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檢察院領導成“賭徒”鳴警鐘

西鄉 陝西 漢中 儀徵檢察 2019-07-05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蔣萌

背景:7月2日,陝西漢中市通報“縣公安局局長等四人賭博”案件:6月14日,公安漢臺分局民警在執行公務中,查獲陝西漢中西鄉縣公安局局長席東興、自然資源局局長屈翔、檢察院調研員王建慶等四人在酒店賭博。4人分別被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依據有關法規,決定給予王建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席東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屈翔已被市自然資源局免職,因其同時涉及其他問題線索,目前,正在由西鄉縣紀委監委併案調查。

新京報發表佘宗明的觀點:

小蔣隨想:打鐵還需自身硬。一個縣的公安局局長、檢察院調研員反而成為賭徒,而且是在掃黑除惡的當口,有恃無恐地豪賭,不只讓人大跌眼鏡,更令人疑慮。疑慮什麼呢?假如督導組沒有殺“回馬槍”,若自己人查自己人,這些人是不是還會穩坐在執法者的位子上?自然資源局局長“涉及其他問題”何時才會敗露?這樣的執法者和管理者會對當地的執法環境與社會生態產生怎樣的影響?暫且不論這些人是如何成為該縣各重要部門和執法機關的領導的,僅就一點而言:當地對幹部的日常監督做到位了嗎?這些人難道是“第一次”賭博嗎,而且還是曠工參賭?如果答案是未必,“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該怎麼理解?單純賭博與黑惡確有差別。但是,經驗也告訴人們,放縱“小惡”就可能成長為“大惡”。本案中,賭資達到3.8萬元。如果不時這麼賭,涉案幹部與執法者的工資夠用嗎?考慮到他們所處的要職,隱患不言而喻。對個案舉一反三,絕不是小題大做,而是必要的警鐘長鳴,這是當地紀委監委必須履行的職責。偶然的東窗事發,印證了必然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奉勸某些人好自為之,不要“見了棺材才落淚”。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