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釋疑》之《經解篇》第二十三卦 剝(連載中)

星座 嘲笑鳥的魚 2019-01-01
《周易釋疑》之《經解篇》第二十三卦 剝(連載中)

第二十三卦 剝 (山地剝) (下坤上艮)

(為山附地上之象)(《序卦》曰: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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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不利有攸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解曰:柔變剛,柔剝剛也。自下而上,柔以順長,小人長也,不利有攸往。觀卦之象,下坤上艮,順而止之。消息盈虛,日往月來,月往日來,寒來暑往,暑來寒往,天之道也。君子尚之,以進退也。)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解曰:山附於地,曰剝。柔變剛也,小人以長,君子艱貞,上以憐之,故曰“以厚下安宅”。)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

《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解曰:蔑,滅。柔居陽位而卑,曰“剝床以足”。其脆易泮,其微易散,故剝者,以滅下也,自微處始。上無以應,蔑貞凶也。)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

《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解曰:辨,牑也,床板;與,幫助。柔順而長,二爻柔中,曰“剝床以辨”;上無應也,曰“未有與”,蔑貞凶也。)

六三,剝之,無咎。

《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解曰:柔居陽位,上應上九,有與也,止於剝也,異於上下,曰“失上下”,無咎也。)

六四,剝床以膚,凶。

《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解曰:膚,床蓆。柔爻居陰位,位尊而近君,曰“剝床以膚”,臨剝而無為,切近災也,凶。)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解曰:貫,依次。六五柔中,承於上九,曰“以宮人寵”;上九剛而止剝,眾柔欲求,則六五統帥以歸,曰“貫魚”。上九獨剛,六五相接,無不利也;柔而行中,終無尤也。)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解曰:剛居陰位,艮止於剝,曰“碩果不食”。坤為輿為廬,上九獨剛,柔得接應者曰君子,民之所載,以得輿也;無接應者曰小人,終不可用,則剝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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