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決定,湘潭市委巡察辦面向市直使用行政編制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
選調科員2名。
二、報考條件
(一)政治可靠、信念堅定,忠誠、乾淨、擔當,公道正派,嚴謹務實;
(二)綜合素質較高,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表現好;
(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身體健康;
(四)具有公務員身份,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一)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的;
(二)違規進入機關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三)曾受黨紀政務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與湘潭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巡察機構、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有應迴避親屬關係(包括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係),或按其他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五)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8月7日。
2.報名地點:報考人員到湘潭市委巡察辦組織宣傳科(湘潭市嶽塘區雙擁中路1號市委大樓309室,聯繫電話(傳真):0731-55577616)報名。
3. 所需資料:(1)《湘潭市委巡察辦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2)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張(附電子版);(3)畢業證、學位證或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4)其他相關資料等。所有材料請使用A4紙打(復)印。
(二)資格審查
湘潭市委巡察辦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後,由湘潭市紀委組織部進行復審。審查合格人員接到考試通知後,憑身份證原件到湘潭市委巡察辦領取筆試准考證。
(三)考試、體檢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不低於3:1。考試分筆試和麵試,採取百分制,筆試和麵試成績各佔50%。①筆試。考試內容為政治理論、公共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②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口頭表達能力和形象氣質。根據筆試和麵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有體檢不合格者,按成績排名先後依次遞補。筆試、面試、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面試結果及擬調入人選均及時在相應的範圍內進行公示。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考察。對基本情況不實、資格審查不符及政治表現不好的對象,取消其選調資格。替補人員按綜合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並按規定的程序對其另行體檢和考察。確定人選、辦理調入等事項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湘潭市委巡察辦負責解釋。
附:湘潭市委巡察辦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http://d1zk.hnmsw.com/d1zk_news.php?positionID=5897)
湘潭市委巡察辦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