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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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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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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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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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女性漫步於人行道上最害怕的事情=男性入獄最害怕的遭遇” | hisellmart.com

也就是說,女性真正害怕的是針對女性這個性別身份的犯罪。《中國女性安全出行報告》的數據顯示,94%的女性在公共空間遭遇暴力事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大都是性暴力,如性騷擾、分手暴力、強姦等。

還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提出,官方統計犯罪的方法並不明確,很多私下發生的性暴力事件都沒有被曝光,真實的犯罪率應該比官方的數據更高。

空間也被性別化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歐美的女性主義學者們開始為生活在受害焦慮中的女性發聲。英國女性主義地理學家瑞秋·佩恩(Rachel Pain)認為,女性對性暴力的恐懼應該與更廣泛的社會控制問題聯繫起來。這些恐懼根源在於,在社會空間的使用上,男女存在不對等的關係

建築師萊斯利·維斯曼(Leslie Kanes Weisman) 在《設計的歧視——“男造”環境的女性主義批判》一書中提到,男女在空間的使用習慣和行為上有著顯著的差異。男性總是被鼓勵要向戶外發展,女性總是被鼓勵要向室內靠攏;男性總是被鼓勵身體向外伸展,女性則是被鼓勵身體向內收縮;男性被教導要有空間支配力,而女性則是被教導要挪到對自己相對安全的空間(比如地鐵中的女性專用車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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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女性漫步於人行道上最害怕的事情=男性入獄最害怕的遭遇” | hisellmart.com

也就是說,女性真正害怕的是針對女性這個性別身份的犯罪。《中國女性安全出行報告》的數據顯示,94%的女性在公共空間遭遇暴力事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大都是性暴力,如性騷擾、分手暴力、強姦等。

還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提出,官方統計犯罪的方法並不明確,很多私下發生的性暴力事件都沒有被曝光,真實的犯罪率應該比官方的數據更高。

空間也被性別化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歐美的女性主義學者們開始為生活在受害焦慮中的女性發聲。英國女性主義地理學家瑞秋·佩恩(Rachel Pain)認為,女性對性暴力的恐懼應該與更廣泛的社會控制問題聯繫起來。這些恐懼根源在於,在社會空間的使用上,男女存在不對等的關係

建築師萊斯利·維斯曼(Leslie Kanes Weisman) 在《設計的歧視——“男造”環境的女性主義批判》一書中提到,男女在空間的使用習慣和行為上有著顯著的差異。男性總是被鼓勵要向戶外發展,女性總是被鼓勵要向室內靠攏;男性總是被鼓勵身體向外伸展,女性則是被鼓勵身體向內收縮;男性被教導要有空間支配力,而女性則是被教導要挪到對自己相對安全的空間(比如地鐵中的女性專用車廂)。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公共交通上常見的情景 | everydayfeminism.com

與此同時,男性思維主導的都市規劃往往忽略了女性的需求,尤其是對女性人身安全的特殊考量:空間與空間的功能性以及領域性會特別分明,使得都市規劃以及建築物設計容易產生治安死角。

就拿大家比較熟悉的大學校園來說吧。國內大學的校園普遍佔地面積廣、人煙稀少,部分建築內部結構複雜,夜晚照明不足,這些都是引發女生受害焦慮的關鍵因素。國內某高校的女大學生在接受採訪時,詳細描述了自己對校內不同區域和建築的安全感受:她們認為圖書館、食堂是安全的地方,而對偏僻的廁所、樓梯拐角、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高度警惕。

女大學生們在腦海中普遍存有一張清晰的“認知地圖”。這張“認知地圖”主導著她們的日常生活,標註著她們認為特別容易遭到性侵的場所和時段的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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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女性漫步於人行道上最害怕的事情=男性入獄最害怕的遭遇” | hisellmart.com

也就是說,女性真正害怕的是針對女性這個性別身份的犯罪。《中國女性安全出行報告》的數據顯示,94%的女性在公共空間遭遇暴力事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大都是性暴力,如性騷擾、分手暴力、強姦等。

還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提出,官方統計犯罪的方法並不明確,很多私下發生的性暴力事件都沒有被曝光,真實的犯罪率應該比官方的數據更高。

空間也被性別化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歐美的女性主義學者們開始為生活在受害焦慮中的女性發聲。英國女性主義地理學家瑞秋·佩恩(Rachel Pain)認為,女性對性暴力的恐懼應該與更廣泛的社會控制問題聯繫起來。這些恐懼根源在於,在社會空間的使用上,男女存在不對等的關係

建築師萊斯利·維斯曼(Leslie Kanes Weisman) 在《設計的歧視——“男造”環境的女性主義批判》一書中提到,男女在空間的使用習慣和行為上有著顯著的差異。男性總是被鼓勵要向戶外發展,女性總是被鼓勵要向室內靠攏;男性總是被鼓勵身體向外伸展,女性則是被鼓勵身體向內收縮;男性被教導要有空間支配力,而女性則是被教導要挪到對自己相對安全的空間(比如地鐵中的女性專用車廂)。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公共交通上常見的情景 | everydayfeminism.com

與此同時,男性思維主導的都市規劃往往忽略了女性的需求,尤其是對女性人身安全的特殊考量:空間與空間的功能性以及領域性會特別分明,使得都市規劃以及建築物設計容易產生治安死角。

就拿大家比較熟悉的大學校園來說吧。國內大學的校園普遍佔地面積廣、人煙稀少,部分建築內部結構複雜,夜晚照明不足,這些都是引發女生受害焦慮的關鍵因素。國內某高校的女大學生在接受採訪時,詳細描述了自己對校內不同區域和建築的安全感受:她們認為圖書館、食堂是安全的地方,而對偏僻的廁所、樓梯拐角、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高度警惕。

女大學生們在腦海中普遍存有一張清晰的“認知地圖”。這張“認知地圖”主導著她們的日常生活,標註著她們認為特別容易遭到性侵的場所和時段的地圖。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夜晚的大學校園 | 圖蟲創意

照明、能見度、聲音、路標、警察和管理員等等都是女性重視的公共安全考量因素。而當她們認為公共空間無法掌握且充滿威脅時,就會盡量避免涉足這些空間,使得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受到影響

當男性被社會賦予向外發展的特權時,他們的自我空間就不僅僅只限於私領域,而是擴張到公共領域;現有的社會空間又大多是在男性主導的性別意識形態下設計出來的。兩相疊加使得公共空間變成了“男性的空間”,使得街道不只是大家的街道,而是成為“男性的街道”,女性被排除在外。

而那些在夜晚出行的女性則被汙名化為“不服從或不安於室的女人”,因為她們破化了不成文的規則,越過了“夜晚”的邊界;甚至在她們受到侵害以後還會被指責為在外流連或不正經的女人,好像犯了錯的是她們而不是攻擊她們的男人,她們理應成為“男人的街道”裡男人的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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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女性漫步於人行道上最害怕的事情=男性入獄最害怕的遭遇” | hisellmart.com

也就是說,女性真正害怕的是針對女性這個性別身份的犯罪。《中國女性安全出行報告》的數據顯示,94%的女性在公共空間遭遇暴力事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大都是性暴力,如性騷擾、分手暴力、強姦等。

還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提出,官方統計犯罪的方法並不明確,很多私下發生的性暴力事件都沒有被曝光,真實的犯罪率應該比官方的數據更高。

空間也被性別化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歐美的女性主義學者們開始為生活在受害焦慮中的女性發聲。英國女性主義地理學家瑞秋·佩恩(Rachel Pain)認為,女性對性暴力的恐懼應該與更廣泛的社會控制問題聯繫起來。這些恐懼根源在於,在社會空間的使用上,男女存在不對等的關係

