,我曾說我們的醫藥企業還未到冬天;今天,我認為醫藥企業的發展已經面臨著冬天。但是中國的醫藥市場仍然很大,中國的醫療需求隨著全民醫保的拓展,需求仍然很大。所以,中國的醫藥企業仍然有春天。這個春天就屬於經歷過冬天後能生存下來的企業,這些企業是擁有療效好的藥品,創新快,能夠滿足醫療市場真實需求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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