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滿了蘇格蘭的民族情節”——詳解蘇格蘭國菜“羊雜碎”哈吉斯'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如今餐館通常會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雜給客人享用。而且哈吉斯一般都會與馬鈴薯泥和蕪菁甘藍泥以及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一起食用,口味嘛,相當獨特...(反正我第一次是強迫自己吃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道“看起來不好吃,吃起來也因人而異”的菜餚,卻成為了蘇格蘭人的“國菜”,也是遊客前往蘇格蘭必要打卡的美食之一。
而蘇格蘭的西蒙·豪伊(Simon Howie),則號稱世界上最暢銷的羊雜菜公司,曾將哈吉斯推廣到了全歐洲,甚至美國人也對它也愛不釋手。
究竟是什麼魔力,才讓這款賣相及口感雙雙“滑鐵盧”的哈吉斯揚名歐洲的呢?
我想這恐怕還要從哈吉斯背後豐富的歷史文化說起。(不要忘記我是個歷史博主)
最早的起源——羅馬
哈吉斯的誕生,其實具備著很多時代因素。
其實,早在哈吉斯被稱為正式稱為“haggis”之前,類似的食物在烹飪史上就已經被髮明出來了——荷馬在公元前8世紀末創作的《奧德賽》中就提到了哈吉斯的最初版本。
此外,學者艾倫·戴維森也在《牛津美食指南》中提到,哈吉斯的誕生依靠著“一組歷史悠久且分佈廣泛的菜餚原型”。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如今餐館通常會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雜給客人享用。而且哈吉斯一般都會與馬鈴薯泥和蕪菁甘藍泥以及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一起食用,口味嘛,相當獨特...(反正我第一次是強迫自己吃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道“看起來不好吃,吃起來也因人而異”的菜餚,卻成為了蘇格蘭人的“國菜”,也是遊客前往蘇格蘭必要打卡的美食之一。
而蘇格蘭的西蒙·豪伊(Simon Howie),則號稱世界上最暢銷的羊雜菜公司,曾將哈吉斯推廣到了全歐洲,甚至美國人也對它也愛不釋手。
究竟是什麼魔力,才讓這款賣相及口感雙雙“滑鐵盧”的哈吉斯揚名歐洲的呢?
我想這恐怕還要從哈吉斯背後豐富的歷史文化說起。(不要忘記我是個歷史博主)
最早的起源——羅馬
哈吉斯的誕生,其實具備著很多時代因素。
其實,早在哈吉斯被稱為正式稱為“haggis”之前,類似的食物在烹飪史上就已經被髮明出來了——荷馬在公元前8世紀末創作的《奧德賽》中就提到了哈吉斯的最初版本。
此外,學者艾倫·戴維森也在《牛津美食指南》中提到,哈吉斯的誕生依靠著“一組歷史悠久且分佈廣泛的菜餚原型”。
而且,他還認為,羅馬人是歐洲最早食用“類似於羊雜食物”的人,但他們的“haggis”通常是由豬內臟製成的,並“包裹在豬乾淨的腸膜裡”。
為啥羅馬人要吃這玩意?
原因很簡單:為了保存珍貴的食物源——當一隻動物被殺死時,它的內臟必須在短時間內吃掉,不然很快就會腐爛。但是如果實在吃不下,人們會先用鹽醃好這些內臟,然後把它們裹在動物的胃裡煮熟。
如此一來,剁碎的內臟能在動物胃裡保存好幾個星期,也方便好鬥的羅馬人在戰爭期間食用。
“蘇法”盟友的橋樑
後來,在中世紀時期,哈吉斯的作用不再侷限於戰爭補給,而是擴大到了政治和文化領域。
當時,蘇格蘭國王為了反對英格蘭的愛德華一世,曾在1284年和法國菲利普四世組成過著名的“Auld Alliance”(譯:奧德同盟或老聯盟)
雙方約定:如果任意一個國家受到英格蘭攻擊,那麼另一個國家則會直接入侵英格蘭的領土,以報復英國人的行徑。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如今餐館通常會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雜給客人享用。而且哈吉斯一般都會與馬鈴薯泥和蕪菁甘藍泥以及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一起食用,口味嘛,相當獨特...(反正我第一次是強迫自己吃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道“看起來不好吃,吃起來也因人而異”的菜餚,卻成為了蘇格蘭人的“國菜”,也是遊客前往蘇格蘭必要打卡的美食之一。
而蘇格蘭的西蒙·豪伊(Simon Howie),則號稱世界上最暢銷的羊雜菜公司,曾將哈吉斯推廣到了全歐洲,甚至美國人也對它也愛不釋手。
究竟是什麼魔力,才讓這款賣相及口感雙雙“滑鐵盧”的哈吉斯揚名歐洲的呢?
我想這恐怕還要從哈吉斯背後豐富的歷史文化說起。(不要忘記我是個歷史博主)
最早的起源——羅馬
哈吉斯的誕生,其實具備著很多時代因素。
其實,早在哈吉斯被稱為正式稱為“haggis”之前,類似的食物在烹飪史上就已經被髮明出來了——荷馬在公元前8世紀末創作的《奧德賽》中就提到了哈吉斯的最初版本。
此外,學者艾倫·戴維森也在《牛津美食指南》中提到,哈吉斯的誕生依靠著“一組歷史悠久且分佈廣泛的菜餚原型”。
而且,他還認為,羅馬人是歐洲最早食用“類似於羊雜食物”的人,但他們的“haggis”通常是由豬內臟製成的,並“包裹在豬乾淨的腸膜裡”。
為啥羅馬人要吃這玩意?
原因很簡單:為了保存珍貴的食物源——當一隻動物被殺死時,它的內臟必須在短時間內吃掉,不然很快就會腐爛。但是如果實在吃不下,人們會先用鹽醃好這些內臟,然後把它們裹在動物的胃裡煮熟。
如此一來,剁碎的內臟能在動物胃裡保存好幾個星期,也方便好鬥的羅馬人在戰爭期間食用。
“蘇法”盟友的橋樑
後來,在中世紀時期,哈吉斯的作用不再侷限於戰爭補給,而是擴大到了政治和文化領域。
當時,蘇格蘭國王為了反對英格蘭的愛德華一世,曾在1284年和法國菲利普四世組成過著名的“Auld Alliance”(譯:奧德同盟或老聯盟)
雙方約定:如果任意一個國家受到英格蘭攻擊,那麼另一個國家則會直接入侵英格蘭的領土,以報復英國人的行徑。
後來這項條約曾在歷史中被多次實踐過——例如:1513年弗洛登戰役,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四世就以英格蘭對法國的侵略為依據,向其發起了戰爭。
同樣,在蘇格蘭獨立戰爭,百年戰爭,坎佈雷聯盟戰爭期間,蘇格蘭人和法國人也依靠這項約定適時地站在了一起。
那麼,這同盟和哈吉斯羊雜有什麼關係呢?
相傳,當時蘇格蘭的約翰·巴里奧(13世紀末曾短暫地做過蘇格蘭王)在和法王菲利普四世吃飯的時候,一旁伺候的沃爾特·斯科特爵士曾端上一盤"haggis"給菲利普四世享用。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如今餐館通常會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雜給客人享用。而且哈吉斯一般都會與馬鈴薯泥和蕪菁甘藍泥以及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一起食用,口味嘛,相當獨特...(反正我第一次是強迫自己吃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道“看起來不好吃,吃起來也因人而異”的菜餚,卻成為了蘇格蘭人的“國菜”,也是遊客前往蘇格蘭必要打卡的美食之一。
而蘇格蘭的西蒙·豪伊(Simon Howie),則號稱世界上最暢銷的羊雜菜公司,曾將哈吉斯推廣到了全歐洲,甚至美國人也對它也愛不釋手。
究竟是什麼魔力,才讓這款賣相及口感雙雙“滑鐵盧”的哈吉斯揚名歐洲的呢?