建築師萊斯利·維斯曼(Leslie Kanes Weisman) 在《設計的歧視——“男造”環境的女性主義批判》一書中提到,男女在空間的使用習慣和行為上有著顯著的差異。男性總是被鼓勵要向戶外發展,女性總是被鼓勵要向室內靠攏;男性總是被鼓勵身體向外伸展,女性則是被鼓勵身體向內收縮;男性被教導要有空間支配力,而女性則是被教導要挪到對自己相對安全的空間(比如地鐵中的女性專用車廂)。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公共交通上常見的情景 | everydayfeminism.com

與此同時,男性思維主導的都市規劃往往忽略了女性的需求,尤其是對女性人身安全的特殊考量:空間與空間的功能性以及領域性會特別分明,使得都市規劃以及建築物設計容易產生治安死角。

就拿大家比較熟悉的大學校園來說吧。國內大學的校園普遍佔地面積廣、人煙稀少,部分建築內部結構複雜,夜晚照明不足,這些都是引發女生受害焦慮的關鍵因素。國內某高校的女大學生在接受採訪時,詳細描述了自己對校內不同區域和建築的安全感受:她們認為圖書館、食堂是安全的地方,而對偏僻的廁所、樓梯拐角、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高度警惕。

女大學生們在腦海中普遍存有一張清晰的“認知地圖”。這張“認知地圖”主導著她們的日常生活,標註著她們認為特別容易遭到性侵的場所和時段的地圖。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夜晚的大學校園 | 圖蟲創意

照明、能見度、聲音、路標、警察和管理員等等都是女性重視的公共安全考量因素。而當她們認為公共空間無法掌握且充滿威脅時,就會盡量避免涉足這些空間,使得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受到影響

當男性被社會賦予向外發展的特權時,他們的自我空間就不僅僅只限於私領域,而是擴張到公共領域;現有的社會空間又大多是在男性主導的性別意識形態下設計出來的。兩相疊加使得公共空間變成了“男性的空間”,使得街道不只是大家的街道,而是成為“男性的街道”,女性被排除在外。

而那些在夜晚出行的女性則被汙名化為“不服從或不安於室的女人”,因為她們破化了不成文的規則,越過了“夜晚”的邊界;甚至在她們受到侵害以後還會被指責為在外流連或不正經的女人,好像犯了錯的是她們而不是攻擊她們的男人,她們理應成為“男人的街道”裡男人的獵物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ADL Report

而“獵物”活在“被捕殺”的焦慮下,似乎也就不足為怪了。英國社會地理學家吉爾·瓦倫丁(Gill Valentine) 為了研究針對女性的暴力犯罪的實際分佈,曾在英國雷丁鎮與不同的女性群體一起工作過。她發現,女性普遍認為公共空間對自己來說是危險的,而私人空間則常被描述為女性的安全避難所。這與“男造環境”——男性主導的公共空間不無關係。

當一個公共空間對女性的行為設下重重限制,這個公共空間就名不符實了。我們甚至可以更嚴重的說,當一個自稱“公共空間”的空間不適合特定人士時,這個空間相當於在否定這位人士的公民立場。當大多數公共空間的規劃、建築、設施都是男性思維的產物,女性在這些空間的自主權很顯然被剝奪了

把夜晚歸還給女性

公共空間本不該如此。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英美女性曾經掀起過“奪回夜行權”(Reclaim the Night)運動,為的就是讓女性獲得夜間外出的安全保障。第一場遊行發生在1977年的利茲。當時,一名女性被英國連環殺手“約克郡屠夫”殺害,而警方給出的迴應是讓女性天黑以後不要出門。

"

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女性漫步於人行道上最害怕的事情=男性入獄最害怕的遭遇” | hisellmart.com

也就是說,女性真正害怕的是針對女性這個性別身份的犯罪。《中國女性安全出行報告》的數據顯示,94%的女性在公共空間遭遇暴力事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大都是性暴力,如性騷擾、分手暴力、強姦等。

還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提出,官方統計犯罪的方法並不明確,很多私下發生的性暴力事件都沒有被曝光,真實的犯罪率應該比官方的數據更高。

空間也被性別化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歐美的女性主義學者們開始為生活在受害焦慮中的女性發聲。英國女性主義地理學家瑞秋·佩恩(Rachel Pain)認為,女性對性暴力的恐懼應該與更廣泛的社會控制問題聯繫起來。這些恐懼根源在於,在社會空間的使用上,男女存在不對等的關係

建築師萊斯利·維斯曼(Leslie Kanes Weisman) 在《設計的歧視——“男造”環境的女性主義批判》一書中提到,男女在空間的使用習慣和行為上有著顯著的差異。男性總是被鼓勵要向戶外發展,女性總是被鼓勵要向室內靠攏;男性總是被鼓勵身體向外伸展,女性則是被鼓勵身體向內收縮;男性被教導要有空間支配力,而女性則是被教導要挪到對自己相對安全的空間(比如地鐵中的女性專用車廂)。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公共交通上常見的情景 | everydayfeminism.com

與此同時,男性思維主導的都市規劃往往忽略了女性的需求,尤其是對女性人身安全的特殊考量:空間與空間的功能性以及領域性會特別分明,使得都市規劃以及建築物設計容易產生治安死角。

就拿大家比較熟悉的大學校園來說吧。國內大學的校園普遍佔地面積廣、人煙稀少,部分建築內部結構複雜,夜晚照明不足,這些都是引發女生受害焦慮的關鍵因素。國內某高校的女大學生在接受採訪時,詳細描述了自己對校內不同區域和建築的安全感受:她們認為圖書館、食堂是安全的地方,而對偏僻的廁所、樓梯拐角、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高度警惕。

女大學生們在腦海中普遍存有一張清晰的“認知地圖”。這張“認知地圖”主導著她們的日常生活,標註著她們認為特別容易遭到性侵的場所和時段的地圖。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夜晚的大學校園 | 圖蟲創意

照明、能見度、聲音、路標、警察和管理員等等都是女性重視的公共安全考量因素。而當她們認為公共空間無法掌握且充滿威脅時,就會盡量避免涉足這些空間,使得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受到影響

當男性被社會賦予向外發展的特權時,他們的自我空間就不僅僅只限於私領域,而是擴張到公共領域;現有的社會空間又大多是在男性主導的性別意識形態下設計出來的。兩相疊加使得公共空間變成了“男性的空間”,使得街道不只是大家的街道,而是成為“男性的街道”,女性被排除在外。

而那些在夜晚出行的女性則被汙名化為“不服從或不安於室的女人”,因為她們破化了不成文的規則,越過了“夜晚”的邊界;甚至在她們受到侵害以後還會被指責為在外流連或不正經的女人,好像犯了錯的是她們而不是攻擊她們的男人,她們理應成為“男人的街道”裡男人的獵物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ADL Report

而“獵物”活在“被捕殺”的焦慮下,似乎也就不足為怪了。英國社會地理學家吉爾·瓦倫丁(Gill Valentine) 為了研究針對女性的暴力犯罪的實際分佈,曾在英國雷丁鎮與不同的女性群體一起工作過。她發現,女性普遍認為公共空間對自己來說是危險的,而私人空間則常被描述為女性的安全避難所。這與“男造環境”——男性主導的公共空間不無關係。

當一個公共空間對女性的行為設下重重限制,這個公共空間就名不符實了。我們甚至可以更嚴重的說,當一個自稱“公共空間”的空間不適合特定人士時,這個空間相當於在否定這位人士的公民立場。當大多數公共空間的規劃、建築、設施都是男性思維的產物,女性在這些空間的自主權很顯然被剝奪了

