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武大郎西門慶林沖宋江的家產和日常消費,會得出怎樣的結論?

提起西門慶,人們就會想起五個字:西門大官人。而從西門大官人,我們又會想到鄭大官人鄭屠。一個殺豬的屠戶也能被稱為大官人,氣得提轄魯智深火冒三丈:“腌臢潑才,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鎮關西!”這時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如果不以另一本描寫西門慶潘金蓮李瓶兒龐春梅“愛情故事”的那本書為標準,而是單用水滸原著來比較,豹子頭林沖及時雨宋江西門慶武大郎,這四個人相比誰更有錢?比較之下會得出一個很無趣的結論——之所以說無趣,是因為這結論十分的不美好。

比較武大郎西門慶林沖宋江的家產和日常消費,會得出怎樣的結論?

​首先我們要說明一點,武大郎雖然並不窮,但是也沒有太多錢。如果比身價,可能最窮的一位就是武植武大郎了——他比西門慶還差那麼一點點。

有人說在宋朝實在是太好生活了,武大郎這個賣炊餅的,能娶潘金蓮那樣的美嬌娘,在陽谷縣城鬧市區還有個二層小樓,平時酒肉不斷,雖非鉅富,但也小康。

細看原著我們就知道,武大郎確實不窮。與兄弟武松相見,也能輕鬆置辦酒肉果品,而且是每頓飯有酒,每天有茶,要知道在唐宋時期,茶是煮來喝的,也是很貴的,要有錢有閒肚裡有油水的人才能喝。

為了抓西門慶與潘金蓮的現行,武大郎也對鄆哥出手也比較大方:“我有數貫錢,與你把去糴米。”在宋朝一貫錢至少能買一石大米(米石不過六七百《宋史·食貨志》)。武大郎隨隨便便就能拿出幾貫錢,說明他衣食無憂手頭活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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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就此說武大郎很富有,卻也不準確,因為他沒有最重要的一樣東西,那就是房子。武大郎是有個二層小樓,但那房子不姓武也不姓潘,而是租來的,這一點武大郎告訴過武松:“在清河縣住不牢,搬來這陽谷縣紫石街賃房居住。”在任何朝代,只要肯吃苦挨累,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子都不難。因為唐宋元明清的官府,並不指望靠賣地皮來給官老爺們發俸祿,所以房價比建材加人工費的總和高多少,也是有一定限度的。

武大郎不是十分富有,挖了武大郎牆角的西門大官人就有錢嗎?當然也不是,因為細看水滸原著我們就會知道,他其實也就是一個比較能裝的小店主而已,西門慶這個大官人的含金量,跟只管三五個人的“某總”一樣:一場車禍,被撞的十個人中有九個可以被稱為“總”,開著的那個可能是“副總”。

咱們來看看西門慶的履歷和家當:“原來只是陽谷縣一個破落戶財主,就縣前開著個生藥鋪。”西門慶還有個兼職(專在縣裡管些公事,與人放刁把濫,說事過錢。也就是原被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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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細看來,西門慶的生活水平真的不是很高,他居然還欠著王婆的茶錢:“王乾孃,我少你多少茶錢?”吃酸梅湯還特別叮囑:“最好多加些酸。”吃和合湯也是欠賬:“乾孃記了帳目,明日一發還錢。”

從西門慶喝茶、酸梅湯、和合湯這三件事中,我們就能看出西門慶就是個花架子——真正有檔次的人不會到王婆這樣的大排檔吃東西,身邊連一個服侍的小廝都沒有。

大家都知道,看一個人是否上檔次,一定要看他跟什麼人交往。王婆以保媒拉縴開茶坊謀生,西門慶經常來消費並混得很熟,而且一口一個“乾孃”叫著,由此可見西門慶僅比武大郎強點不多——起碼武大郎能掏出銅錢來結賬。

