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祖林:堅持“四退三還” 實現星雲湖保護治理目標

原題:張祖林在江川調研時提出 堅持“四退三還”確保星雲湖保護治理目標實現

本報訊(記者 陳怡希 通訊員 趙琳) 17日,副省長張祖林在江川區調研星雲湖保護治理及河長制工作。他提出,要堅持“四退三還”原則,落實好各級河長職責,統籌推進星雲湖12條入湖河道整治,確保2018年底消除星雲湖劣Ⅴ類水質,力爭2020年達到Ⅳ類水質。

作為星雲湖河長,張祖林先後到江城鎮東西大河、星雲湖月亮灣,調研星雲湖入湖河道治理、河長制、環湖截汙治汙、溼地公園規劃建設等工作。他指出,全面推行河長制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治水興水、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一項重要舉措,省委、省政府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市、區兩級要抓緊抓好,認真貫徹落實,進一步明確各級河長職責,做到分段監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問責,形成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幹,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張祖林要求,要嚴格執行《雲南省星雲湖保護條例》,在星雲湖外延100米以內的一級保護區“退人、退房、退田、退塘,還湖、還水、還溼地”。要對12條入湖河道的整治進行規劃,按照“綠色視廊、生態溼地、達標水體、休閒通道、城鄉景觀”的要求,使之與環保、水利項目有機結合、統籌推進。要堅決取締在環湖公路以內以及入湖河道兩側50米範圍內的大棚,擯棄對土地掠奪式的經營模式,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減少“大水大肥”,保障食品安全,促進生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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