把夜晚歸還給女性

公共空間本不該如此。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英美女性曾經掀起過“奪回夜行權”(Reclaim the Night)運動,為的就是讓女性獲得夜間外出的安全保障。第一場遊行發生在1977年的利茲。當時,一名女性被英國連環殺手“約克郡屠夫”殺害,而警方給出的迴應是讓女性天黑以後不要出門。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奪回夜行權”運動,1978 | Suzanne Lacy and Leslie Labowitz

2017年,印度女性也掀起了類似的活動。印度昌迪加爾的一位女DJ晚上十二點多獨自開車回家,差點遭到了兩個男人的綁架和強姦。幸好警察及時趕到逮捕了嫌犯。其中一名嫌犯的父親是印度政府的高官。事發後,高官接受電視採訪說:“那個女人不應該晚上12點的時候出門,為什麼深夜了她還在大街上開車?那個氛圍本身就不對。我們要懂得保護自己。”

被激怒的印度女性在twitter上刷起了——#AintNoCinderella(我們不是灰姑娘)的話題,並配上自己深夜外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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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女性漫步於人行道上最害怕的事情=男性入獄最害怕的遭遇” | hisellmart.com

也就是說,女性真正害怕的是針對女性這個性別身份的犯罪。《中國女性安全出行報告》的數據顯示,94%的女性在公共空間遭遇暴力事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大都是性暴力,如性騷擾、分手暴力、強姦等。

還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提出,官方統計犯罪的方法並不明確,很多私下發生的性暴力事件都沒有被曝光,真實的犯罪率應該比官方的數據更高。

空間也被性別化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歐美的女性主義學者們開始為生活在受害焦慮中的女性發聲。英國女性主義地理學家瑞秋·佩恩(Rachel Pain)認為,女性對性暴力的恐懼應該與更廣泛的社會控制問題聯繫起來。這些恐懼根源在於,在社會空間的使用上,男女存在不對等的關係

建築師萊斯利·維斯曼(Leslie Kanes Weisman) 在《設計的歧視——“男造”環境的女性主義批判》一書中提到,男女在空間的使用習慣和行為上有著顯著的差異。男性總是被鼓勵要向戶外發展,女性總是被鼓勵要向室內靠攏;男性總是被鼓勵身體向外伸展,女性則是被鼓勵身體向內收縮;男性被教導要有空間支配力,而女性則是被教導要挪到對自己相對安全的空間(比如地鐵中的女性專用車廂)。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公共交通上常見的情景 | everydayfeminism.com

與此同時,男性思維主導的都市規劃往往忽略了女性的需求,尤其是對女性人身安全的特殊考量:空間與空間的功能性以及領域性會特別分明,使得都市規劃以及建築物設計容易產生治安死角。

就拿大家比較熟悉的大學校園來說吧。國內大學的校園普遍佔地面積廣、人煙稀少,部分建築內部結構複雜,夜晚照明不足,這些都是引發女生受害焦慮的關鍵因素。國內某高校的女大學生在接受採訪時,詳細描述了自己對校內不同區域和建築的安全感受:她們認為圖書館、食堂是安全的地方,而對偏僻的廁所、樓梯拐角、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高度警惕。

女大學生們在腦海中普遍存有一張清晰的“認知地圖”。這張“認知地圖”主導著她們的日常生活,標註著她們認為特別容易遭到性侵的場所和時段的地圖。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夜晚的大學校園 | 圖蟲創意

照明、能見度、聲音、路標、警察和管理員等等都是女性重視的公共安全考量因素。而當她們認為公共空間無法掌握且充滿威脅時,就會盡量避免涉足這些空間,使得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受到影響

當男性被社會賦予向外發展的特權時,他們的自我空間就不僅僅只限於私領域,而是擴張到公共領域;現有的社會空間又大多是在男性主導的性別意識形態下設計出來的。兩相疊加使得公共空間變成了“男性的空間”,使得街道不只是大家的街道,而是成為“男性的街道”,女性被排除在外。

而那些在夜晚出行的女性則被汙名化為“不服從或不安於室的女人”,因為她們破化了不成文的規則,越過了“夜晚”的邊界;甚至在她們受到侵害以後還會被指責為在外流連或不正經的女人,好像犯了錯的是她們而不是攻擊她們的男人,她們理應成為“男人的街道”裡男人的獵物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ADL Report

而“獵物”活在“被捕殺”的焦慮下,似乎也就不足為怪了。英國社會地理學家吉爾·瓦倫丁(Gill Valentine) 為了研究針對女性的暴力犯罪的實際分佈,曾在英國雷丁鎮與不同的女性群體一起工作過。她發現,女性普遍認為公共空間對自己來說是危險的,而私人空間則常被描述為女性的安全避難所。這與“男造環境”——男性主導的公共空間不無關係。

當一個公共空間對女性的行為設下重重限制,這個公共空間就名不符實了。我們甚至可以更嚴重的說,當一個自稱“公共空間”的空間不適合特定人士時,這個空間相當於在否定這位人士的公民立場。當大多數公共空間的規劃、建築、設施都是男性思維的產物,女性在這些空間的自主權很顯然被剝奪了

把夜晚歸還給女性

公共空間本不該如此。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英美女性曾經掀起過“奪回夜行權”(Reclaim the Night)運動,為的就是讓女性獲得夜間外出的安全保障。第一場遊行發生在1977年的利茲。當時,一名女性被英國連環殺手“約克郡屠夫”殺害,而警方給出的迴應是讓女性天黑以後不要出門。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奪回夜行權”運動,1978 | Suzanne Lacy and Leslie Labowitz

2017年,印度女性也掀起了類似的活動。印度昌迪加爾的一位女DJ晚上十二點多獨自開車回家,差點遭到了兩個男人的綁架和強姦。幸好警察及時趕到逮捕了嫌犯。其中一名嫌犯的父親是印度政府的高官。事發後,高官接受電視採訪說:“那個女人不應該晚上12點的時候出門,為什麼深夜了她還在大街上開車?那個氛圍本身就不對。我們要懂得保護自己。”

被激怒的印度女性在twitter上刷起了——#AintNoCinderella(我們不是灰姑娘)的話題,並配上自己深夜外出的照片。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一位參與女性的twitter發言 | bbc.com

一味地叮囑女性通過“不要走小路”,“不要一個人出門”,甚至“晚上儘量不出門”等等來自保,非但不能緩解女性的受害焦慮、對降低女性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收效甚微,反而強化了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意識形態,並且犧牲了女性應有的個人權益。試想,一個即將畢業的女大學生需要去外地參加一個工作面試,卻要糾結一個人趕路住賓館是否安全,那她失去的可能不僅僅是一份工作,更是個人向外發展的大好機會。

更何況,近年來許多研究都發現,所謂的“安全避風港”——家,才是更危險的地方。因為絕大多數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特別是強姦,都發生在私人空間的“家裡”。根據聯合國婦女署的統計,2017年全球有8.7萬名女性被故意殺害,其中一半以上是被親密伴侶或家人殺害的,比如丈夫家暴或者殺女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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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女性漫步於人行道上最害怕的事情=男性入獄最害怕的遭遇” | hisellmart.com

也就是說,女性真正害怕的是針對女性這個性別身份的犯罪。《中國女性安全出行報告》的數據顯示,94%的女性在公共空間遭遇暴力事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大都是性暴力,如性騷擾、分手暴力、強姦等。