我想這恐怕還要從哈吉斯背後豐富的歷史文化說起。(不要忘記我是個歷史博主)
最早的起源——羅馬
哈吉斯的誕生,其實具備著很多時代因素。
其實,早在哈吉斯被稱為正式稱為“haggis”之前,類似的食物在烹飪史上就已經被髮明出來了——荷馬在公元前8世紀末創作的《奧德賽》中就提到了哈吉斯的最初版本。
此外,學者艾倫·戴維森也在《牛津美食指南》中提到,哈吉斯的誕生依靠著“一組歷史悠久且分佈廣泛的菜餚原型”。
而且,他還認為,羅馬人是歐洲最早食用“類似於羊雜食物”的人,但他們的“haggis”通常是由豬內臟製成的,並“包裹在豬乾淨的腸膜裡”。
為啥羅馬人要吃這玩意?
原因很簡單:為了保存珍貴的食物源——當一隻動物被殺死時,它的內臟必須在短時間內吃掉,不然很快就會腐爛。但是如果實在吃不下,人們會先用鹽醃好這些內臟,然後把它們裹在動物的胃裡煮熟。
如此一來,剁碎的內臟能在動物胃裡保存好幾個星期,也方便好鬥的羅馬人在戰爭期間食用。
“蘇法”盟友的橋樑
後來,在中世紀時期,哈吉斯的作用不再侷限於戰爭補給,而是擴大到了政治和文化領域。
當時,蘇格蘭國王為了反對英格蘭的愛德華一世,曾在1284年和法國菲利普四世組成過著名的“Auld Alliance”(譯:奧德同盟或老聯盟)
雙方約定:如果任意一個國家受到英格蘭攻擊,那麼另一個國家則會直接入侵英格蘭的領土,以報復英國人的行徑。
後來這項條約曾在歷史中被多次實踐過——例如:1513年弗洛登戰役,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四世就以英格蘭對法國的侵略為依據,向其發起了戰爭。
同樣,在蘇格蘭獨立戰爭,百年戰爭,坎佈雷聯盟戰爭期間,蘇格蘭人和法國人也依靠這項約定適時地站在了一起。
那麼,這同盟和哈吉斯羊雜有什麼關係呢?
相傳,當時蘇格蘭的約翰·巴里奧(13世紀末曾短暫地做過蘇格蘭王)在和法王菲利普四世吃飯的時候,一旁伺候的沃爾特·斯科特爵士曾端上一盤"haggis"給菲利普四世享用。
伯爵聲稱“haggis”雖然是蘇格蘭的國菜,但是卻源於法國的詞彙“hachis”,而後者在法語裡是“肉沫”的意思。
因為當時“haggis”已經在蘇格蘭民間文化中佔有極高的地位,沃爾特·斯科特爵士的這個言論其實是在為“蘇法”兩國的文化交流埋下伏筆,也藉此討好菲利普四世——即“雖然哈吉斯在蘇格蘭很出名,但確是你們法國人發明的。”
北歐人民的最愛?
此外,學者迪克森·賴特也曾提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論點——他主張哈吉斯並不是從英國或法國誕生的,而是隨北歐人一起從大海上而來:
“蘇格蘭與法國的聯盟確實可以追溯到12世紀的獅子威廉時期,但蘇格蘭與北歐的聯繫其實還要比這早幾百年。”
“北歐人擅長遠航,但是鑑於當時食物保存技術落後,而哈吉斯的做法恰好就為北歐人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儲存模板。”
她還補充說:
“而且,在法國有詳細記載的烹飪歷史中,還沒有找到一個像哈吉斯一樣的菜”。
所以,按照迪克森·賴特的說法,在遙遠的中世紀,北歐人才是真正將哈吉斯發揚光大的主力選手,蘇格蘭和法國人不過是“依葫蘆畫瓢”而已。
真正的“haggis”——英格蘭菜譜
儘管學者們對哈吉斯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過,但“haggis”這個單詞最早其實是在英格蘭的菜譜中出現的。
食品歷史學家 Catherine Brown就曾聲稱——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認為這道菜就是英格蘭人發明的。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如今餐館通常會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雜給客人享用。而且哈吉斯一般都會與馬鈴薯泥和蕪菁甘藍泥以及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一起食用,口味嘛,相當獨特...(反正我第一次是強迫自己吃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道“看起來不好吃,吃起來也因人而異”的菜餚,卻成為了蘇格蘭人的“國菜”,也是遊客前往蘇格蘭必要打卡的美食之一。
而蘇格蘭的西蒙·豪伊(Simon Howie),則號稱世界上最暢銷的羊雜菜公司,曾將哈吉斯推廣到了全歐洲,甚至美國人也對它也愛不釋手。
究竟是什麼魔力,才讓這款賣相及口感雙雙“滑鐵盧”的哈吉斯揚名歐洲的呢?
我想這恐怕還要從哈吉斯背後豐富的歷史文化說起。(不要忘記我是個歷史博主)
最早的起源——羅馬
哈吉斯的誕生,其實具備著很多時代因素。
其實,早在哈吉斯被稱為正式稱為“haggis”之前,類似的食物在烹飪史上就已經被髮明出來了——荷馬在公元前8世紀末創作的《奧德賽》中就提到了哈吉斯的最初版本。
此外,學者艾倫·戴維森也在《牛津美食指南》中提到,哈吉斯的誕生依靠著“一組歷史悠久且分佈廣泛的菜餚原型”。
而且,他還認為,羅馬人是歐洲最早食用“類似於羊雜食物”的人,但他們的“haggis”通常是由豬內臟製成的,並“包裹在豬乾淨的腸膜裡”。
為啥羅馬人要吃這玩意?
原因很簡單:為了保存珍貴的食物源——當一隻動物被殺死時,它的內臟必須在短時間內吃掉,不然很快就會腐爛。但是如果實在吃不下,人們會先用鹽醃好這些內臟,然後把它們裹在動物的胃裡煮熟。
如此一來,剁碎的內臟能在動物胃裡保存好幾個星期,也方便好鬥的羅馬人在戰爭期間食用。
“蘇法”盟友的橋樑
後來,在中世紀時期,哈吉斯的作用不再侷限於戰爭補給,而是擴大到了政治和文化領域。
當時,蘇格蘭國王為了反對英格蘭的愛德華一世,曾在1284年和法國菲利普四世組成過著名的“Auld Alliance”(譯:奧德同盟或老聯盟)
雙方約定:如果任意一個國家受到英格蘭攻擊,那麼另一個國家則會直接入侵英格蘭的領土,以報復英國人的行徑。
後來這項條約曾在歷史中被多次實踐過——例如:1513年弗洛登戰役,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四世就以英格蘭對法國的侵略為依據,向其發起了戰爭。
同樣,在蘇格蘭獨立戰爭,百年戰爭,坎佈雷聯盟戰爭期間,蘇格蘭人和法國人也依靠這項約定適時地站在了一起。
那麼,這同盟和哈吉斯羊雜有什麼關係呢?
相傳,當時蘇格蘭的約翰·巴里奧(13世紀末曾短暫地做過蘇格蘭王)在和法王菲利普四世吃飯的時候,一旁伺候的沃爾特·斯科特爵士曾端上一盤"haggis"給菲利普四世享用。
伯爵聲稱“haggis”雖然是蘇格蘭的國菜,但是卻源於法國的詞彙“hachis”,而後者在法語裡是“肉沫”的意思。
因為當時“haggis”已經在蘇格蘭民間文化中佔有極高的地位,沃爾特·斯科特爵士的這個言論其實是在為“蘇法”兩國的文化交流埋下伏筆,也藉此討好菲利普四世——即“雖然哈吉斯在蘇格蘭很出名,但確是你們法國人發明的。”
北歐人民的最愛?
