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公文私刻印章,冒領質保金170萬元!三男子在揚州被抓!

揚州 山東 跳槽那些事兒 建築 法律 揚州晚報 2019-05-15

近日,江都警方將3名涉嫌偽造公文、私刻印章的犯罪嫌疑人抓獲。據悉,犯罪嫌疑人鄭某授意牛某、鄒某通過偽造某建設公司的行政章、財務章,製作假的授權書和收據,冒領工程質保金170萬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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詫異!質保金去哪兒了

根據業內行規,建築公司完成項目建設後,會有一部分項目尾款滯留一兩年後再支付,以便客戶觀察工程是否有質量問題,這筆款項被稱作為“質保金”。江都A建設公司幾年前完成了一個山東的項目,去年,到了約定的退髮質保金的時間,A公司財務便和山東的客戶單位聯繫,要求退發近200萬元的質保金。

“質保金不是已經給貴公司了麼?一共170萬元,我們2017年就退發了啊!我這還有你們開具的收據呢。本來200萬,因為沒到期,你們又要得急,所以只要了170萬。”客戶單位財務人員的回覆,讓A公司財務大吃一驚:我們根本沒有收到質保金啊,更沒有開具收據,這170萬質保金到底是怎麼回事?疑惑重重的財務趕緊向老總進行了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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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項目經理或有問題

經過與對方公司的交流溝通,一個可疑人員鄭某浮出了水面。鄭某是一名建築包工頭,也是該項目的項目經理。因為資質問題,鄭某的工程隊不能承接一些項目工程,於是便掛靠在A公司的名下,以符合資質的A公司的名義去承接項目。這些年來,鄭某以這樣的方式承接了多個工程,每個工程都會支付A公司2%左右的管理費,山東項目也是如此。在接下山東項目後,A公司並沒有參與施工,而是由鄭某以項目經理的名義全權負責,直至完工。

這些年來,鄭某經營不善,拖欠了民工大筆工資,A公司作為鄭某名義上的“老闆”,也被迫替鄭某支付了近千萬元的工資。考慮到鄭某實際的經濟狀況,A公司懷疑,這筆170萬的質保金極有可能被鄭某冒領了,便與其進行聯繫,誰知鄭某電話不接、短信不回,彷彿人間蒸發了。無奈之下,A公司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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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網!偽造公文騙款項

江都警方介入調查後獲悉,2017年,山東的客戶公司在看到了A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後”,通過三張承兌匯票退發了170萬元的質保金,金額分別為50萬元、60萬元、60萬元,當時操辦此事的A公司“員工”牛某、鄒某還開具了收據,並蓋上了A公司的財務章。警方發現,牛某、鄒某皆是鄭某手下的工人,於是便通知鄭某前來了解情況,但鄭某卻一直置若罔聞。

隨後,警方通過工作,先後將鄭某、牛某、鄒某抓獲。牛某、鄒某供述,是鄭某授意自己找人私下刻章、偽造公文,騙取了170萬元的質保金。據悉,牛某、鄒某以50元一枚的價格,找人私刻了A公司的行政章和財務章,分別偽造了A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和收據。鄭某交代,之所以授意兩人私刻印章、偽造公文,是因為資金鍊斷裂,想要儘快拿到錢。

警方提醒:公章不能隨意私刻,更不能偽造公文,這是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本案中,雖然A公司只應該收取2%的質保金作為部分管理費,但根據正規流程,所有的質保金都應該先退發至A公司,再由A公司將98%的質保金轉賬給鄭某。誠然,質保金的大頭應該歸鄭某所有,但鄭某卻通過違法的行為冒領了質保金,其行為十分嚴重,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通訊員 張懸

記者 趙雅瓊

編輯 晴子

(圖片來源網絡,版權歸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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