還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提出,官方統計犯罪的方法並不明確,很多私下發生的性暴力事件都沒有被曝光,真實的犯罪率應該比官方的數據更高。

空間也被性別化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歐美的女性主義學者們開始為生活在受害焦慮中的女性發聲。英國女性主義地理學家瑞秋·佩恩(Rachel Pain)認為,女性對性暴力的恐懼應該與更廣泛的社會控制問題聯繫起來。這些恐懼根源在於,在社會空間的使用上,男女存在不對等的關係

建築師萊斯利·維斯曼(Leslie Kanes Weisman) 在《設計的歧視——“男造”環境的女性主義批判》一書中提到,男女在空間的使用習慣和行為上有著顯著的差異。男性總是被鼓勵要向戶外發展,女性總是被鼓勵要向室內靠攏;男性總是被鼓勵身體向外伸展,女性則是被鼓勵身體向內收縮;男性被教導要有空間支配力,而女性則是被教導要挪到對自己相對安全的空間(比如地鐵中的女性專用車廂)。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公共交通上常見的情景 | everydayfeminism.com

與此同時,男性思維主導的都市規劃往往忽略了女性的需求,尤其是對女性人身安全的特殊考量:空間與空間的功能性以及領域性會特別分明,使得都市規劃以及建築物設計容易產生治安死角。

就拿大家比較熟悉的大學校園來說吧。國內大學的校園普遍佔地面積廣、人煙稀少,部分建築內部結構複雜,夜晚照明不足,這些都是引發女生受害焦慮的關鍵因素。國內某高校的女大學生在接受採訪時,詳細描述了自己對校內不同區域和建築的安全感受:她們認為圖書館、食堂是安全的地方,而對偏僻的廁所、樓梯拐角、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高度警惕。

女大學生們在腦海中普遍存有一張清晰的“認知地圖”。這張“認知地圖”主導著她們的日常生活,標註著她們認為特別容易遭到性侵的場所和時段的地圖。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夜晚的大學校園 | 圖蟲創意

照明、能見度、聲音、路標、警察和管理員等等都是女性重視的公共安全考量因素。而當她們認為公共空間無法掌握且充滿威脅時,就會盡量避免涉足這些空間,使得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受到影響

當男性被社會賦予向外發展的特權時,他們的自我空間就不僅僅只限於私領域,而是擴張到公共領域;現有的社會空間又大多是在男性主導的性別意識形態下設計出來的。兩相疊加使得公共空間變成了“男性的空間”,使得街道不只是大家的街道,而是成為“男性的街道”,女性被排除在外。

而那些在夜晚出行的女性則被汙名化為“不服從或不安於室的女人”,因為她們破化了不成文的規則,越過了“夜晚”的邊界;甚至在她們受到侵害以後還會被指責為在外流連或不正經的女人,好像犯了錯的是她們而不是攻擊她們的男人,她們理應成為“男人的街道”裡男人的獵物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ADL Report

而“獵物”活在“被捕殺”的焦慮下,似乎也就不足為怪了。英國社會地理學家吉爾·瓦倫丁(Gill Valentine) 為了研究針對女性的暴力犯罪的實際分佈,曾在英國雷丁鎮與不同的女性群體一起工作過。她發現,女性普遍認為公共空間對自己來說是危險的,而私人空間則常被描述為女性的安全避難所。這與“男造環境”——男性主導的公共空間不無關係。

當一個公共空間對女性的行為設下重重限制,這個公共空間就名不符實了。我們甚至可以更嚴重的說,當一個自稱“公共空間”的空間不適合特定人士時,這個空間相當於在否定這位人士的公民立場。當大多數公共空間的規劃、建築、設施都是男性思維的產物,女性在這些空間的自主權很顯然被剝奪了

把夜晚歸還給女性

公共空間本不該如此。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英美女性曾經掀起過“奪回夜行權”(Reclaim the Night)運動,為的就是讓女性獲得夜間外出的安全保障。第一場遊行發生在1977年的利茲。當時,一名女性被英國連環殺手“約克郡屠夫”殺害,而警方給出的迴應是讓女性天黑以後不要出門。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奪回夜行權”運動,1978 | Suzanne Lacy and Leslie Labowitz

2017年,印度女性也掀起了類似的活動。印度昌迪加爾的一位女DJ晚上十二點多獨自開車回家,差點遭到了兩個男人的綁架和強姦。幸好警察及時趕到逮捕了嫌犯。其中一名嫌犯的父親是印度政府的高官。事發後,高官接受電視採訪說:“那個女人不應該晚上12點的時候出門,為什麼深夜了她還在大街上開車?那個氛圍本身就不對。我們要懂得保護自己。”

被激怒的印度女性在twitter上刷起了——#AintNoCinderella(我們不是灰姑娘)的話題,並配上自己深夜外出的照片。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一位參與女性的twitter發言 | bbc.com

一味地叮囑女性通過“不要走小路”,“不要一個人出門”,甚至“晚上儘量不出門”等等來自保,非但不能緩解女性的受害焦慮、對降低女性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收效甚微,反而強化了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意識形態,並且犧牲了女性應有的個人權益。試想,一個即將畢業的女大學生需要去外地參加一個工作面試,卻要糾結一個人趕路住賓館是否安全,那她失去的可能不僅僅是一份工作,更是個人向外發展的大好機會。

更何況,近年來許多研究都發現,所謂的“安全避風港”——家,才是更危險的地方。因為絕大多數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特別是強姦,都發生在私人空間的“家裡”。根據聯合國婦女署的統計,2017年全球有8.7萬名女性被故意殺害,其中一半以上是被親密伴侶或家人殺害的,比如丈夫家暴或者殺女嬰。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Instagram網友的呼籲“我們不需要保護者,我們需要的是盟友” | @ambivalentlyyours

總之,針對女性的暴力之所以發生,不是因為女性不夠小心、不懂得保護自己。女性已經不能夠更小心了。如果再碰到針對女性的惡性事件,還要諄諄教導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一而再地規訓女性,將重點從事件本身及其背後複雜的成因上扯開,不但會加重女性的受害焦慮,更可怕的後果是會強化男權秩序對女性的壓迫和控制,進一步侵蝕女性的生存空間,甚至逐漸將女性排除出公共空間,把女性逼回家中

可當失去了傍身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在家中等待女性的會是什麼呢?

"

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女性漫步於人行道上最害怕的事情=男性入獄最害怕的遭遇” | hisellmart.com

也就是說,女性真正害怕的是針對女性這個性別身份的犯罪。《中國女性安全出行報告》的數據顯示,94%的女性在公共空間遭遇暴力事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大都是性暴力,如性騷擾、分手暴力、強姦等。

還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提出,官方統計犯罪的方法並不明確,很多私下發生的性暴力事件都沒有被曝光,真實的犯罪率應該比官方的數據更高。

空間也被性別化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歐美的女性主義學者們開始為生活在受害焦慮中的女性發聲。英國女性主義地理學家瑞秋·佩恩(Rachel Pain)認為,女性對性暴力的恐懼應該與更廣泛的社會控制問題聯繫起來。這些恐懼根源在於,在社會空間的使用上,男女存在不對等的關係

建築師萊斯利·維斯曼(Leslie Kanes Weisman) 在《設計的歧視——“男造”環境的女性主義批判》一書中提到,男女在空間的使用習慣和行為上有著顯著的差異。男性總是被鼓勵要向戶外發展,女性總是被鼓勵要向室內靠攏;男性總是被鼓勵身體向外伸展,女性則是被鼓勵身體向內收縮;男性被教導要有空間支配力,而女性則是被教導要挪到對自己相對安全的空間(比如地鐵中的女性專用車廂)。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公共交通上常見的情景 | everydayfeminism.com