此外,學者迪克森·賴特也曾提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論點——他主張哈吉斯並不是從英國或法國誕生的,而是隨北歐人一起從大海上而來:
“蘇格蘭與法國的聯盟確實可以追溯到12世紀的獅子威廉時期,但蘇格蘭與北歐的聯繫其實還要比這早幾百年。”
“北歐人擅長遠航,但是鑑於當時食物保存技術落後,而哈吉斯的做法恰好就為北歐人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儲存模板。”
她還補充說:
“而且,在法國有詳細記載的烹飪歷史中,還沒有找到一個像哈吉斯一樣的菜”。
所以,按照迪克森·賴特的說法,在遙遠的中世紀,北歐人才是真正將哈吉斯發揚光大的主力選手,蘇格蘭和法國人不過是“依葫蘆畫瓢”而已。
真正的“haggis”——英格蘭菜譜
儘管學者們對哈吉斯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過,但“haggis”這個單詞最早其實是在英格蘭的菜譜中出現的。
食品歷史學家 Catherine Brown就曾聲稱——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認為這道菜就是英格蘭人發明的。
因為1615年一本名為《The English Hus-Wife》(《英倫夫婦》)的書中明確出現了“haggas”這個單詞。
儘管它與正主“haggis”還有點區別,不過在這本書裡,其作者 Gervase Markham明確提到過“這種混合了血液、羊下水或豬肝臟以及小燕麥粉做成的布丁,味道鮮美。”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如今餐館通常會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雜給客人享用。而且哈吉斯一般都會與馬鈴薯泥和蕪菁甘藍泥以及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一起食用,口味嘛,相當獨特...(反正我第一次是強迫自己吃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道“看起來不好吃,吃起來也因人而異”的菜餚,卻成為了蘇格蘭人的“國菜”,也是遊客前往蘇格蘭必要打卡的美食之一。
而蘇格蘭的西蒙·豪伊(Simon Howie),則號稱世界上最暢銷的羊雜菜公司,曾將哈吉斯推廣到了全歐洲,甚至美國人也對它也愛不釋手。
究竟是什麼魔力,才讓這款賣相及口感雙雙“滑鐵盧”的哈吉斯揚名歐洲的呢?
我想這恐怕還要從哈吉斯背後豐富的歷史文化說起。(不要忘記我是個歷史博主)
最早的起源——羅馬
哈吉斯的誕生,其實具備著很多時代因素。
其實,早在哈吉斯被稱為正式稱為“haggis”之前,類似的食物在烹飪史上就已經被髮明出來了——荷馬在公元前8世紀末創作的《奧德賽》中就提到了哈吉斯的最初版本。
此外,學者艾倫·戴維森也在《牛津美食指南》中提到,哈吉斯的誕生依靠著“一組歷史悠久且分佈廣泛的菜餚原型”。
而且,他還認為,羅馬人是歐洲最早食用“類似於羊雜食物”的人,但他們的“haggis”通常是由豬內臟製成的,並“包裹在豬乾淨的腸膜裡”。
為啥羅馬人要吃這玩意?
原因很簡單:為了保存珍貴的食物源——當一隻動物被殺死時,它的內臟必須在短時間內吃掉,不然很快就會腐爛。但是如果實在吃不下,人們會先用鹽醃好這些內臟,然後把它們裹在動物的胃裡煮熟。
如此一來,剁碎的內臟能在動物胃裡保存好幾個星期,也方便好鬥的羅馬人在戰爭期間食用。
“蘇法”盟友的橋樑
後來,在中世紀時期,哈吉斯的作用不再侷限於戰爭補給,而是擴大到了政治和文化領域。
當時,蘇格蘭國王為了反對英格蘭的愛德華一世,曾在1284年和法國菲利普四世組成過著名的“Auld Alliance”(譯:奧德同盟或老聯盟)
雙方約定:如果任意一個國家受到英格蘭攻擊,那麼另一個國家則會直接入侵英格蘭的領土,以報復英國人的行徑。
後來這項條約曾在歷史中被多次實踐過——例如:1513年弗洛登戰役,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四世就以英格蘭對法國的侵略為依據,向其發起了戰爭。
同樣,在蘇格蘭獨立戰爭,百年戰爭,坎佈雷聯盟戰爭期間,蘇格蘭人和法國人也依靠這項約定適時地站在了一起。
那麼,這同盟和哈吉斯羊雜有什麼關係呢?
相傳,當時蘇格蘭的約翰·巴里奧(13世紀末曾短暫地做過蘇格蘭王)在和法王菲利普四世吃飯的時候,一旁伺候的沃爾特·斯科特爵士曾端上一盤"haggis"給菲利普四世享用。
伯爵聲稱“haggis”雖然是蘇格蘭的國菜,但是卻源於法國的詞彙“hachis”,而後者在法語裡是“肉沫”的意思。
因為當時“haggis”已經在蘇格蘭民間文化中佔有極高的地位,沃爾特·斯科特爵士的這個言論其實是在為“蘇法”兩國的文化交流埋下伏筆,也藉此討好菲利普四世——即“雖然哈吉斯在蘇格蘭很出名,但確是你們法國人發明的。”
北歐人民的最愛?
此外,學者迪克森·賴特也曾提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論點——他主張哈吉斯並不是從英國或法國誕生的,而是隨北歐人一起從大海上而來:
“蘇格蘭與法國的聯盟確實可以追溯到12世紀的獅子威廉時期,但蘇格蘭與北歐的聯繫其實還要比這早幾百年。”
“北歐人擅長遠航,但是鑑於當時食物保存技術落後,而哈吉斯的做法恰好就為北歐人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儲存模板。”
她還補充說:
“而且,在法國有詳細記載的烹飪歷史中,還沒有找到一個像哈吉斯一樣的菜”。
所以,按照迪克森·賴特的說法,在遙遠的中世紀,北歐人才是真正將哈吉斯發揚光大的主力選手,蘇格蘭和法國人不過是“依葫蘆畫瓢”而已。
真正的“haggis”——英格蘭菜譜
儘管學者們對哈吉斯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過,但“haggis”這個單詞最早其實是在英格蘭的菜譜中出現的。
食品歷史學家 Catherine Brown就曾聲稱——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認為這道菜就是英格蘭人發明的。
因為1615年一本名為《The English Hus-Wife》(《英倫夫婦》)的書中明確出現了“haggas”這個單詞。
儘管它與正主“haggis”還有點區別,不過在這本書裡,其作者 Gervase Markham明確提到過“這種混合了血液、羊下水或豬肝臟以及小燕麥粉做成的布丁,味道鮮美。”
Catherine Brown還認為,蘇格蘭的歷史記載中首次出現哈吉斯的名字還是在1747年,這已經遠遠落後於英格蘭了。
而且,在她的著作《The Haggis: A Little History》中,也曾明確指出:
“第一本已知的烹飪書名為《The Form of Cury》,是1390年一位廚師寫給英王理查德二世的,”"它包含了一道叫做“Afronchemoyle”菜的配方,這實際上就是一種羊雜碎."
