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於在縣城區開展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的通告

襄垣 交通 山西 刑法 山西新聞網長治頻道 2019-06-09

為積極創建全國、省級文明城市,進一步規範縣城交通秩序,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城市提檔升級工程總體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規定,我大隊決定從即日起在縣城區內開展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縣城區內停放車輛應按以下規定有序停放

(一)縣城內主次幹道施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車輛必須有序停放在泊位以內。在設置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禁止任何車輛隨意停放。

(二)停放在泊位內的車輛必須按行車方向靠右有序停放,停車時車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騎壓泊位標線,嚴禁逆向停放。

(三)人行道、盲道禁止任何車輛隨意停放。

(四)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將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挪作它用或長時間停放車輛。

二、公共汽車不得到站不停或在規定上落點範圍外停車上下客,嚴禁在停靠點滯留待客。

三、出租汽車不得在交叉路口、道路中間、公共汽車停靠站內以及交通繁忙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四、凡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按以下規定進行查扣、處罰。

(一)對牌證齊全的車輛,交警部門將採取相機拍攝或高清監控視頻抓拍等進行依法查處,並對違法亂停車輛在媒體予以曝光。

(二)對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故意遮擋號牌、無牌、報廢、套牌、假牌、未按規定參加年檢及其他嚴重交通違法的車輛將依法採取拖移、暫扣等強制措施。

(三)車主或駕駛人須在15日內持違法停車告知單和相關證件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違法處理大廳接受處理。

五、對拒不服從管理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襄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9年06月05日


(來源:襄垣交警大隊)

(責任編輯:張文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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