與此同時,男性思維主導的都市規劃往往忽略了女性的需求,尤其是對女性人身安全的特殊考量:空間與空間的功能性以及領域性會特別分明,使得都市規劃以及建築物設計容易產生治安死角。

就拿大家比較熟悉的大學校園來說吧。國內大學的校園普遍佔地面積廣、人煙稀少,部分建築內部結構複雜,夜晚照明不足,這些都是引發女生受害焦慮的關鍵因素。國內某高校的女大學生在接受採訪時,詳細描述了自己對校內不同區域和建築的安全感受:她們認為圖書館、食堂是安全的地方,而對偏僻的廁所、樓梯拐角、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高度警惕。

女大學生們在腦海中普遍存有一張清晰的“認知地圖”。這張“認知地圖”主導著她們的日常生活,標註著她們認為特別容易遭到性侵的場所和時段的地圖。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夜晚的大學校園 | 圖蟲創意

照明、能見度、聲音、路標、警察和管理員等等都是女性重視的公共安全考量因素。而當她們認為公共空間無法掌握且充滿威脅時,就會盡量避免涉足這些空間,使得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受到影響

當男性被社會賦予向外發展的特權時,他們的自我空間就不僅僅只限於私領域,而是擴張到公共領域;現有的社會空間又大多是在男性主導的性別意識形態下設計出來的。兩相疊加使得公共空間變成了“男性的空間”,使得街道不只是大家的街道,而是成為“男性的街道”,女性被排除在外。

而那些在夜晚出行的女性則被汙名化為“不服從或不安於室的女人”,因為她們破化了不成文的規則,越過了“夜晚”的邊界;甚至在她們受到侵害以後還會被指責為在外流連或不正經的女人,好像犯了錯的是她們而不是攻擊她們的男人,她們理應成為“男人的街道”裡男人的獵物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ADL Report

而“獵物”活在“被捕殺”的焦慮下,似乎也就不足為怪了。英國社會地理學家吉爾·瓦倫丁(Gill Valentine) 為了研究針對女性的暴力犯罪的實際分佈,曾在英國雷丁鎮與不同的女性群體一起工作過。她發現,女性普遍認為公共空間對自己來說是危險的,而私人空間則常被描述為女性的安全避難所。這與“男造環境”——男性主導的公共空間不無關係。

當一個公共空間對女性的行為設下重重限制,這個公共空間就名不符實了。我們甚至可以更嚴重的說,當一個自稱“公共空間”的空間不適合特定人士時,這個空間相當於在否定這位人士的公民立場。當大多數公共空間的規劃、建築、設施都是男性思維的產物,女性在這些空間的自主權很顯然被剝奪了

把夜晚歸還給女性

公共空間本不該如此。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英美女性曾經掀起過“奪回夜行權”(Reclaim the Night)運動,為的就是讓女性獲得夜間外出的安全保障。第一場遊行發生在1977年的利茲。當時,一名女性被英國連環殺手“約克郡屠夫”殺害,而警方給出的迴應是讓女性天黑以後不要出門。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奪回夜行權”運動,1978 | Suzanne Lacy and Leslie Labowitz

2017年,印度女性也掀起了類似的活動。印度昌迪加爾的一位女DJ晚上十二點多獨自開車回家,差點遭到了兩個男人的綁架和強姦。幸好警察及時趕到逮捕了嫌犯。其中一名嫌犯的父親是印度政府的高官。事發後,高官接受電視採訪說:“那個女人不應該晚上12點的時候出門,為什麼深夜了她還在大街上開車?那個氛圍本身就不對。我們要懂得保護自己。”

被激怒的印度女性在twitter上刷起了——#AintNoCinderella(我們不是灰姑娘)的話題,並配上自己深夜外出的照片。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一位參與女性的twitter發言 | bbc.com

一味地叮囑女性通過“不要走小路”,“不要一個人出門”,甚至“晚上儘量不出門”等等來自保,非但不能緩解女性的受害焦慮、對降低女性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收效甚微,反而強化了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意識形態,並且犧牲了女性應有的個人權益。試想,一個即將畢業的女大學生需要去外地參加一個工作面試,卻要糾結一個人趕路住賓館是否安全,那她失去的可能不僅僅是一份工作,更是個人向外發展的大好機會。

更何況,近年來許多研究都發現,所謂的“安全避風港”——家,才是更危險的地方。因為絕大多數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特別是強姦,都發生在私人空間的“家裡”。根據聯合國婦女署的統計,2017年全球有8.7萬名女性被故意殺害,其中一半以上是被親密伴侶或家人殺害的,比如丈夫家暴或者殺女嬰。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Instagram網友的呼籲“我們不需要保護者,我們需要的是盟友” | @ambivalentlyyours

總之,針對女性的暴力之所以發生,不是因為女性不夠小心、不懂得保護自己。女性已經不能夠更小心了。如果再碰到針對女性的惡性事件,還要諄諄教導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一而再地規訓女性,將重點從事件本身及其背後複雜的成因上扯開,不但會加重女性的受害焦慮,更可怕的後果是會強化男權秩序對女性的壓迫和控制,進一步侵蝕女性的生存空間,甚至逐漸將女性排除出公共空間,把女性逼回家中

可當失去了傍身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在家中等待女性的會是什麼呢?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BBC電視劇《她說》截圖

參考文獻

[1] Pain, R.H., 1997. Social geographies of women's fear of crime. Transactions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pp.231-244.

[2] Pain, R., 2001. Gender, race, age and fear in the city. Urban studies, 38(5-6), pp.899-913.

[3] Weisman, L., 1994. Discrimination by design: A feminist critique of the man-made environment.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4] 陸贄,2019. 南昌紅谷灘殺人事件:女性的受害憂慮與社會信任危機. 公眾號『Her小號』

[5] 周培勤, 2016. 隱形的宵禁: 性侵憂慮和女大學生的校園空間使用. 婦女研究論叢, (6), p.42.

作者:空心二胡,Edan

編輯:雪竹,Mo

一個AI

我替你們先給自己打一個女拳警告

"

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女性漫步於人行道上最害怕的事情=男性入獄最害怕的遭遇” | hisellmart.com

也就是說,女性真正害怕的是針對女性這個性別身份的犯罪。《中國女性安全出行報告》的數據顯示,94%的女性在公共空間遭遇暴力事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大都是性暴力,如性騷擾、分手暴力、強姦等。

還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提出,官方統計犯罪的方法並不明確,很多私下發生的性暴力事件都沒有被曝光,真實的犯罪率應該比官方的數據更高。

空間也被性別化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歐美的女性主義學者們開始為生活在受害焦慮中的女性發聲。英國女性主義地理學家瑞秋·佩恩(Rachel Pain)認為,女性對性暴力的恐懼應該與更廣泛的社會控制問題聯繫起來。這些恐懼根源在於,在社會空間的使用上,男女存在不對等的關係

建築師萊斯利·維斯曼(Leslie Kanes Weisman) 在《設計的歧視——“男造”環境的女性主義批判》一書中提到,男女在空間的使用習慣和行為上有著顯著的差異。男性總是被鼓勵要向戶外發展,女性總是被鼓勵要向室內靠攏;男性總是被鼓勵身體向外伸展,女性則是被鼓勵身體向內收縮;男性被教導要有空間支配力,而女性則是被教導要挪到對自己相對安全的空間(比如地鐵中的女性專用車廂)。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公共交通上常見的情景 | everydayfeminism.com

