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掃黑除惡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洋縣 西安 黑社會 刑法 漢中 涇河 鳳凰 秦漢 馬鬃山高速大隊 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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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聚焦“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要求,早部署、下重拳、用實招,通過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破獲了一批刑事案件,整治了一批治安亂點,初步實現了2018年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的階段性目標。

臨潼區斜口街道芷陽村村委會原委員張鵬武、張平平違反群眾紀律問題。

2017年9月20日,臨潼區鳳凰大道融創桃源府一期工地施工期間,時任斜口街道芷陽村村委會委員張鵬武與張平平商議,安排人員阻撓施工,並導致工地內相關物品損壞。

2018年2月5日,二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西安市公安局臨潼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6日經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3月7日由西安市公安局臨潼分局執行逮捕。張鵬武、張平平二人在公共場所尋釁滋事,嚴重破壞營商環境,喪失黨員條件。2018年9月,張鵬武、張平平被開除黨籍。

洋縣牟某軒“村霸”案

2018年3月份,洋縣磨子橋鎮常牟村村民聯名向漢中市公安局舉報該村原主任牟某軒涉嫌尋釁滋事違法犯罪線索,市公安局立即組織專業力量開展核查。經查,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期間,牟某軒多次糾集社會人員毆打辱罵村兩委幹部和村民,打砸損壞公私財物,嚴重影響了當地村民的生產生活秩序。

2018年5月洋縣公安局依法對牟某軒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10月10日,洋縣人民法院對牟某軒犯尋釁滋事罪 依法 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

林某龍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

2018年初西鹹新區秦漢新城一重點項目開工建設以來,正陽街辦黃家寨村村幹部林某龍,糾集村民馬某、黃某賓、黃某強、黃某衛、黃某平、劉某洋、張某、馬某、黨某、李某逢等骨幹成員,為牟取高額徵地賠償和強攬工程追求私利,將徵地賠償款作為幌子,煽動黃家寨村村民多次聚眾阻擋項目工地建設施工,致使工地停工數週,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毆打項目工作人員,至一人輕傷,兩人輕微傷;“打橫幅”封堵正陽街辦韓家灣社區服務中心大門,追打工作人員,嚴重擾亂政府單位辦公秩序;蠱惑不明真相的村民到秦漢新城管委會非法上訪,向政府施壓,要求釋放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

現查明,該犯罪團伙成員每人繳納10000元入股 “綁鍋費”,由村民馬某負責賬務管理,安排專人每天輪班對建設單位進行“盯梢”,通過建立微信聯絡群,預謀策劃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故意傷害、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

西鹹新區公安局秦漢新城分局已將組織者林某龍在內7名骨幹份子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員正進一步部署抓捕。對部分受到蠱惑參與違法犯罪活動的村民,根據其實施的違法行為程度分別對7人行政拘留,3人行政處罰。

包某鋒、曹某峰等人尋釁滋事案

2018年6月14日20時,西鹹新區公安局灃東新城分局接到電話報警稱:某物流公司北側有人阻攔工地施工,請求出警。接到報警後,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場後,通過進一步調查得知:王寺街道辦在該物流公司北側空地進行三化工程施工時,王寺村八組組長包某鋒夥同曹某棟、曹某峰、路某寧、包某峰、韓某輝、張某國、曹某旗等人將工地擋停,扣留工地裝載機及八輛渣土車長達近20小時,期間曹某峰將一輛渣土車擋風玻璃砸毀,後包某鋒等人向施工方索要15萬元的倒土費用。

經過進一步的調查審理,該8人對其擋停工地索要費用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西鹹新區公安局灃東新城分局於6月15日將這8名嫌疑人刑事拘留。

王某有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

2012年以來,以西鹹新區涇河新城崇文鎮宋村王某有為首,樑某、穆某某、張某某、馬某某等人為骨幹成員的違法犯罪團伙,以追求私利為動機,以爭選村組幹部為目的,借徵地拆遷、舊村改造、換屆選舉之機,多次尋釁滋事、阻礙當地工程建設、以暴力方式阻礙公安人員執行公務,擾亂機關單位和公共秩序,氣焰囂張、目無法紀。該團伙一方面通過“軟暴力”手段,用所謂上訪材料,造謠蠱惑群眾,炮製不符民意、違反組織程序原則的“聯名罷免村幹部簽名書”,給當地政府施壓造勢,纏訪、鬧訪、越級上訪,以此威脅敲詐政府幹部。另一方面以“告狀”為由,敲詐勒索鎮政府,操縱影響基層政權建設,迫使宋村村委會班子不能正常工作,並強行插手政府人事任免,迫使部分基層幹部辭職。

目前,該案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西鹹新區公安局涇河新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有、穆某森、穆某發、王某、樑某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已移交法院起訴。對2名犯罪嫌疑人龔某玲、曹某林進行上網追逃。

盤踞在後衛寨地鐵口的涉惡團伙案

西鹹新區公安局專案組在前期偵查中,民警以乘客身份開展祕密偵查取證工作,在掌握可靠信息情報後,成功將以韓某為首,李某、蘇某、駱某等人為主要成員的後衛寨地鐵口非法載客運營涉惡團伙全部抓獲歸案。

經調查,2015年9月左右,李某夥同韓某、蘇某、駱某等人一起在後衛寨地鐵站附近組織咸陽牌照出租車和私家車開始非法載客運營活動,韓某負責“外圍”放風拉客,李某和蘇某等人負責車輛的排座、叫座、管理秩序,參與車輛每月要向這個團伙繳納一定金額“管理費”,以作為團伙成員的“工資”。他們還對其他想要在該區域內載客運營的出租車和私家車採取言語威脅、踢車門、拔車鑰匙等行為進行強行驅趕。

西鹹新區公安局依法對該團伙成員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並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向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長安區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11月2日批准逮捕,下一步西鹹公安將繼續完善該案的相關犯罪證據材料並提請公訴。

秦都區渭濱街道辦西大寨村委會委員錢峰阻攔施工,強供土方案。

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錢峰等人以本村土地被徵必須由他們提供機械服務、承攬土方工程為由,阻攔施工,強供土方,哄抬價格,強行收取土方費27萬元。錢峰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禮泉縣城關街道辦尖張村黨支部原副書記景永安尋釁滋事案。

2017年11月15日,景永安以施工佔用莊基地為由,堆土封堵某食品廠大門。次日,又夥同他人阻擋施工機械,損壞該廠物品價值11305元,被公安機關逮捕。景永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彬州市新民鎮太廂村委會主任李西錄破壞換屆選舉案。

2018年6月,李西錄因扶貧工作隊隊長劉某某向群眾解釋其在處分期內不能參加選舉,毆打劉某某致傷,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金1000元。李西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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