此外,另一個古老詩歌型菜譜《Liber Cure Cocorum》中也提到了哈吉斯的原始版本“hagese”,甚至還提到了類似於“hert of schepe”(一種配料)的細節。
下圖就是這首古詩菜譜關於哈吉斯部分的截選: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如今餐館通常會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雜給客人享用。而且哈吉斯一般都會與馬鈴薯泥和蕪菁甘藍泥以及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一起食用,口味嘛,相當獨特...(反正我第一次是強迫自己吃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道“看起來不好吃,吃起來也因人而異”的菜餚,卻成為了蘇格蘭人的“國菜”,也是遊客前往蘇格蘭必要打卡的美食之一。
而蘇格蘭的西蒙·豪伊(Simon Howie),則號稱世界上最暢銷的羊雜菜公司,曾將哈吉斯推廣到了全歐洲,甚至美國人也對它也愛不釋手。
究竟是什麼魔力,才讓這款賣相及口感雙雙“滑鐵盧”的哈吉斯揚名歐洲的呢?
我想這恐怕還要從哈吉斯背後豐富的歷史文化說起。(不要忘記我是個歷史博主)
最早的起源——羅馬
哈吉斯的誕生,其實具備著很多時代因素。
其實,早在哈吉斯被稱為正式稱為“haggis”之前,類似的食物在烹飪史上就已經被髮明出來了——荷馬在公元前8世紀末創作的《奧德賽》中就提到了哈吉斯的最初版本。
此外,學者艾倫·戴維森也在《牛津美食指南》中提到,哈吉斯的誕生依靠著“一組歷史悠久且分佈廣泛的菜餚原型”。
而且,他還認為,羅馬人是歐洲最早食用“類似於羊雜食物”的人,但他們的“haggis”通常是由豬內臟製成的,並“包裹在豬乾淨的腸膜裡”。
為啥羅馬人要吃這玩意?
原因很簡單:為了保存珍貴的食物源——當一隻動物被殺死時,它的內臟必須在短時間內吃掉,不然很快就會腐爛。但是如果實在吃不下,人們會先用鹽醃好這些內臟,然後把它們裹在動物的胃裡煮熟。
如此一來,剁碎的內臟能在動物胃裡保存好幾個星期,也方便好鬥的羅馬人在戰爭期間食用。
“蘇法”盟友的橋樑
後來,在中世紀時期,哈吉斯的作用不再侷限於戰爭補給,而是擴大到了政治和文化領域。
當時,蘇格蘭國王為了反對英格蘭的愛德華一世,曾在1284年和法國菲利普四世組成過著名的“Auld Alliance”(譯:奧德同盟或老聯盟)
雙方約定:如果任意一個國家受到英格蘭攻擊,那麼另一個國家則會直接入侵英格蘭的領土,以報復英國人的行徑。
後來這項條約曾在歷史中被多次實踐過——例如:1513年弗洛登戰役,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四世就以英格蘭對法國的侵略為依據,向其發起了戰爭。
同樣,在蘇格蘭獨立戰爭,百年戰爭,坎佈雷聯盟戰爭期間,蘇格蘭人和法國人也依靠這項約定適時地站在了一起。
那麼,這同盟和哈吉斯羊雜有什麼關係呢?
相傳,當時蘇格蘭的約翰·巴里奧(13世紀末曾短暫地做過蘇格蘭王)在和法王菲利普四世吃飯的時候,一旁伺候的沃爾特·斯科特爵士曾端上一盤"haggis"給菲利普四世享用。
伯爵聲稱“haggis”雖然是蘇格蘭的國菜,但是卻源於法國的詞彙“hachis”,而後者在法語裡是“肉沫”的意思。
因為當時“haggis”已經在蘇格蘭民間文化中佔有極高的地位,沃爾特·斯科特爵士的這個言論其實是在為“蘇法”兩國的文化交流埋下伏筆,也藉此討好菲利普四世——即“雖然哈吉斯在蘇格蘭很出名,但確是你們法國人發明的。”
北歐人民的最愛?
此外,學者迪克森·賴特也曾提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論點——他主張哈吉斯並不是從英國或法國誕生的,而是隨北歐人一起從大海上而來:
“蘇格蘭與法國的聯盟確實可以追溯到12世紀的獅子威廉時期,但蘇格蘭與北歐的聯繫其實還要比這早幾百年。”
“北歐人擅長遠航,但是鑑於當時食物保存技術落後,而哈吉斯的做法恰好就為北歐人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儲存模板。”
她還補充說:
“而且,在法國有詳細記載的烹飪歷史中,還沒有找到一個像哈吉斯一樣的菜”。
所以,按照迪克森·賴特的說法,在遙遠的中世紀,北歐人才是真正將哈吉斯發揚光大的主力選手,蘇格蘭和法國人不過是“依葫蘆畫瓢”而已。
真正的“haggis”——英格蘭菜譜
儘管學者們對哈吉斯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過,但“haggis”這個單詞最早其實是在英格蘭的菜譜中出現的。
食品歷史學家 Catherine Brown就曾聲稱——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認為這道菜就是英格蘭人發明的。
因為1615年一本名為《The English Hus-Wife》(《英倫夫婦》)的書中明確出現了“haggas”這個單詞。
儘管它與正主“haggis”還有點區別,不過在這本書裡,其作者 Gervase Markham明確提到過“這種混合了血液、羊下水或豬肝臟以及小燕麥粉做成的布丁,味道鮮美。”
Catherine Brown還認為,蘇格蘭的歷史記載中首次出現哈吉斯的名字還是在1747年,這已經遠遠落後於英格蘭了。
而且,在她的著作《The Haggis: A Little History》中,也曾明確指出:
“第一本已知的烹飪書名為《The Form of Cury》,是1390年一位廚師寫給英王理查德二世的,”"它包含了一道叫做“Afronchemoyle”菜的配方,這實際上就是一種羊雜碎."
此外,另一個古老詩歌型菜譜《Liber Cure Cocorum》中也提到了哈吉斯的原始版本“hagese”,甚至還提到了類似於“hert of schepe”(一種配料)的細節。
下圖就是這首古詩菜譜關於哈吉斯部分的截選:
這份古老手稿可以一直追溯到1430年左右,起源於英格蘭蘭開夏郡的西北部——這表明哈吉斯這道菜極有可能是在英格蘭火起來的。
蘇格蘭之光
但是無論哈吉斯的確切地理起源在哪兒——在過去的兩個多世紀裡,真正讓哈吉斯聲名鵲起的地區就只有蘇格蘭了。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如今餐館通常會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雜給客人享用。而且哈吉斯一般都會與馬鈴薯泥和蕪菁甘藍泥以及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一起食用,口味嘛,相當獨特...(反正我第一次是強迫自己吃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道“看起來不好吃,吃起來也因人而異”的菜餚,卻成為了蘇格蘭人的“國菜”,也是遊客前往蘇格蘭必要打卡的美食之一。
而蘇格蘭的西蒙·豪伊(Simon Howie),則號稱世界上最暢銷的羊雜菜公司,曾將哈吉斯推廣到了全歐洲,甚至美國人也對它也愛不釋手。
究竟是什麼魔力,才讓這款賣相及口感雙雙“滑鐵盧”的哈吉斯揚名歐洲的呢?
我想這恐怕還要從哈吉斯背後豐富的歷史文化說起。(不要忘記我是個歷史博主)
最早的起源——羅馬
哈吉斯的誕生,其實具備著很多時代因素。
其實,早在哈吉斯被稱為正式稱為“haggis”之前,類似的食物在烹飪史上就已經被髮明出來了——荷馬在公元前8世紀末創作的《奧德賽》中就提到了哈吉斯的最初版本。
此外,學者艾倫·戴維森也在《牛津美食指南》中提到,哈吉斯的誕生依靠著“一組歷史悠久且分佈廣泛的菜餚原型”。
而且,他還認為,羅馬人是歐洲最早食用“類似於羊雜食物”的人,但他們的“haggis”通常是由豬內臟製成的,並“包裹在豬乾淨的腸膜裡”。
為啥羅馬人要吃這玩意?