與此同時,男性思維主導的都市規劃往往忽略了女性的需求,尤其是對女性人身安全的特殊考量:空間與空間的功能性以及領域性會特別分明,使得都市規劃以及建築物設計容易產生治安死角。

就拿大家比較熟悉的大學校園來說吧。國內大學的校園普遍佔地面積廣、人煙稀少,部分建築內部結構複雜,夜晚照明不足,這些都是引發女生受害焦慮的關鍵因素。國內某高校的女大學生在接受採訪時,詳細描述了自己對校內不同區域和建築的安全感受:她們認為圖書館、食堂是安全的地方,而對偏僻的廁所、樓梯拐角、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高度警惕。

女大學生們在腦海中普遍存有一張清晰的“認知地圖”。這張“認知地圖”主導著她們的日常生活,標註著她們認為特別容易遭到性侵的場所和時段的地圖。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夜晚的大學校園 | 圖蟲創意

照明、能見度、聲音、路標、警察和管理員等等都是女性重視的公共安全考量因素。而當她們認為公共空間無法掌握且充滿威脅時,就會盡量避免涉足這些空間,使得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受到影響

當男性被社會賦予向外發展的特權時,他們的自我空間就不僅僅只限於私領域,而是擴張到公共領域;現有的社會空間又大多是在男性主導的性別意識形態下設計出來的。兩相疊加使得公共空間變成了“男性的空間”,使得街道不只是大家的街道,而是成為“男性的街道”,女性被排除在外。

而那些在夜晚出行的女性則被汙名化為“不服從或不安於室的女人”,因為她們破化了不成文的規則,越過了“夜晚”的邊界;甚至在她們受到侵害以後還會被指責為在外流連或不正經的女人,好像犯了錯的是她們而不是攻擊她們的男人,她們理應成為“男人的街道”裡男人的獵物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ADL Report

而“獵物”活在“被捕殺”的焦慮下,似乎也就不足為怪了。英國社會地理學家吉爾·瓦倫丁(Gill Valentine) 為了研究針對女性的暴力犯罪的實際分佈,曾在英國雷丁鎮與不同的女性群體一起工作過。她發現,女性普遍認為公共空間對自己來說是危險的,而私人空間則常被描述為女性的安全避難所。這與“男造環境”——男性主導的公共空間不無關係。

當一個公共空間對女性的行為設下重重限制,這個公共空間就名不符實了。我們甚至可以更嚴重的說,當一個自稱“公共空間”的空間不適合特定人士時,這個空間相當於在否定這位人士的公民立場。當大多數公共空間的規劃、建築、設施都是男性思維的產物,女性在這些空間的自主權很顯然被剝奪了

把夜晚歸還給女性

公共空間本不該如此。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英美女性曾經掀起過“奪回夜行權”(Reclaim the Night)運動,為的就是讓女性獲得夜間外出的安全保障。第一場遊行發生在1977年的利茲。當時,一名女性被英國連環殺手“約克郡屠夫”殺害,而警方給出的迴應是讓女性天黑以後不要出門。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奪回夜行權”運動,1978 | Suzanne Lacy and Leslie Labowitz

2017年,印度女性也掀起了類似的活動。印度昌迪加爾的一位女DJ晚上十二點多獨自開車回家,差點遭到了兩個男人的綁架和強姦。幸好警察及時趕到逮捕了嫌犯。其中一名嫌犯的父親是印度政府的高官。事發後,高官接受電視採訪說:“那個女人不應該晚上12點的時候出門,為什麼深夜了她還在大街上開車?那個氛圍本身就不對。我們要懂得保護自己。”

被激怒的印度女性在twitter上刷起了——#AintNoCinderella(我們不是灰姑娘)的話題,並配上自己深夜外出的照片。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一位參與女性的twitter發言 | bbc.com

一味地叮囑女性通過“不要走小路”,“不要一個人出門”,甚至“晚上儘量不出門”等等來自保,非但不能緩解女性的受害焦慮、對降低女性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收效甚微,反而強化了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意識形態,並且犧牲了女性應有的個人權益。試想,一個即將畢業的女大學生需要去外地參加一個工作面試,卻要糾結一個人趕路住賓館是否安全,那她失去的可能不僅僅是一份工作,更是個人向外發展的大好機會。

更何況,近年來許多研究都發現,所謂的“安全避風港”——家,才是更危險的地方。因為絕大多數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特別是強姦,都發生在私人空間的“家裡”。根據聯合國婦女署的統計,2017年全球有8.7萬名女性被故意殺害,其中一半以上是被親密伴侶或家人殺害的,比如丈夫家暴或者殺女嬰。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Instagram網友的呼籲“我們不需要保護者,我們需要的是盟友” | @ambivalentlyyours

總之,針對女性的暴力之所以發生,不是因為女性不夠小心、不懂得保護自己。女性已經不能夠更小心了。如果再碰到針對女性的惡性事件,還要諄諄教導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一而再地規訓女性,將重點從事件本身及其背後複雜的成因上扯開,不但會加重女性的受害焦慮,更可怕的後果是會強化男權秩序對女性的壓迫和控制,進一步侵蝕女性的生存空間,甚至逐漸將女性排除出公共空間,把女性逼回家中

可當失去了傍身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在家中等待女性的會是什麼呢?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BBC電視劇《她說》截圖

參考文獻

[1] Pain, R.H., 1997. Social geographies of women's fear of crime. Transactions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pp.231-244.

[2] Pain, R., 2001. Gender, race, age and fear in the city. Urban studies, 38(5-6), pp.899-913.

[3] Weisman, L., 1994. Discrimination by design: A feminist critique of the man-made environment.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4] 陸贄,2019. 南昌紅谷灘殺人事件:女性的受害憂慮與社會信任危機. 公眾號『Her小號』

[5] 周培勤, 2016. 隱形的宵禁: 性侵憂慮和女大學生的校園空間使用. 婦女研究論叢, (6), p.42.

作者:空心二胡,Edan

編輯:雪竹,Mo

一個AI

我替你們先給自己打一個女拳警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女性漫步於人行道上最害怕的事情=男性入獄最害怕的遭遇” | hisellmart.com

也就是說,女性真正害怕的是針對女性這個性別身份的犯罪。《中國女性安全出行報告》的數據顯示,94%的女性在公共空間遭遇暴力事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大都是性暴力,如性騷擾、分手暴力、強姦等。

還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提出,官方統計犯罪的方法並不明確,很多私下發生的性暴力事件都沒有被曝光,真實的犯罪率應該比官方的數據更高。

空間也被性別化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歐美的女性主義學者們開始為生活在受害焦慮中的女性發聲。英國女性主義地理學家瑞秋·佩恩(Rachel Pain)認為,女性對性暴力的恐懼應該與更廣泛的社會控制問題聯繫起來。這些恐懼根源在於,在社會空間的使用上,男女存在不對等的關係

建築師萊斯利·維斯曼(Leslie Kanes Weisman) 在《設計的歧視——“男造”環境的女性主義批判》一書中提到,男女在空間的使用習慣和行為上有著顯著的差異。男性總是被鼓勵要向戶外發展,女性總是被鼓勵要向室內靠攏;男性總是被鼓勵身體向外伸展,女性則是被鼓勵身體向內收縮;男性被教導要有空間支配力,而女性則是被教導要挪到對自己相對安全的空間(比如地鐵中的女性專用車廂)。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公共交通上常見的情景 | everydayfeminism.com

與此同時,男性思維主導的都市規劃往往忽略了女性的需求,尤其是對女性人身安全的特殊考量:空間與空間的功能性以及領域性會特別分明,使得都市規劃以及建築物設計容易產生治安死角。

