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代辦信用卡實施電信詐騙,一團夥十九人被捕

楚天都市報5月10日訊(記者孫婷婷 通訊員劉誠睿)謊稱可代辦高額信用卡,以收取“押金”“代辦費”等方式實施詐騙。今日,記者從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江某、劉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8年11月的一天,孫某接到自稱某公司信用卡辦理中心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稱可以辦理大額度信用卡,只需要交納手續費即可,孫某信以為真,按要求向指定賬號轉賬1980元。在催辦過程中,對方每次都稱還需要時間,讓孫某再等等。隨著時間的推移,孫某意識到被騙,立即報警。

在之後的幾個月,公安機關接到多起報警稱,該公司有人以代辦信用卡業務收取代辦費的方式詐騙。接警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迅速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於2019年3月7日,對該公司辦公地點進行搜查,將江某、劉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據瞭解,劉某和王某兩人於2018年3月成立武漢某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劉某和王某為公司老闆為主要出資人,江某為公司法人代表,主要負責公司的管理和運營。江某從他人處以購買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料信息1萬餘條,先後招聘馮某、張某、胡某等20餘名法律意識淡薄和社會經驗缺乏,且急於找工作的年輕人為業務員進入公司工作,對外打著代辦信用卡、代辦信用卡額度升級業務的幌子,讓業務員通過電話、微信等通訊工具聯繫以上通過非法方式獲取的有辦信用卡及額度升級意向人群的個人信息名單,謊稱先收取押金和代辦費後辦理信用卡,之後以各種理由推遲,不予辦理。經初步調查,該團伙以此方式向400餘名被害人實施詐騙,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600餘萬元。

案件移送審查批捕後,辦案檢察官認為,江某、劉某、王某等19人以單位名義,採取虛構事實手段,以電信方式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分別達到巨大和較大標準,其行為觸犯了相關法律規定,涉嫌詐騙罪,屬單位犯罪;江某還以購買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其行為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建議批准逮捕;高某、吳某涉嫌詐騙罪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不批准逮捕。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辦案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市民,辦理信用卡要通過正規渠道,一旦涉及到交納押金費、代辦費的要求,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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