原因很簡單:為了保存珍貴的食物源——當一隻動物被殺死時,它的內臟必須在短時間內吃掉,不然很快就會腐爛。但是如果實在吃不下,人們會先用鹽醃好這些內臟,然後把它們裹在動物的胃裡煮熟。
如此一來,剁碎的內臟能在動物胃裡保存好幾個星期,也方便好鬥的羅馬人在戰爭期間食用。
“蘇法”盟友的橋樑
後來,在中世紀時期,哈吉斯的作用不再侷限於戰爭補給,而是擴大到了政治和文化領域。
當時,蘇格蘭國王為了反對英格蘭的愛德華一世,曾在1284年和法國菲利普四世組成過著名的“Auld Alliance”(譯:奧德同盟或老聯盟)
雙方約定:如果任意一個國家受到英格蘭攻擊,那麼另一個國家則會直接入侵英格蘭的領土,以報復英國人的行徑。
後來這項條約曾在歷史中被多次實踐過——例如:1513年弗洛登戰役,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四世就以英格蘭對法國的侵略為依據,向其發起了戰爭。
同樣,在蘇格蘭獨立戰爭,百年戰爭,坎佈雷聯盟戰爭期間,蘇格蘭人和法國人也依靠這項約定適時地站在了一起。
那麼,這同盟和哈吉斯羊雜有什麼關係呢?
相傳,當時蘇格蘭的約翰·巴里奧(13世紀末曾短暫地做過蘇格蘭王)在和法王菲利普四世吃飯的時候,一旁伺候的沃爾特·斯科特爵士曾端上一盤"haggis"給菲利普四世享用。
伯爵聲稱“haggis”雖然是蘇格蘭的國菜,但是卻源於法國的詞彙“hachis”,而後者在法語裡是“肉沫”的意思。
因為當時“haggis”已經在蘇格蘭民間文化中佔有極高的地位,沃爾特·斯科特爵士的這個言論其實是在為“蘇法”兩國的文化交流埋下伏筆,也藉此討好菲利普四世——即“雖然哈吉斯在蘇格蘭很出名,但確是你們法國人發明的。”
北歐人民的最愛?
此外,學者迪克森·賴特也曾提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論點——他主張哈吉斯並不是從英國或法國誕生的,而是隨北歐人一起從大海上而來:
“蘇格蘭與法國的聯盟確實可以追溯到12世紀的獅子威廉時期,但蘇格蘭與北歐的聯繫其實還要比這早幾百年。”
“北歐人擅長遠航,但是鑑於當時食物保存技術落後,而哈吉斯的做法恰好就為北歐人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儲存模板。”
她還補充說:
“而且,在法國有詳細記載的烹飪歷史中,還沒有找到一個像哈吉斯一樣的菜”。
所以,按照迪克森·賴特的說法,在遙遠的中世紀,北歐人才是真正將哈吉斯發揚光大的主力選手,蘇格蘭和法國人不過是“依葫蘆畫瓢”而已。
真正的“haggis”——英格蘭菜譜
儘管學者們對哈吉斯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過,但“haggis”這個單詞最早其實是在英格蘭的菜譜中出現的。
食品歷史學家 Catherine Brown就曾聲稱——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認為這道菜就是英格蘭人發明的。
因為1615年一本名為《The English Hus-Wife》(《英倫夫婦》)的書中明確出現了“haggas”這個單詞。
儘管它與正主“haggis”還有點區別,不過在這本書裡,其作者 Gervase Markham明確提到過“這種混合了血液、羊下水或豬肝臟以及小燕麥粉做成的布丁,味道鮮美。”
Catherine Brown還認為,蘇格蘭的歷史記載中首次出現哈吉斯的名字還是在1747年,這已經遠遠落後於英格蘭了。
而且,在她的著作《The Haggis: A Little History》中,也曾明確指出:
“第一本已知的烹飪書名為《The Form of Cury》,是1390年一位廚師寫給英王理查德二世的,”"它包含了一道叫做“Afronchemoyle”菜的配方,這實際上就是一種羊雜碎."
此外,另一個古老詩歌型菜譜《Liber Cure Cocorum》中也提到了哈吉斯的原始版本“hagese”,甚至還提到了類似於“hert of schepe”(一種配料)的細節。
下圖就是這首古詩菜譜關於哈吉斯部分的截選:
這份古老手稿可以一直追溯到1430年左右,起源於英格蘭蘭開夏郡的西北部——這表明哈吉斯這道菜極有可能是在英格蘭火起來的。
蘇格蘭之光
但是無論哈吉斯的確切地理起源在哪兒——在過去的兩個多世紀裡,真正讓哈吉斯聲名鵲起的地區就只有蘇格蘭了。
哈吉斯之所以被稱為蘇格蘭“國菜”,是受到了蘇格蘭民族詩人羅伯特·伯恩斯,於1787年創作的《Address to a Haggis》一詩的影響。
羅伯特·伯恩斯在該詩中稱哈吉斯為“布丁一族的偉大首領”(Great chieftain o' the puddin-race!)。
其實,伯恩斯真正想說的是,哈吉斯作為蘇格蘭的國菜,代表著至高無上的民族自信——在幾百年來不斷反抗英國入侵者的鬥爭中,蘇格蘭民族從未妥協過,誓要做自己的領袖,自己的王。
所以,哈吉斯也是蘇格蘭民族主義思潮的代表,它在詩人的筆下成了蘇格蘭之光,是照亮民族自信心的一束光。
後來,羅伯特·伯恩斯還寫出了諸如歌頌法國大革命的《自由樹》,以及歌頌反抗英國侵略的《蘇格蘭人》等詩歌。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如今餐館通常會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雜給客人享用。而且哈吉斯一般都會與馬鈴薯泥和蕪菁甘藍泥以及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一起食用,口味嘛,相當獨特...(反正我第一次是強迫自己吃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道“看起來不好吃,吃起來也因人而異”的菜餚,卻成為了蘇格蘭人的“國菜”,也是遊客前往蘇格蘭必要打卡的美食之一。
而蘇格蘭的西蒙·豪伊(Simon Howie),則號稱世界上最暢銷的羊雜菜公司,曾將哈吉斯推廣到了全歐洲,甚至美國人也對它也愛不釋手。
究竟是什麼魔力,才讓這款賣相及口感雙雙“滑鐵盧”的哈吉斯揚名歐洲的呢?
我想這恐怕還要從哈吉斯背後豐富的歷史文化說起。(不要忘記我是個歷史博主)
最早的起源——羅馬
哈吉斯的誕生,其實具備著很多時代因素。
其實,早在哈吉斯被稱為正式稱為“haggis”之前,類似的食物在烹飪史上就已經被髮明出來了——荷馬在公元前8世紀末創作的《奧德賽》中就提到了哈吉斯的最初版本。
此外,學者艾倫·戴維森也在《牛津美食指南》中提到,哈吉斯的誕生依靠著“一組歷史悠久且分佈廣泛的菜餚原型”。
而且,他還認為,羅馬人是歐洲最早食用“類似於羊雜食物”的人,但他們的“haggis”通常是由豬內臟製成的,並“包裹在豬乾淨的腸膜裡”。
為啥羅馬人要吃這玩意?
