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耕地,強拆6處非法佔地的養豬場

孝昌 合作社 建築 楚天都市報 2019-06-10
保護耕地,強拆6處非法佔地的養豬場

楚天都市報6月9日訊(記者餘皓 通訊員汪新元 許傑)今日,記者從省高院獲悉,為切實保護耕地,孝昌縣法院聯合多部門強制拆除違建的6處圈舍。

5月27日至31日,孝昌縣人民法院聯合縣國土規劃、公安、鄒崗、陡山政府等多個部門開展執行行動,依法對轄區六處非法佔地的養豬場進行強制拆除。此次聯合執行行動,共強制拆除違法建築面積達8000餘平方米,為切實保護耕地,共創孝昌美好鄉村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7月,某合作社未經批准,投資達500萬元擅自佔用基本農田建養豬場,非法佔地面積6畝。孝昌縣國土資源局經查明,確認此處為違法佔地,應當予以行政處罰。2017年12月,縣國土資源局向合作社進行聽證告知,合作社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聽證、陳述、申辯意見。縣國土資源局遂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合作社15日內拆除非法違建,恢復土地原種植條件。

2018年1月,孝昌縣國土資源局向合作社下達行政處罰履行催告書。期限到期後,合作社既沒有申請行政複議,又沒有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義務,也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無奈之下,縣國土資源局向孝昌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保護耕地,強拆6處非法佔地的養豬場

2018年8月,孝昌縣法院經審查認為,縣國土資源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在行政主體、行政權限、行為依據方面合法,合作社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在法定期限內既沒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後又不自動履行處罰決定書所確定的義務,對縣國土資源局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裁定準予強制執行。縣法院依法向合作社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執行法官多次聯繫合作社負責人,對其進行教育勸導,耐心講解違法行為的嚴重後果,合作社故意推諉拒絕搬離。

保護耕地,強拆6處非法佔地的養豬場

5月27日上午8點,在陡山執行現場。為使執行行動順利進行,維護司法權威,孝昌縣法院制定了詳細的執行預案。本次強制執行共出動9輛執法車輛,出動執行人員和司法警察15名,公安特勤30名。同時為防止意外,還聯繫了消防車、救護車現場待命,挖掘機開進現場後,在強大的壓力面前,合作社負責人最終選擇了配合拆除。

5月29日,在鄒崗執行現場,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一女性家屬,躲進涉案的房屋中,企圖阻撓執行。執行法警果斷出擊,將其控制出執行現場,並安撫好其情緒,防止其對執行過程進行阻攔。在主辦人的耐心說理下,該被執行人家屬最終放棄阻攔法院拆除。

截止5月31日,孝昌縣法院執行局共組織聯合執行行動4次,強制拆除違法佔地建築物六處。在執行現場,執行幹警嚴格按照“依法執行、規範執行”的要求開展行動,全程使用單兵設備和執法記錄儀,行動果斷、反應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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