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嚴厲查處違法違規定點醫藥機構

今年以來,山西各市醫療保障部門按照全省醫療保障工作會議部署,組織實施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目前,全省共檢查定點醫藥機構9670家,處理違規醫藥機構1185家(其中:移交司法機關3家),累計追回醫保基金1234.28萬元。專項治理中,晉中、大同、太原、臨汾市醫保局對查處的違法違規定點醫藥機構進行了通報。

2019年6月20日,晉中市醫保局通報6家違法違規定點醫藥機構

1

天誠藥店連鎖公司左權縣後窯峪口店

經晉中市、左權縣兩級醫保局聯合檢查發現,晉中市天誠藥店連鎖有限公司左權縣後窯峪口店採取串換藥品等方式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624.4元。醫保部門依據《左權縣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約定,作出如下處理:暫停醫保服務3個月,追回醫保基金2624.4元,並處違約金13122元。

2

榆次區友誼醫院

經查,晉中友誼醫院在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間,採取病歷書寫不規範、收費不合理等方式套取醫保基金2007元。醫保部門依據《榆次區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補充協議》第四十二條的約定,作出如下處理:約談並追回醫保基金2007元,並處違約金7718元。

3

太谷縣大眾藥店

經查,太谷縣大眾藥店在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期間,採取串換藥品等方式違規使用醫保基金9620.6元。醫保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太谷縣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五十六條的約定,作出如下處理:約談、責令限期整改、追回醫保基金9620.6元,並處違約金48103元。

4

祁縣西六支南莊衛生所

經查,祁縣西六支鄉南莊衛生所在2019年1月,採取利用已死亡參保人員虛報門診補償費用的方式套取醫保基金71.04元,醫保部門依據《祁縣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約定,作出如下處理:約談、通報、責令限期整改、追回醫保基金71.04元,並處違約金355.2元,暫停醫保服務。

5

介休二輕職工醫院

經查,介休二輕職工醫院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間,採取無醫囑檢查、無醫囑治療、無醫囑用藥、藥品超量、不合理用藥、輔助治療過度、超藥佔比等方式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29萬元。醫保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介休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第六十三條的約定,作出如下處理:對該院分管副院長、醫保科科長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改正,追回醫保基金1.29萬元,並處違約金4.45萬元。

6

昔陽縣定點醫療機構大眾醫院

經查,昔陽縣大眾醫院在2019年3至5月期間採取不合理檢查、超範圍用藥等方式違規違約使用醫保基金390元,醫保部門依據《昔陽縣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第四十二條的約定,作出如下處理:責令期限整改,追回醫保基金390元,並處違約金1950元。

2019年6月6日,大同市醫保局通報3家違法違規定點醫藥機構

1

大同市新建北路大齒社區衛生服務站

經舉報核查,新建北路大齒社區衛生服務站在2019年2月上傳醫療費用存在串換藥品違規行為,共發現違規費用15060.3元。醫保部門根據《大同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第三十一條第十一款的約定,作出如下處理:追回醫保基金15060.3元,中止服務協議、暫停醫保網絡整改三個月。

2

大同市大慶路社區服務站

經舉報核查,市大慶路社區衛生服務站在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存在醫療費用屬虛傳、虛報費用,虛構醫療服務等情況,涉嫌欺詐套取醫保基金行為,醫保部門根據《大同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約定,作出如下處理:追回醫保基金270631.58元,暫停撥付醫保費用242萬元,終止與其簽訂的《大同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三年內不予受理其醫保定點單位的申請。目前,在 2019年5月22日已將有關線索移交大同市公安機關立案偵辦,相關線索進一步偵辦中。

3

大同市恆信大藥房新華街店

經舉報核查,恆信大藥房新華街店存在違規擺放日用品、 食品,串換藥品等違規行為,醫保部門根據《大同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 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約定,作出如下處理:追回違規費用7274.9元,中止服務協議、暫停醫保網絡整改三個月。

2019年6月20日,太原市醫保局通報28家違法違規定點醫藥機構

實地查處太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職工醫院等定點醫藥機構5所,追回醫保基金34.92萬元。實地查處太原惠氏大藥房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區長治路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定點零售藥店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3家,其中暫時終止協議18家,暫停醫保服務2家,扣除日常監督考核分3家。

2019年6月20日,臨汾市醫保局通報5家違法違規定點醫藥機構

1

洪洞縣人民醫院

經查,洪洞縣人民醫院存在資質不全、違規收治病人等情況。醫保部門依據醫保服務協議約定,作出如下處理:扣除違規金額42.69萬元。

2

洪洞縣中醫院

經查,洪洞縣中醫院存在超限用藥、不合理計費等情況。醫保部門依據醫保服務協議約定,作出如下處理:扣除違規金額4.76萬元,處違約金14.29萬元,共追回19.05萬元。

3

臨汾澤華外科醫院

經查,臨汾澤華外科醫院存在違規錄入費用等情況。醫保部門依據醫保服務協議約定,作出如下處理:扣除違規金3.65萬元,處違約金7.3萬元,共追回10.95萬元。

4

吉縣醫療集團

經查,吉縣醫療集團存在掛床住院、血液灌流、血液光量子白體血回輸治療、抗生素用量多計、血壓重複收費等情況。醫保部門依據醫保服務協議約定,作出如下處理:扣除違規金7.47萬元,處違約金14.94萬元,共追回22.42萬元。

5

汾西縣人民醫院

經查,汾西縣人民醫院存在病歷不規範、住院患者藥佔比偏高、無信息管理系統、特殊檢查項目主要診斷陽性率偏低等情況,醫保部門依據醫保服務協議約定,作出如下處理:扣除違規金5.3萬元。

2019年二季度,山西省醫保中心協助審計署太原特派辦核查山西中醫學院第三中醫院“使用已死亡人員醫保為他人辦理住院治療”的問題

經核查,山西省中醫學院第三中醫院“使用已死亡人員醫保為他人辦理住院治療”的情況屬實。省醫保中心依據《山西省直管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第十二條、第七十條有關規定,對住院期間醫保基金支付的3234.65元予以追回,並扣除5倍違約金16173.25元,合計19407.9元,並責令其整改。

山西:嚴厲查處違法違規定點醫藥機構

來源 | 山西省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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