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假幣買菜找零換真幣 宣城一男子獲刑七年

宣城 涇縣 安徽 複印機 文化 安青網 2019-07-03

原標題:偽造假幣買菜找零換真幣

用複印機偽造假幣,專門到各地農貿市場買菜找零換取真幣,這行為實在荒唐可笑。近日,安徽省涇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偽造貨幣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陳超群犯偽造貨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10萬元。

1970年出生的陳超群,小學文化,農民,家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曾因犯破壞電力設備罪、盜竊罪於1992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因持有使用假幣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七日。2015年上半年,陳超群從網上購買打印複印一體機、墨水、墨盒、道林紙等工具。2017年上半年,他在家中採用複印的方法偽造面額為10元、20元、50元的人民幣。假幣制作完成後,陳某攜帶假幣前往宣城市各區縣、省內外多地農貿市場,以“買菜找零”的方式換取真幣。2018年11月14日上午,陳超群專門從宣城開車到涇縣,在涇川鎮太平湖菜市場使用假幣買菜時,被細心的攤主發現,當即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陳某身上、所駕駛的私家車內和家中查獲50元面值疑似假幣23張、20元面值疑似假幣627張、10元面值疑似假幣1143張以及打印複印一體機、墨水、墨盒、道林紙、剪刀、美工刀、製作假幣的模板等作案工具,假幣總面額2.5萬餘元。經鑑定,上述被查獲的1793張紙幣均為複印偽造的假人民幣。

庭審中,陳超群的辯護人提出,陳超群偽造的是小額貨幣,且案發後全部被扣押,未對市場經濟造成影響;其家庭困難,當庭自願認罪,請求法庭從輕處罰。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超群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規,使用複印方式偽造正在流通的人民幣,總面額為2.5萬餘元,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偽造貨幣罪。其有前科劣跡,酌情從重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周瑞平 通訊員 肖鈺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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