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醫生被指術後性侵五旬男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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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五旬男子疑在湖南省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期間遭醫生性侵一事有了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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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五旬男子疑在湖南省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期間遭醫生性侵一事有了最新進展。

男醫生被指術後性侵五旬男子,已被刑拘

事發的湖南省人民醫院 本文圖均為澎湃新聞記者 蔣格偉 圖

7月21日上午,澎湃新聞從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瞭解到,7月20日晚,犯罪嫌疑人曾某因涉嫌強制猥褻他人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19日下午A先生到芙蓉公安分局定王臺派出所報警後,分局非常重視,立即組織警力展開調查。

經查,7月11日22時許,A先生在湖南省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該院進修醫生曾某(男,29歲,湖南洞口人)將其單獨叫到醫生辦公室,以給其看病診察為藉口,對A先生進行強制猥褻。

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相關案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律師:法律上男男性侵會被按照猥褻處理

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長認為,男男同性之間的強制性行為,儘管學界一直有呼聲認為應當納入強姦罪規制的範疇,但是在法律尚未修改之前,目前國內針對男性的性犯罪仍然無法被評價為強姦罪。

“目前的司法實踐,同性間的性侵、性騷擾一般會被按照‘猥褻他人’處理,但並非一定構成犯罪,也可能適用治安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劉長介紹,隨著國內法學界對於刑法“去性別化”的呼聲日益高漲,2015年11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將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進行了修改,從而將強制猥褻罪的客體由“婦女”修改為了“他人”,也就意味著男男之間的強制性行為雖然不能被評價為強姦罪,但是可以被評價為強制猥褻罪,一般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目前,國內司法實踐中也已經出現了多起同性間強制猥褻案被定罪的判例。

劉長認為,本案當中,湖南省人民醫院29歲男醫生對51歲患者A先生實施的同性性行為,究竟是適用治安處罰還是構成刑事犯罪,還需要結合案件的具體情節、違法性程度、損害的後果等等來綜合考量,實踐當中如果行為人強行與受害人發生了肛交,一般可以認定為是違揹他人意志、以脅迫的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涉嫌強制猥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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