原因很簡單:為了保存珍貴的食物源——當一隻動物被殺死時,它的內臟必須在短時間內吃掉,不然很快就會腐爛。但是如果實在吃不下,人們會先用鹽醃好這些內臟,然後把它們裹在動物的胃裡煮熟。
如此一來,剁碎的內臟能在動物胃裡保存好幾個星期,也方便好鬥的羅馬人在戰爭期間食用。
“蘇法”盟友的橋樑
後來,在中世紀時期,哈吉斯的作用不再侷限於戰爭補給,而是擴大到了政治和文化領域。
當時,蘇格蘭國王為了反對英格蘭的愛德華一世,曾在1284年和法國菲利普四世組成過著名的“Auld Alliance”(譯:奧德同盟或老聯盟)
雙方約定:如果任意一個國家受到英格蘭攻擊,那麼另一個國家則會直接入侵英格蘭的領土,以報復英國人的行徑。
後來這項條約曾在歷史中被多次實踐過——例如:1513年弗洛登戰役,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四世就以英格蘭對法國的侵略為依據,向其發起了戰爭。
同樣,在蘇格蘭獨立戰爭,百年戰爭,坎佈雷聯盟戰爭期間,蘇格蘭人和法國人也依靠這項約定適時地站在了一起。
那麼,這同盟和哈吉斯羊雜有什麼關係呢?
相傳,當時蘇格蘭的約翰·巴里奧(13世紀末曾短暫地做過蘇格蘭王)在和法王菲利普四世吃飯的時候,一旁伺候的沃爾特·斯科特爵士曾端上一盤"haggis"給菲利普四世享用。
伯爵聲稱“haggis”雖然是蘇格蘭的國菜,但是卻源於法國的詞彙“hachis”,而後者在法語裡是“肉沫”的意思。
因為當時“haggis”已經在蘇格蘭民間文化中佔有極高的地位,沃爾特·斯科特爵士的這個言論其實是在為“蘇法”兩國的文化交流埋下伏筆,也藉此討好菲利普四世——即“雖然哈吉斯在蘇格蘭很出名,但確是你們法國人發明的。”
北歐人民的最愛?
此外,學者迪克森·賴特也曾提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論點——他主張哈吉斯並不是從英國或法國誕生的,而是隨北歐人一起從大海上而來:
“蘇格蘭與法國的聯盟確實可以追溯到12世紀的獅子威廉時期,但蘇格蘭與北歐的聯繫其實還要比這早幾百年。”
“北歐人擅長遠航,但是鑑於當時食物保存技術落後,而哈吉斯的做法恰好就為北歐人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儲存模板。”
她還補充說:
“而且,在法國有詳細記載的烹飪歷史中,還沒有找到一個像哈吉斯一樣的菜”。
所以,按照迪克森·賴特的說法,在遙遠的中世紀,北歐人才是真正將哈吉斯發揚光大的主力選手,蘇格蘭和法國人不過是“依葫蘆畫瓢”而已。
真正的“haggis”——英格蘭菜譜
儘管學者們對哈吉斯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過,但“haggis”這個單詞最早其實是在英格蘭的菜譜中出現的。
食品歷史學家 Catherine Brown就曾聲稱——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認為這道菜就是英格蘭人發明的。
因為1615年一本名為《The English Hus-Wife》(《英倫夫婦》)的書中明確出現了“haggas”這個單詞。
儘管它與正主“haggis”還有點區別,不過在這本書裡,其作者 Gervase Markham明確提到過“這種混合了血液、羊下水或豬肝臟以及小燕麥粉做成的布丁,味道鮮美。”
Catherine Brown還認為,蘇格蘭的歷史記載中首次出現哈吉斯的名字還是在1747年,這已經遠遠落後於英格蘭了。
而且,在她的著作《The Haggis: A Little History》中,也曾明確指出:
“第一本已知的烹飪書名為《The Form of Cury》,是1390年一位廚師寫給英王理查德二世的,”"它包含了一道叫做“Afronchemoyle”菜的配方,這實際上就是一種羊雜碎."
此外,另一個古老詩歌型菜譜《Liber Cure Cocorum》中也提到了哈吉斯的原始版本“hagese”,甚至還提到了類似於“hert of schepe”(一種配料)的細節。
下圖就是這首古詩菜譜關於哈吉斯部分的截選:
這份古老手稿可以一直追溯到1430年左右,起源於英格蘭蘭開夏郡的西北部——這表明哈吉斯這道菜極有可能是在英格蘭火起來的。
蘇格蘭之光
但是無論哈吉斯的確切地理起源在哪兒——在過去的兩個多世紀裡,真正讓哈吉斯聲名鵲起的地區就只有蘇格蘭了。
哈吉斯之所以被稱為蘇格蘭“國菜”,是受到了蘇格蘭民族詩人羅伯特·伯恩斯,於1787年創作的《Address to a Haggis》一詩的影響。
羅伯特·伯恩斯在該詩中稱哈吉斯為“布丁一族的偉大首領”(Great chieftain o' the puddin-race!)。
其實,伯恩斯真正想說的是,哈吉斯作為蘇格蘭的國菜,代表著至高無上的民族自信——在幾百年來不斷反抗英國入侵者的鬥爭中,蘇格蘭民族從未妥協過,誓要做自己的領袖,自己的王。
所以,哈吉斯也是蘇格蘭民族主義思潮的代表,它在詩人的筆下成了蘇格蘭之光,是照亮民族自信心的一束光。
後來,羅伯特·伯恩斯還寫出了諸如歌頌法國大革命的《自由樹》,以及歌頌反抗英國侵略的《蘇格蘭人》等詩歌。
於是,後人為了紀念這位偉大的民族詩人,定於每年的1月25日為伯恩斯之夜(Burns supper),要求人們在晚餐時背誦他的《Address to a Haggis》一詩,並享用哈吉斯。
所以,蘇格蘭人吃哈吉斯,不光吃的是味道,也是一種幾百年前的文化共鳴——時至今日,蘇格蘭人依然想掙脫英國的控制,成為自己的王。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如今餐館通常會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雜給客人享用。而且哈吉斯一般都會與馬鈴薯泥和蕪菁甘藍泥以及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一起食用,口味嘛,相當獨特...(反正我第一次是強迫自己吃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道“看起來不好吃,吃起來也因人而異”的菜餚,卻成為了蘇格蘭人的“國菜”,也是遊客前往蘇格蘭必要打卡的美食之一。
而蘇格蘭的西蒙·豪伊(Simon Howie),則號稱世界上最暢銷的羊雜菜公司,曾將哈吉斯推廣到了全歐洲,甚至美國人也對它也愛不釋手。
究竟是什麼魔力,才讓這款賣相及口感雙雙“滑鐵盧”的哈吉斯揚名歐洲的呢?
我想這恐怕還要從哈吉斯背後豐富的歷史文化說起。(不要忘記我是個歷史博主)
最早的起源——羅馬
哈吉斯的誕生,其實具備著很多時代因素。
其實,早在哈吉斯被稱為正式稱為“haggis”之前,類似的食物在烹飪史上就已經被髮明出來了——荷馬在公元前8世紀末創作的《奧德賽》中就提到了哈吉斯的最初版本。
此外,學者艾倫·戴維森也在《牛津美食指南》中提到,哈吉斯的誕生依靠著“一組歷史悠久且分佈廣泛的菜餚原型”。
而且,他還認為,羅馬人是歐洲最早食用“類似於羊雜食物”的人,但他們的“haggis”通常是由豬內臟製成的,並“包裹在豬乾淨的腸膜裡”。
為啥羅馬人要吃這玩意?
