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的車少掏3千元購置稅!《車輛購置稅法》實施消費者得實惠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祁驛 耿子騰 攝影 耿子騰

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以下簡稱《車輛購置稅法》)正式實施,施行18年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同時廢止。那麼,《車輛購置稅法》的實施將給購車納稅人帶來哪些變化?

15萬的車少掏3千元購置稅!《車輛購置稅法》實施消費者得實惠

新政之下購置稅優惠不少

“我買了輛15萬的車,今天去交稅,比之前少掏了3000元。”在河南新希望雪佛蘭店裡,車主王先生享受到了新政策的第一波“福利”。

王先生說,他購買的汽車打折後最終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開具的價格是14.99萬元,如果是7月1日前,按照官方指導價18.99萬元申報計稅價格為16805元,而7月1日後按照實際購買價格申報,節省了3000元。

《車輛購置稅法》還取消了最低計稅價,鄭州鵬龍萬通銷售顧問李先生介紹說,一般來說,在車輛購置稅繳納系統內,針對不同的車型,設定了不同的最低計稅價,當車輛成交價格低於最低計稅價時,消費者需要以最低計稅價繳納購置稅。而按照新的購置稅計算方法,全面廢止了有關最低計稅價格的規定,改按發票價格徵稅,也會實惠很多。

15萬的車少掏3千元購置稅!《車輛購置稅法》實施消費者得實惠

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利益,《車輛購置稅法》新增了退稅條款。鄭州市稅務局的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說,新政實施後,如果消費者已購買的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消費者就可以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應退稅額按已納稅額×(1-使用年限×10%)來計算。

例如,消費者購買了一輛12萬元的車,繳納了10619元的購置稅,如果在使用兩年後因某種原因需要退車,退還的款項為10619×(1-2×10%)=8495元。

15萬的車少掏3千元購置稅!《車輛購置稅法》實施消費者得實惠

紙質車購稅完稅證明取消

《車輛購置稅法》第十三條關於應用電子完稅證明註冊登記的規定,最大限度地方便納稅人辦稅,深入落實了“放管服”要求。新法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全國從6月1日起全面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證明辦理車輛註冊登記試點。納稅人成功繳稅後,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時,不需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15萬的車少掏3千元購置稅!《車輛購置稅法》實施消費者得實惠

為此,鄭州市稅務局開始在全市推廣車輛購置稅智能POS機,記者在河南智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看到,這臺購置稅智能POS機和平常刷卡消費的POS機一樣。“有了這款智能POS機,財務人員開具發票後,納稅人可在現場直接繳納車購稅,不僅不用留存車主資料,也不用再向稅務局報送。”4S店工作人員海寧表示,不但可以現場繳稅,“一旦出現信息錯誤,只需要聯繫稅務局進行後臺修改就可以了。”生成的完稅電子信息,會直接傳遞到車管所,車主就不用再帶紙質證明了。

明年年底前新能源車繼續免徵

記者發現,徵收的範圍也進行了調整,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範圍為汽車、排氣量在150毫升以上的摩托車、汽車掛車和有軌電車。此外,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於應稅車輛。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近日聯合出臺的“關於繼續執行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公告”,明確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新能源汽車仍免徵車輛購置稅。

來源:大河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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