西門慶想收買王婆並進而拿下潘金蓮,“去身邊摸出一兩來銀子”,而且這一兩銀子還包括償還原先欠下的茶湯錢。西門慶許諾事成之後“便送十兩銀子與你(王婆)做棺材本”——這在西門慶和王婆眼裡是下了本兒,但是武松把一千貫賞錢分送眾獵戶的時候,連眉頭都沒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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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西門慶真是一個財大氣粗的大官人,那麼王婆根本就不敢這樣說話:“我知你從來慳吝,不肯胡亂便使錢。”而被王婆藐視嘲諷推脫欲擒故縱之後,西門慶不生氣而下跪(西門慶便跪下道:“乾孃休要撒科,你作成我則個!”)。

從上面幾件事我們可以看出,西門慶就是個做小買賣有點小錢的小店主,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證明了西門慶確實沒錢:第一,他跟潘金蓮約會的地點居然是武大郎的家,而且門外連個把風的僕人都沒有;第二,害死武大郎之後,他給何九叔的封口費,居然只有區區十兩白銀。

這時候有讀者可能會問了:既然西門慶沒有多少錢,又怎麼能把陽谷縣衙上下都買通了?這時候我們就要說一個很多人不喜歡的現實了:永遠不要高估縣令押司獄吏的道德水準。不止是宋朝,不止是陽谷縣,不止是縣令押司獄吏,收買一個吃朝廷俸祿的人,都很便宜——他們是見錢就收積少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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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輒成百上千乃至上萬兩金銀的,那得是盧俊義那個級別的財主送給樑中書那樣的州府級別的老爺的。

這時候我們就能看得出來,西門慶就是一個比較能裝的破落戶,他跟林沖宋江這樣的人根本就沒法比。

林沖是有自己宅院的,吃飯也決不去大排檔,他跟虞候陸謙吃飯,去的是有名的“樊樓”,坐的是單間,“取兩瓶上色好酒,希奇果子按酒”。林沖一擲千金買寶刀(一千貫),這筆錢能把西門慶家的牆角旮旯都掃淨了,也拿不出來。

比較武大郎西門慶林沖宋江的家產和日常消費,會得出怎樣的結論?

​最後咱們再來看鄆城縣押司宋江,“端的是揮霍,視金似土。”十兩銀子在他眼裡就是毛毛雨,對素不相識的閻婆惜,一出手就是十兩白銀。笑納了整個閻婆惜之後,“討了一所樓房,置辦些家火什物……沒半月之間,打扮得閻婆惜滿頭珠翠,遍體綾羅……連那婆子,也有若干頭面衣服,端的養的婆惜豐衣足食。”

宋江收買李逵,半天之內就拿出白銀八十兩。即使是宋江一個人去潯陽樓,也要“去靠江佔一座閣子裡坐了,一樽藍橋風月美酒,擺下菜蔬,時新果品、按酒,列幾般肥羊、嫩雞、釀鵝、精肉,盡使硃紅盤碟。”

比較武大郎西門慶林沖宋江的家產和日常消費,會得出怎樣的結論?

​不好多寫了,但是把林沖宋江西門慶武大郎放在一起一比較,我們就會發現一個有趣或不那麼有趣的問題:要論家產和消費水平,宋江強於林沖,林沖強於西門慶,西門慶又強於武大郎。

腳踏實地憑手藝賺錢的武大郎不如開藥店而且跟官府有點關係的西門慶;西門慶雖然蠅營狗苟見錢就收,但他也要上下打點,該花的不能不花,身家與八十萬禁軍教頭之一的林沖根本就沒法比;林沖雖然拿著固定俸祿,或許還有些常例錢鈔可拿,但是與掌握鄆城縣實權的押司宋江也是小巫見大巫。

這時候我們就會得出一個極其無趣的結論:在宋朝(僅僅說宋朝),實幹的比不過耍滑的,烏紗帽和官印才是最好的商品,再大的財主,家裡的銀子也多不過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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