原因很簡單:為了保存珍貴的食物源——當一隻動物被殺死時,它的內臟必須在短時間內吃掉,不然很快就會腐爛。但是如果實在吃不下,人們會先用鹽醃好這些內臟,然後把它們裹在動物的胃裡煮熟。
如此一來,剁碎的內臟能在動物胃裡保存好幾個星期,也方便好鬥的羅馬人在戰爭期間食用。
“蘇法”盟友的橋樑
後來,在中世紀時期,哈吉斯的作用不再侷限於戰爭補給,而是擴大到了政治和文化領域。
當時,蘇格蘭國王為了反對英格蘭的愛德華一世,曾在1284年和法國菲利普四世組成過著名的“Auld Alliance”(譯:奧德同盟或老聯盟)
雙方約定:如果任意一個國家受到英格蘭攻擊,那麼另一個國家則會直接入侵英格蘭的領土,以報復英國人的行徑。
後來這項條約曾在歷史中被多次實踐過——例如:1513年弗洛登戰役,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四世就以英格蘭對法國的侵略為依據,向其發起了戰爭。
同樣,在蘇格蘭獨立戰爭,百年戰爭,坎佈雷聯盟戰爭期間,蘇格蘭人和法國人也依靠這項約定適時地站在了一起。
那麼,這同盟和哈吉斯羊雜有什麼關係呢?
相傳,當時蘇格蘭的約翰·巴里奧(13世紀末曾短暫地做過蘇格蘭王)在和法王菲利普四世吃飯的時候,一旁伺候的沃爾特·斯科特爵士曾端上一盤"haggis"給菲利普四世享用。
伯爵聲稱“haggis”雖然是蘇格蘭的國菜,但是卻源於法國的詞彙“hachis”,而後者在法語裡是“肉沫”的意思。
因為當時“haggis”已經在蘇格蘭民間文化中佔有極高的地位,沃爾特·斯科特爵士的這個言論其實是在為“蘇法”兩國的文化交流埋下伏筆,也藉此討好菲利普四世——即“雖然哈吉斯在蘇格蘭很出名,但確是你們法國人發明的。”
北歐人民的最愛?
此外,學者迪克森·賴特也曾提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論點——他主張哈吉斯並不是從英國或法國誕生的,而是隨北歐人一起從大海上而來:
“蘇格蘭與法國的聯盟確實可以追溯到12世紀的獅子威廉時期,但蘇格蘭與北歐的聯繫其實還要比這早幾百年。”
“北歐人擅長遠航,但是鑑於當時食物保存技術落後,而哈吉斯的做法恰好就為北歐人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儲存模板。”
她還補充說:
“而且,在法國有詳細記載的烹飪歷史中,還沒有找到一個像哈吉斯一樣的菜”。
所以,按照迪克森·賴特的說法,在遙遠的中世紀,北歐人才是真正將哈吉斯發揚光大的主力選手,蘇格蘭和法國人不過是“依葫蘆畫瓢”而已。
真正的“haggis”——英格蘭菜譜
儘管學者們對哈吉斯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過,但“haggis”這個單詞最早其實是在英格蘭的菜譜中出現的。
食品歷史學家 Catherine Brown就曾聲稱——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認為這道菜就是英格蘭人發明的。
因為1615年一本名為《The English Hus-Wife》(《英倫夫婦》)的書中明確出現了“haggas”這個單詞。
儘管它與正主“haggis”還有點區別,不過在這本書裡,其作者 Gervase Markham明確提到過“這種混合了血液、羊下水或豬肝臟以及小燕麥粉做成的布丁,味道鮮美。”
Catherine Brown還認為,蘇格蘭的歷史記載中首次出現哈吉斯的名字還是在1747年,這已經遠遠落後於英格蘭了。
而且,在她的著作《The Haggis: A Little History》中,也曾明確指出:
“第一本已知的烹飪書名為《The Form of Cury》,是1390年一位廚師寫給英王理查德二世的,”"它包含了一道叫做“Afronchemoyle”菜的配方,這實際上就是一種羊雜碎."
此外,另一個古老詩歌型菜譜《Liber Cure Cocorum》中也提到了哈吉斯的原始版本“hagese”,甚至還提到了類似於“hert of schepe”(一種配料)的細節。
下圖就是這首古詩菜譜關於哈吉斯部分的截選:
這份古老手稿可以一直追溯到1430年左右,起源於英格蘭蘭開夏郡的西北部——這表明哈吉斯這道菜極有可能是在英格蘭火起來的。
蘇格蘭之光
但是無論哈吉斯的確切地理起源在哪兒——在過去的兩個多世紀裡,真正讓哈吉斯聲名鵲起的地區就只有蘇格蘭了。
哈吉斯之所以被稱為蘇格蘭“國菜”,是受到了蘇格蘭民族詩人羅伯特·伯恩斯,於1787年創作的《Address to a Haggis》一詩的影響。
羅伯特·伯恩斯在該詩中稱哈吉斯為“布丁一族的偉大首領”(Great chieftain o' the puddin-race!)。
其實,伯恩斯真正想說的是,哈吉斯作為蘇格蘭的國菜,代表著至高無上的民族自信——在幾百年來不斷反抗英國入侵者的鬥爭中,蘇格蘭民族從未妥協過,誓要做自己的領袖,自己的王。
所以,哈吉斯也是蘇格蘭民族主義思潮的代表,它在詩人的筆下成了蘇格蘭之光,是照亮民族自信心的一束光。
後來,羅伯特·伯恩斯還寫出了諸如歌頌法國大革命的《自由樹》,以及歌頌反抗英國侵略的《蘇格蘭人》等詩歌。
於是,後人為了紀念這位偉大的民族詩人,定於每年的1月25日為伯恩斯之夜(Burns supper),要求人們在晚餐時背誦他的《Address to a Haggis》一詩,並享用哈吉斯。
所以,蘇格蘭人吃哈吉斯,不光吃的是味道,也是一種幾百年前的文化共鳴——時至今日,蘇格蘭人依然想掙脫英國的控制,成為自己的王。
為此,蘇格蘭人還特別地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家專門生產哈吉斯的工廠——1996年由Macsween在愛丁堡南部的Loanhead開設——從鹿肉哈吉斯到素食和無麩質版本的哈吉斯,蘇格蘭人真正將對哈吉斯的熱愛發揮到了極致。
肉餡羊肚(Haggis),或稱羊肚雜碎布丁,直譯為哈吉斯、哈革斯,它是一道傳統的蘇格蘭菜。
雖說看起來像個大布丁,但它實際上就是羊雜碎——在製作過程中,人們會先將羊的胃掏空,再在裡面塞進已經剁碎的羊內臟(如心、肝、肺)等,然後加上燕麥、洋蔥、羊油、鹽、香辣調味料和高湯等,最後製成袋狀(現在常用香腸衣來代替羊胃),水煮約三小時,直到鼓脹而成。
如今餐館通常會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雜給客人享用。而且哈吉斯一般都會與馬鈴薯泥和蕪菁甘藍泥以及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一起食用,口味嘛,相當獨特...(反正我第一次是強迫自己吃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道“看起來不好吃,吃起來也因人而異”的菜餚,卻成為了蘇格蘭人的“國菜”,也是遊客前往蘇格蘭必要打卡的美食之一。
而蘇格蘭的西蒙·豪伊(Simon Howie),則號稱世界上最暢銷的羊雜菜公司,曾將哈吉斯推廣到了全歐洲,甚至美國人也對它也愛不釋手。
究竟是什麼魔力,才讓這款賣相及口感雙雙“滑鐵盧”的哈吉斯揚名歐洲的呢?
我想這恐怕還要從哈吉斯背後豐富的歷史文化說起。(不要忘記我是個歷史博主)
最早的起源——羅馬
哈吉斯的誕生,其實具備著很多時代因素。
其實,早在哈吉斯被稱為正式稱為“haggis”之前,類似的食物在烹飪史上就已經被髮明出來了——荷馬在公元前8世紀末創作的《奧德賽》中就提到了哈吉斯的最初版本。
此外,學者艾倫·戴維森也在《牛津美食指南》中提到,哈吉斯的誕生依靠著“一組歷史悠久且分佈廣泛的菜餚原型”。
而且,他還認為,羅馬人是歐洲最早食用“類似於羊雜食物”的人,但他們的“haggis”通常是由豬內臟製成的,並“包裹在豬乾淨的腸膜裡”。
為啥羅馬人要吃這玩意?
