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享受用信用卡詐騙 雲南會澤縣一女子被判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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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網訊(記者 全婧 通訊員 唐湘寅)近日,雲南省會澤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關於楊某信用卡詐騙案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楊某,女,現年39歲,系會澤縣某醫院職工,曾擔任護士長一職。楊某因工作需要保管了同事的身份證複印件,在同事不知情的情況下,於2010年6月用了五名同事的身份證複印件向銀行申請辦理了五張信用卡。為方便使用,楊某還將自己的電話號碼和住址作為持卡人信息,之後不斷透支信用卡用於購車、購房、做生意,導致信用卡嚴重透支,無法償還,銀行多次催收未果,直至2018年7月案發。經法院審理認定楊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人民幣達30餘萬元,用自己的信用卡惡意透支5萬餘元,案發前未歸還。

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惡意透支的,以信用卡詐騙罪論處,故楊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信用卡並惡意透支的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身份證是每個公民的法定證件,保管義務人不得隨意洩露他人身份證信息,更不得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來獲取利益,否則將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楊某本是一名具有穩定收入的醫護人員,因為貪圖享受,法律意識淡薄,使自己成為階下囚,也給自己的人生和家庭帶來難以磨滅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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