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騙保案庭審次數或增加:受害者家屬今日下午出庭作證

新京報訊(記者 李一凡)按照控辯雙方原約定,今日(7月12日)泰國當地時間9時許,天津男子張凡(化名)被普吉府檢察院指控蓄意謀殺一案,進入最後一次開庭審理。但據庭審旁聽者稱,今日上午,保單等證據的翻譯件出差錯;4名受害者家屬,將於今日下午出庭作證。此外,原定今日做自辯陳述的張凡,亦未能按照原計劃上庭。庭審次數或增加。

2018年10月,死者張英(化名)同丈夫張凡攜女兒一同去普吉島旅遊,隨後被發現死亡。事發後,張凡被泰國警方控制,他向警方承認自己殺妻。張英家屬稱,張英生前被投保十餘份保單,保險金額達3000多萬元。關於保險的問題,張凡表示“不知道”。2018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對張凡涉嫌保險詐騙立案偵查,並已於今年2月將保單、打賞主播等證據,提供給原告方。

7月5日,此案在普吉府法院第一次開庭。原告代理律師方文川出庭作證、闡述和解釋案情,並提交了由天津警方補交的證據材料,包括紙質和電子保單複印件共計11份、偽造收入證明、保險單上受害人簽字法律鑑定報告、及福建一個網紅主播給天津警方的口供記錄,“被告人打賞她的金額高達40多萬元。”

庭審前四日,原告代理律師方文川、其助理章紅媛,偵辦此案的普吉警方,屍檢法醫、酒店員工等依次出庭,就案件事發經過及偵辦環節,進行當庭口供、作證。

新京報記者從一名旁聽今日庭審的人士處獲知,方文川律師助理章紅媛仍在就保單等證據的翻譯件,進行作證、陳述。因有翻譯件出現差錯,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不依不饒”。

第一日開庭時,方文川律師舉證稱,被告人張凡殺妻“為騙保”,以佐證檢方指控的蓄意謀殺罪,而按照泰國刑法,該罪名最高量刑為死刑。當庭,被告人辯護律師進行了反駁,對張凡進行非故意致人死亡罪,進行辯護。

新京報記者還獲知,此次庭審,除了受害者張英的父親張仁儉、母親湯玉娥參與,還有其他兩名親屬,作為原告證人出席。一名家屬告訴新京報記者,今日下午,他們4人將出庭作證。

根據泰國《刑法》規定,被告人張凡必須在5天的庭審日裡,“每庭必到”,法院為其指派中文翻譯,參與庭審。按照原安排,涉案男子將在今日獲得發言機會,上庭做自辯陳述。

不過,這一日程安排,或因原告方證人出庭人數眾多,或增加庭審次數。

新京報記者 李一凡

編輯 李劼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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