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頓操作猛如虎,“輔警”罰完一百五,公訴'

"

今年4月,駕駛電動三輪車的劉某在十字路口被攔下了。一位“輔警”走上前,自稱來自交通警察大隊某中隊的陳某,他說:“你的電動車燈不亮,要被處罰。”

劉某將“輔警”陳某帶到了附近的市場,從自己姑姑李某處取了100元現金交給陳某。

"

今年4月,駕駛電動三輪車的劉某在十字路口被攔下了。一位“輔警”走上前,自稱來自交通警察大隊某中隊的陳某,他說:“你的電動車燈不亮,要被處罰。”

劉某將“輔警”陳某帶到了附近的市場,從自己姑姑李某處取了100元現金交給陳某。

一頓操作猛如虎,“輔警”罰完一百五,公訴

陳某得手後,他又在該市場對面再次冒充輔警,攔住正在駕駛電動三輪車的楊某,以其沒有隨身攜帶駕駛證為名要求其交納罰款100元,楊某拒絕交錢並要求陳某提供收費發票,陳某便拔下其三輪車鑰匙,楊某被迫交給陳某現金50元。

後經他人舉報,陳某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刑事拘留。經查證,陳某隻有初中文化程度,是無業人員。目前,陳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佛山市南海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說法

冒充輔警的陳某被抓捕歸案,所犯的“招搖撞騙罪”,究竟是個什麼罪呢?

我國《刑法》規定,招搖撞騙罪指的是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的行為,而這種行為也將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動。其中,“招搖撞騙”可不僅僅指的是騙取錢財,如騙取愛情、職位、榮譽、資格等,都屬於“招搖撞騙”的內容。

在這個案件中,陳某本身並不是真正的執法人員,也並非真正的“輔警”,他只是一個無業遊民,但冒充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從而騙取了劉某、楊某共計150元的“罰款”。也就是說,他不僅冒充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而且利用了該身份從被害人那裡騙取了非法利益,導致被害人在經濟上蒙受損失。

"

今年4月,駕駛電動三輪車的劉某在十字路口被攔下了。一位“輔警”走上前,自稱來自交通警察大隊某中隊的陳某,他說:“你的電動車燈不亮,要被處罰。”

劉某將“輔警”陳某帶到了附近的市場,從自己姑姑李某處取了100元現金交給陳某。

一頓操作猛如虎,“輔警”罰完一百五,公訴

陳某得手後,他又在該市場對面再次冒充輔警,攔住正在駕駛電動三輪車的楊某,以其沒有隨身攜帶駕駛證為名要求其交納罰款100元,楊某拒絕交錢並要求陳某提供收費發票,陳某便拔下其三輪車鑰匙,楊某被迫交給陳某現金50元。

後經他人舉報,陳某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刑事拘留。經查證,陳某隻有初中文化程度,是無業人員。目前,陳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佛山市南海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說法

冒充輔警的陳某被抓捕歸案,所犯的“招搖撞騙罪”,究竟是個什麼罪呢?

我國《刑法》規定,招搖撞騙罪指的是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的行為,而這種行為也將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動。其中,“招搖撞騙”可不僅僅指的是騙取錢財,如騙取愛情、職位、榮譽、資格等,都屬於“招搖撞騙”的內容。

在這個案件中,陳某本身並不是真正的執法人員,也並非真正的“輔警”,他只是一個無業遊民,但冒充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從而騙取了劉某、楊某共計150元的“罰款”。也就是說,他不僅冒充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而且利用了該身份從被害人那裡騙取了非法利益,導致被害人在經濟上蒙受損失。

一頓操作猛如虎,“輔警”罰完一百五,公訴

那麼有的同學可能會問,就騙了150元難道也能被定招搖撞騙罪?

其實,本罪屬於行為犯,也就是說只要行為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原則上就應當以犯罪論處,應當立案偵查。換言之,這種招搖撞騙的行為侵犯的不僅僅是被害人的經濟財產,而且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社會影響惡劣。出於對這個方面的考慮,即使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很小,這個罪名依舊成立。

而依照《刑法》的量刑標準,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則依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

最後給大家來一段“freestyle”,提醒大家“做自己,別演戲”。

聽說警服很帥,

穿上人見人愛,

可是有人不軌,

想要憑此騙財,

檢察望你善良,

否則法網撒來!

來源:南海檢察微信(ID:nanhaijiancha)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