就拿大家比較熟悉的大學校園來說吧。國內大學的校園普遍佔地面積廣、人煙稀少,部分建築內部結構複雜,夜晚照明不足,這些都是引發女生受害焦慮的關鍵因素。國內某高校的女大學生在接受採訪時,詳細描述了自己對校內不同區域和建築的安全感受:她們認為圖書館、食堂是安全的地方,而對偏僻的廁所、樓梯拐角、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高度警惕。

女大學生們在腦海中普遍存有一張清晰的“認知地圖”。這張“認知地圖”主導著她們的日常生活,標註著她們認為特別容易遭到性侵的場所和時段的地圖。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夜晚的大學校園 | 圖蟲創意

照明、能見度、聲音、路標、警察和管理員等等都是女性重視的公共安全考量因素。而當她們認為公共空間無法掌握且充滿威脅時,就會盡量避免涉足這些空間,使得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受到影響

當男性被社會賦予向外發展的特權時,他們的自我空間就不僅僅只限於私領域,而是擴張到公共領域;現有的社會空間又大多是在男性主導的性別意識形態下設計出來的。兩相疊加使得公共空間變成了“男性的空間”,使得街道不只是大家的街道,而是成為“男性的街道”,女性被排除在外。

而那些在夜晚出行的女性則被汙名化為“不服從或不安於室的女人”,因為她們破化了不成文的規則,越過了“夜晚”的邊界;甚至在她們受到侵害以後還會被指責為在外流連或不正經的女人,好像犯了錯的是她們而不是攻擊她們的男人,她們理應成為“男人的街道”裡男人的獵物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ADL Report

而“獵物”活在“被捕殺”的焦慮下,似乎也就不足為怪了。英國社會地理學家吉爾·瓦倫丁(Gill Valentine) 為了研究針對女性的暴力犯罪的實際分佈,曾在英國雷丁鎮與不同的女性群體一起工作過。她發現,女性普遍認為公共空間對自己來說是危險的,而私人空間則常被描述為女性的安全避難所。這與“男造環境”——男性主導的公共空間不無關係。

當一個公共空間對女性的行為設下重重限制,這個公共空間就名不符實了。我們甚至可以更嚴重的說,當一個自稱“公共空間”的空間不適合特定人士時,這個空間相當於在否定這位人士的公民立場。當大多數公共空間的規劃、建築、設施都是男性思維的產物,女性在這些空間的自主權很顯然被剝奪了

把夜晚歸還給女性

公共空間本不該如此。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英美女性曾經掀起過“奪回夜行權”(Reclaim the Night)運動,為的就是讓女性獲得夜間外出的安全保障。第一場遊行發生在1977年的利茲。當時,一名女性被英國連環殺手“約克郡屠夫”殺害,而警方給出的迴應是讓女性天黑以後不要出門。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奪回夜行權”運動,1978 | Suzanne Lacy and Leslie Labowitz

2017年,印度女性也掀起了類似的活動。印度昌迪加爾的一位女DJ晚上十二點多獨自開車回家,差點遭到了兩個男人的綁架和強姦。幸好警察及時趕到逮捕了嫌犯。其中一名嫌犯的父親是印度政府的高官。事發後,高官接受電視採訪說:“那個女人不應該晚上12點的時候出門,為什麼深夜了她還在大街上開車?那個氛圍本身就不對。我們要懂得保護自己。”

被激怒的印度女性在twitter上刷起了——#AintNoCinderella(我們不是灰姑娘)的話題,並配上自己深夜外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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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參與女性的twitter發言 | bbc.com

一味地叮囑女性通過“不要走小路”,“不要一個人出門”,甚至“晚上儘量不出門”等等來自保,非但不能緩解女性的受害焦慮、對降低女性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收效甚微,反而強化了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意識形態,並且犧牲了女性應有的個人權益。試想,一個即將畢業的女大學生需要去外地參加一個工作面試,卻要糾結一個人趕路住賓館是否安全,那她失去的可能不僅僅是一份工作,更是個人向外發展的大好機會。

更何況,近年來許多研究都發現,所謂的“安全避風港”——家,才是更危險的地方。因為絕大多數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特別是強姦,都發生在私人空間的“家裡”。根據聯合國婦女署的統計,2017年全球有8.7萬名女性被故意殺害,其中一半以上是被親密伴侶或家人殺害的,比如丈夫家暴或者殺女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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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tagram網友的呼籲“我們不需要保護者,我們需要的是盟友” | @ambivalentlyyours

總之,針對女性的暴力之所以發生,不是因為女性不夠小心、不懂得保護自己。女性已經不能夠更小心了。如果再碰到針對女性的惡性事件,還要諄諄教導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一而再地規訓女性,將重點從事件本身及其背後複雜的成因上扯開,不但會加重女性的受害焦慮,更可怕的後果是會強化男權秩序對女性的壓迫和控制,進一步侵蝕女性的生存空間,甚至逐漸將女性排除出公共空間,把女性逼回家中

可當失去了傍身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在家中等待女性的會是什麼呢?

不走夜路,不獨自出門?女性犧牲再多也換不來安全的公共空間

圖 | BBC電視劇《她說》截圖

參考文獻

[1] Pain, R.H., 1997. Social geographies of women's fear of crime. Transactions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pp.231-244.

[2] Pain, R., 2001. Gender, race, age and fear in the city. Urban studies, 38(5-6), pp.899-913.

[3] Weisman, L., 1994. Discrimination by design: A feminist critique of the man-made environment.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4] 陸贄,2019. 南昌紅谷灘殺人事件:女性的受害憂慮與社會信任危機. 公眾號『Her小號』

[5] 周培勤, 2016. 隱形的宵禁: 性侵憂慮和女大學生的校園空間使用. 婦女研究論叢, (6), p.42.

作者:空心二胡,Edan

編輯:雪竹,Mo

一個AI

我替你們先給自己打一個女拳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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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果殼,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如有需要請聯繫sns@guok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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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你有哪些自我保護的絕招?無論男女,快來群落和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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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關於針對女性的惡意傷害事件的報道或討論:

大連一位夜歸女子無端遭受陌生男子惡意暴打,在女子昏厥之際對她進行脫衣猥褻;

太原一女子因拒絕加微信,深夜遭三名男子的當街暴打;

四川巴中一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毆打妻子致死;

鄭州28歲男子多次表白遭拒持刀殺害女同學;

重慶一男子小區車庫刺死一女子......

除了譴責凶手之外,報道或討論的焦點,往往落在“女性該如何自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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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Un Women

其實,不需要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渲染,幾乎每一個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被老師教育“不要一個人出行”,“九點之前一定要回家”,“裙子太短”,“領子太低”——一句話,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成年以後步入社會,這些“訓誡”猶如“隱形的宵禁”,在女性的潛意識中紮根。

不誇張地說,恐懼和焦慮是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保護好自己”當然沒有錯,這些關心和提醒大多也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一味地要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但忽視了惡性事件背後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加劇女性的受害焦慮,還犧牲了女性的個人權益

女性相較男性更高的受害焦慮

——是杞人憂天嗎?

酷熱的夏天想要穿上漂亮又涼爽的吊帶連衣裙,但是一想到地鐵上惱人的目光,還是換上了T恤和牛仔褲;

加班到很晚叫車回家,儘管很困還是強打精神,坐在後排警惕司機的一舉一動;

半夜回到小區,避開幽暗的小路,繞遠走有路燈的地方,看到昏暗的樓梯間和虛掩的門立馬神經緊繃,加快腳步一路小跑直到回到家鎖上門;

好不容易到了週末與朋友聚會,也不敢玩到太晚,到家後不忘掏出手機給朋友發一條報平安的微信......

