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1000萬!煙臺促進高成長創新型企業加快發展獎勵辦法出臺'

煙臺 經濟 大小新聞 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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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新聞7月26日訊(記者 張蘋)《關於促進高成長創新型企業加快發展的獎勵辦法》出臺。記者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扶持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引導激勵高成長創新型企業做大做強做優,推進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煙臺市委煙臺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製造業強市戰略的意見(試行)》(煙發〔2017〕14號)和《中共煙臺市委煙臺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煙發〔2019〕7號)等文件精神,參考外地做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獎勵對象是指由國家、省有關部門針對中小企業組織開展的、採用綜合性指標評價成長性創新性和發展質量水平、經一定程序認定公佈的瞪羚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準獨角獸企業和獨角獸企業。

提出申報的高成長創新型企業應在煙臺市區域內依法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及制度,生產經營和信用情況良好,在我市依法納稅、財務會計核算合法規範;近三年無嚴重失信、失範及違法違規行為,未拖欠應繳應還財政性資金。

對本辦法實施期內符合條件的高成長創新型企業,在國家、省獎勵的基礎上,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勵:

被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瞪羚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被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隱形冠軍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被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

被新認定為省級準獨角獸企業的,按其上一年度經濟發展貢獻的4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300萬元。

被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獨角獸企業的,按其上一年度經濟發展貢獻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分別為1000萬元、600萬元。

獎勵資金按照以下步驟落實:

組織。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規定和當年申報通知要求,負責在轄區範圍內公開組織獎勵項目申報工作。

申報。申請單位根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達的年度申報通知要求提出獎勵項目申請。獎勵項目申請時間為每年9月底之前,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審核。申報主體對照申報條件,按照屬地原則向同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初審,以正式文件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公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核實後,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兌現。公示結束後,如無異議,在年度市級製造業強市專項資金預算中統籌安排。

本辦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趙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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