原因很簡單:為了保存珍貴的食物源——當一隻動物被殺死時,它的內臟必須在短時間內吃掉,不然很快就會腐爛。但是如果實在吃不下,人們會先用鹽醃好這些內臟,然後把它們裹在動物的胃裡煮熟。
如此一來,剁碎的內臟能在動物胃裡保存好幾個星期,也方便好鬥的羅馬人在戰爭期間食用。
“蘇法”盟友的橋樑
後來,在中世紀時期,哈吉斯的作用不再侷限於戰爭補給,而是擴大到了政治和文化領域。
當時,蘇格蘭國王為了反對英格蘭的愛德華一世,曾在1284年和法國菲利普四世組成過著名的“Auld Alliance”(譯:奧德同盟或老聯盟)
雙方約定:如果任意一個國家受到英格蘭攻擊,那麼另一個國家則會直接入侵英格蘭的領土,以報復英國人的行徑。
後來這項條約曾在歷史中被多次實踐過——例如:1513年弗洛登戰役,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四世就以英格蘭對法國的侵略為依據,向其發起了戰爭。
同樣,在蘇格蘭獨立戰爭,百年戰爭,坎佈雷聯盟戰爭期間,蘇格蘭人和法國人也依靠這項約定適時地站在了一起。
那麼,這同盟和哈吉斯羊雜有什麼關係呢?
相傳,當時蘇格蘭的約翰·巴里奧(13世紀末曾短暫地做過蘇格蘭王)在和法王菲利普四世吃飯的時候,一旁伺候的沃爾特·斯科特爵士曾端上一盤"haggis"給菲利普四世享用。
伯爵聲稱“haggis”雖然是蘇格蘭的國菜,但是卻源於法國的詞彙“hachis”,而後者在法語裡是“肉沫”的意思。
因為當時“haggis”已經在蘇格蘭民間文化中佔有極高的地位,沃爾特·斯科特爵士的這個言論其實是在為“蘇法”兩國的文化交流埋下伏筆,也藉此討好菲利普四世——即“雖然哈吉斯在蘇格蘭很出名,但確是你們法國人發明的。”
北歐人民的最愛?
此外,學者迪克森·賴特也曾提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論點——他主張哈吉斯並不是從英國或法國誕生的,而是隨北歐人一起從大海上而來:
“蘇格蘭與法國的聯盟確實可以追溯到12世紀的獅子威廉時期,但蘇格蘭與北歐的聯繫其實還要比這早幾百年。”
“北歐人擅長遠航,但是鑑於當時食物保存技術落後,而哈吉斯的做法恰好就為北歐人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儲存模板。”
她還補充說:
“而且,在法國有詳細記載的烹飪歷史中,還沒有找到一個像哈吉斯一樣的菜”。
所以,按照迪克森·賴特的說法,在遙遠的中世紀,北歐人才是真正將哈吉斯發揚光大的主力選手,蘇格蘭和法國人不過是“依葫蘆畫瓢”而已。
真正的“haggis”——英格蘭菜譜
儘管學者們對哈吉斯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過,但“haggis”這個單詞最早其實是在英格蘭的菜譜中出現的。
食品歷史學家 Catherine Brown就曾聲稱——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認為這道菜就是英格蘭人發明的。
因為1615年一本名為《The English Hus-Wife》(《英倫夫婦》)的書中明確出現了“haggas”這個單詞。
儘管它與正主“haggis”還有點區別,不過在這本書裡,其作者 Gervase Markham明確提到過“這種混合了血液、羊下水或豬肝臟以及小燕麥粉做成的布丁,味道鮮美。”
Catherine Brown還認為,蘇格蘭的歷史記載中首次出現哈吉斯的名字還是在1747年,這已經遠遠落後於英格蘭了。
而且,在她的著作《The Haggis: A Little History》中,也曾明確指出:
“第一本已知的烹飪書名為《The Form of Cury》,是1390年一位廚師寫給英王理查德二世的,”"它包含了一道叫做“Afronchemoyle”菜的配方,這實際上就是一種羊雜碎."
此外,另一個古老詩歌型菜譜《Liber Cure Cocorum》中也提到了哈吉斯的原始版本“hagese”,甚至還提到了類似於“hert of schepe”(一種配料)的細節。
下圖就是這首古詩菜譜關於哈吉斯部分的截選:
這份古老手稿可以一直追溯到1430年左右,起源於英格蘭蘭開夏郡的西北部——這表明哈吉斯這道菜極有可能是在英格蘭火起來的。
蘇格蘭之光
但是無論哈吉斯的確切地理起源在哪兒——在過去的兩個多世紀裡,真正讓哈吉斯聲名鵲起的地區就只有蘇格蘭了。
哈吉斯之所以被稱為蘇格蘭“國菜”,是受到了蘇格蘭民族詩人羅伯特·伯恩斯,於1787年創作的《Address to a Haggis》一詩的影響。
羅伯特·伯恩斯在該詩中稱哈吉斯為“布丁一族的偉大首領”(Great chieftain o' the puddin-race!)。
其實,伯恩斯真正想說的是,哈吉斯作為蘇格蘭的國菜,代表著至高無上的民族自信——在幾百年來不斷反抗英國入侵者的鬥爭中,蘇格蘭民族從未妥協過,誓要做自己的領袖,自己的王。
所以,哈吉斯也是蘇格蘭民族主義思潮的代表,它在詩人的筆下成了蘇格蘭之光,是照亮民族自信心的一束光。
後來,羅伯特·伯恩斯還寫出了諸如歌頌法國大革命的《自由樹》,以及歌頌反抗英國侵略的《蘇格蘭人》等詩歌。
於是,後人為了紀念這位偉大的民族詩人,定於每年的1月25日為伯恩斯之夜(Burns supper),要求人們在晚餐時背誦他的《Address to a Haggis》一詩,並享用哈吉斯。
所以,蘇格蘭人吃哈吉斯,不光吃的是味道,也是一種幾百年前的文化共鳴——時至今日,蘇格蘭人依然想掙脫英國的控制,成為自己的王。
為此,蘇格蘭人還特別地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家專門生產哈吉斯的工廠——1996年由Macsween在愛丁堡南部的Loanhead開設——從鹿肉哈吉斯到素食和無麩質版本的哈吉斯,蘇格蘭人真正將對哈吉斯的熱愛發揮到了極致。
結語
其實,與其說本文是一篇闢謠文章,不如說是一部由哈吉斯引發的,關於蘇格蘭和英格蘭民族情結的文章。
哈吉斯代表著非常多元的文化訴求,一方面,它最早是戰爭時期的產物,標誌著戰士們對沙場的追求;另一方面它也是蘇格蘭民族文化中的代表食物,暗含著與英格蘭的百年情節。
但是無論如何,這也都改變不了蘇格蘭、英格蘭甚至是歐洲人民對哈吉斯的喜愛——誰說外國人不愛吃內臟?他們吃了好幾百年了!
文丨火焱
我知道有些朋友肯定會對“鵝肝”的歷史很感興趣,我將根據粉絲反饋對內容進行適當的調整,敬請期待。
參考文獻
1.Dickson Wright, Clarissa (1998). The Haggis: A Little History. Pelican Publishing Company. ISBN 1-56554-364-5.
2.Dunbar, William; Harriet Harvey Wood (2003). William Dunbar: Selected Poems. Routledge. p. 18. ISBN 0-415-96943-3.
3.Ian Irvine (25 January 2013). "You don't have to be Scottish to enjoy haggis". The Independent. the haggis supper – haggis in the form of a substantial sausage coated in batter and deep-fried till cri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