這些細節都是犯罪學中典型的受害焦慮的表現——情緒或行動上對於犯罪或與犯罪關聯的現象產生的畏懼或焦慮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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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我保護成為女性的日常| alaskaskellum.com

幾乎所有關於受害焦慮的研究調查都發現,女性相較於男性有著更高的受害焦慮。然而,從官方數據來看,女性的高受害焦慮和實際的受害率並不成正比。來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全球202個國家平均78.7%的謀殺受害者都是男性,其中有193個國家的數據都顯示,男性更容易成為謀殺的受害者。

一些犯罪學家認為,女性的恐懼來源於主觀的感覺而非客觀事實,這種恐懼是“非理性”(irrational)的。“非理性”這個說法引起了其他一些學者的異議,他們認為犯罪學家針對女性的研究不夠透徹。

社會學家肯尼思·費雷羅(Kenneth F. Ferraro)提出 “性傷害的陰影”(the shadow of sexual assault)假說。他的研究發現,女性較高的受害焦慮多半來自對於性侵的恐懼。她們意識到其他的犯罪如搶劫、入室盜竊也可能附帶發生性傷害。而性侵會給女性帶來嚴重的不可逆的身心傷害,且基本上都是男性針對女性的犯罪,所以女性的受害焦慮程度才會遠遠地高過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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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漫步於人行道上最害怕的事情=男性入獄最害怕的遭遇” | hisellmart.com

也就是說,女性真正害怕的是針對女性這個性別身份的犯罪。《中國女性安全出行報告》的數據顯示,94%的女性在公共空間遭遇暴力事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大都是性暴力,如性騷擾、分手暴力、強姦等。

還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提出,官方統計犯罪的方法並不明確,很多私下發生的性暴力事件都沒有被曝光,真實的犯罪率應該比官方的數據更高。

空間也被性別化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歐美的女性主義學者們開始為生活在受害焦慮中的女性發聲。英國女性主義地理學家瑞秋·佩恩(Rachel Pain)認為,女性對性暴力的恐懼應該與更廣泛的社會控制問題聯繫起來。這些恐懼根源在於,在社會空間的使用上,男女存在不對等的關係

建築師萊斯利·維斯曼(Leslie Kanes Weisman) 在《設計的歧視——“男造”環境的女性主義批判》一書中提到,男女在空間的使用習慣和行為上有著顯著的差異。男性總是被鼓勵要向戶外發展,女性總是被鼓勵要向室內靠攏;男性總是被鼓勵身體向外伸展,女性則是被鼓勵身體向內收縮;男性被教導要有空間支配力,而女性則是被教導要挪到對自己相對安全的空間(比如地鐵中的女性專用車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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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上常見的情景 | everydayfeminism.com

與此同時,男性思維主導的都市規劃往往忽略了女性的需求,尤其是對女性人身安全的特殊考量:空間與空間的功能性以及領域性會特別分明,使得都市規劃以及建築物設計容易產生治安死角。

就拿大家比較熟悉的大學校園來說吧。國內大學的校園普遍佔地面積廣、人煙稀少,部分建築內部結構複雜,夜晚照明不足,這些都是引發女生受害焦慮的關鍵因素。國內某高校的女大學生在接受採訪時,詳細描述了自己對校內不同區域和建築的安全感受:她們認為圖書館、食堂是安全的地方,而對偏僻的廁所、樓梯拐角、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高度警惕。

女大學生們在腦海中普遍存有一張清晰的“認知地圖”。這張“認知地圖”主導著她們的日常生活,標註著她們認為特別容易遭到性侵的場所和時段的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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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大學校園 | 圖蟲創意

照明、能見度、聲音、路標、警察和管理員等等都是女性重視的公共安全考量因素。而當她們認為公共空間無法掌握且充滿威脅時,就會盡量避免涉足這些空間,使得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受到影響

當男性被社會賦予向外發展的特權時,他們的自我空間就不僅僅只限於私領域,而是擴張到公共領域;現有的社會空間又大多是在男性主導的性別意識形態下設計出來的。兩相疊加使得公共空間變成了“男性的空間”,使得街道不只是大家的街道,而是成為“男性的街道”,女性被排除在外。

而那些在夜晚出行的女性則被汙名化為“不服從或不安於室的女人”,因為她們破化了不成文的規則,越過了“夜晚”的邊界;甚至在她們受到侵害以後還會被指責為在外流連或不正經的女人,好像犯了錯的是她們而不是攻擊她們的男人,她們理應成為“男人的街道”裡男人的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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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ADL Report

而“獵物”活在“被捕殺”的焦慮下,似乎也就不足為怪了。英國社會地理學家吉爾·瓦倫丁(Gill Valentine) 為了研究針對女性的暴力犯罪的實際分佈,曾在英國雷丁鎮與不同的女性群體一起工作過。她發現,女性普遍認為公共空間對自己來說是危險的,而私人空間則常被描述為女性的安全避難所。這與“男造環境”——男性主導的公共空間不無關係。

當一個公共空間對女性的行為設下重重限制,這個公共空間就名不符實了。我們甚至可以更嚴重的說,當一個自稱“公共空間”的空間不適合特定人士時,這個空間相當於在否定這位人士的公民立場。當大多數公共空間的規劃、建築、設施都是男性思維的產物,女性在這些空間的自主權很顯然被剝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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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印度女性也掀起了類似的活動。印度昌迪加爾的一位女DJ晚上十二點多獨自開車回家,差點遭到了兩個男人的綁架和強姦。幸好警察及時趕到逮捕了嫌犯。其中一名嫌犯的父親是印度政府的高官。事發後,高官接受電視採訪說:“那個女人不應該晚上12點的時候出門,為什麼深夜了她還在大街上開車?那個氛圍本身就不對。我們要懂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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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參與女性的twitter發言 | bb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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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近年來許多研究都發現,所謂的“安全避風港”——家,才是更危險的地方。因為絕大多數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特別是強姦,都發生在私人空間的“家裡”。根據聯合國婦女署的統計,2017年全球有8.7萬名女性被故意殺害,其中一半以上是被親密伴侶或家人殺害的,比如丈夫家暴或者殺女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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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針對女性的暴力之所以發生,不是因為女性不夠小心、不懂得保護自己。女性已經不能夠更小心了。如果再碰到針對女性的惡性事件,還要諄諄教導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一而再地規訓女性,將重點從事件本身及其背後複雜的成因上扯開,不但會加重女性的受害焦慮,更可怕的後果是會強化男權秩序對女性的壓迫和控制,進一步侵蝕女性的生存空間,甚至逐漸將女性排除出公共空間,把女性逼回家中

可當失去了傍身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在家中等待女性的會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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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BBC電視劇《她說》截圖

參考文獻

[1] Pain, R.H., 1997. Social geographies of women's fear of crime. Transactions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pp.231-244.

[2] Pain, R., 2001. Gender, race, age and fear in the city. Urban studies, 38(5-6), pp.899-913.

[3] Weisman, L., 1994. Discrimination by design: A feminist critique of the man-made environment.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4] 陸贄,2019. 南昌紅谷灘殺人事件:女性的受害憂慮與社會信任危機. 公眾號『Her小號』

[5] 周培勤, 2016. 隱形的宵禁: 性侵憂慮和女大學生的校園空間使用. 婦女研究論叢, (6), p.42.

作者:空心二胡,Edan

編輯:雪竹,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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