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修地鐵但請讓我們活” 西安勞南站停業商戶追問補償款下落

西安 第四軍醫大學 租房 陝西 法律與生活 2019-04-10

本刊記者 佟威 薛京

西安地鐵因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銷售3800餘萬元不合格電纜問題備受全國關注,3月29日奧凱公司負責人被判無期徒刑。與此同時,西安地鐵所涉又一事件,進入了《法律與生活》記者的視野——西安地鐵5號線與6號線交匯站勞動南路站(簡稱“勞南站”),因房屋徵收中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去向成謎,遭到商戶舉報。

3月27日,記者來到西安市碑林區和蓮湖區,深入調查這起事件的前因後果。

拆遷徵地中的商戶損失怎麼辦

2016年5月25日,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下發碑房徵告字【2016】3號文,決定對“東起第四軍醫大學友誼西路辦事處大門以西,西至勞動南路,南起南二環,北至西北工業大學南門”地塊進行徵收,用於地鐵5號線的建設。

“支持修地鐵但請讓我們活” 西安勞南站停業商戶追問補償款下落

(碑林區政府徵收通告)

上述徵收範圍中,涉及商戶的地塊共計5.7畝,對外宣稱是糜家橋村集體土地,當時土地上已經被馬某和鄭某兩人建成房屋大約8200平方米,由於對商戶出租,共涉及商戶20餘家。

從2016年3月份開始,地鐵建設單位西安市政道橋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市政道橋公司”)對5號線勞動南路站進行施工,並陸續對商戶門口的道路及人行道進行圍擋,至2017年3月14日徹底圍死,最北端只保留了2.5米人行道可供行人行走,嚴重影響商戶經營。

多名商戶反映:因不具備經營環境和條件,打算放棄這裡重新選址。但2017年4月,碑林區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下稱“徵收辦”)和施工單位向商戶們表示,最遲2017年6月底,該地塊房屋就會進場拆遷。但直至2018年3月28日,徵收辦和糜家橋居委會才組織評估,開始正式徵收。

在被圍擋的這兩年多的時間裡,沿街大部分商戶經營慘淡,損失慘重。在此期間,商戶多次找到市政道橋公司和徵收辦,要求對經營損失進行部分補償,均遭到拒絕。

2019年3月29日,記者來到西安市政道橋建設有限公司,該公司一位副總告訴記者:地鐵修建的圍擋確實對沿街商戶的經營有影響,但是國家沒有明文規定對圍擋損失進行賠償,地鐵是公益事業,這(圍擋補償)口子不能開,要是開了,全中國的老百姓都站出來(要這部分錢)了。

對此,商戶們心裡一直有個疑問:在西安,因為修建地鐵就可以恣意圍擋?就可以“合法”地圍死合法經營的商戶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合法經營的商戶的合法權益就不受保護?

更讓商戶們氣憤的是,碑林區徵收辦和糜家橋居委會從來沒有給商戶們出示過任何徵收協議、補償標準、評估標準等相關文件,卻強行將部分商戶在租用期內的商鋪進行評估和拆毀。

在碑林區政府的徵收公告附件裡,商戶們發現第八條明確規定了臨時安置補償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等內容:徵收營業、生產加工業房屋的,每月支付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0.35%的臨時安置補償費;超過補償協議約定過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每月按原標準的2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償費。停產停業損失按房屋評估價值0.1%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逾期也按原標準2倍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2018年4月13日,碑林區六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商戶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搬遷並騰退房屋。大部分商戶都按照政府要求徹底關門停止了經營,但是因為徵收補償並沒有進行商談,不符合“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所以也沒有商戶騰退房屋。直到2019年3月17日,碑林區政府多部門對最後一家商戶進行了強制拆除,商戶們在近一年的時間裡,一直耗費著財力和精力。

據一位商戶計算:從2016年5月至今,其所租房屋總面積近1000平方米,這兩年的停產停業損失已經近百萬,租房合同終止日期是2020年5月,還有超過400萬的兩年預期收益。

“如今不僅沒有得到任何補償,更是賠得傾家蕩產了!”這位商戶稱:“我們支持修地鐵,但請讓我們活!”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失蹤

3月28日上午,記者來到糜家橋居委會。居委會副主任胡建安告訴記者:現在已經撥付1.1億元,其中8000萬元已經用於給居民分紅,剩下3000萬有部分用於裝修評估的補償,剩下的村裡自留用於其他方面開支。居委會主任沙根定也對記者說:“我們得到的只是徵收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的錢,還有一點零頭用於裝修補償,總共是1.74億元多一點,再沒有收到其他任何補償。”但當記者要求查看相關文件和補償標準時,遭到了沙主任的拒絕。

那麼,臨時安置補償款和停產停業損失款究竟有沒有呢?記者多次來到碑林區住建局和徵收辦,都未見到主管領導,工作人員留下電話後,稱會向領導彙報,然後給記者打電話,但兩天時間裡,記者未收到任何回覆。

3月29日下午,在碑林區委宣傳部的協調下,記者第四次來到碑林區住建局,見到了一位陳姓主任,當問到是否有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款等款項時,陳主任明確答覆:“有”。這與糜家橋居委會沙根定主任的說法大相徑庭。

該筆款項究竟有沒有?如果有的話去了哪裡?住建局陳主任未向記者提供相關標準和款項撥付情況。

3月30日上午,記者聯繫了負責勞動南路片區負責徵收工作的武雙寶,再次確認了存在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款的情況。

隨後的一個多星期時間裡,記者又多次聯繫碑林區徵收辦,徵收辦工作人員先是說下週三(4月3日)接受採訪,領導因為天津市駐西安辦事處的拆遷問題要去天津市出差,隨後又在4月3日記者聯繫採訪時表示:明天我們領導才能接受採訪。然而,從聯繫採訪到記者發稿已有半個月的時間,碑林區徵收辦對記者的採訪只是一次次推諉,拒絕出示任何徵收手續和文件協議等相關材料。

“支持修地鐵但請讓我們活” 西安勞南站停業商戶追問補償款下落

(位於富海明都酒店的碑林區地鐵五、六號線徵收辦)

土地重複徵收涉嫌國有資產流失

在隨後的調查中記者發現,此次西安地鐵5號線勞動南路站共徵收糜家橋居委會土地5.7畝,而有人舉報稱其中只有2.3畝屬於糜家橋居委會集體土地,另外3.4畝是屬部隊徵地時一併徵用的代徵路、綠地,產權歸屬西安市政公用局。

3月28日下午,記者來到西安市國土局蓮湖區分局,該局建設用地科師科長向記者介紹:該地塊的立項、徵收等手續並沒有通過蓮湖分局,地鐵辦有專門負責國土徵收的部門,蓮湖分局並沒有插手該地塊的徵收。

3月29日上午,記者又輾轉來到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該局一領導告訴記者,現在市政公用局已經改制,具體底案應該去保億隆基中心二樓找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下稱“西安市城管局”)的馮處長幫助查詢。

在保億隆基辦事大廳,記者在西安市城管局的幫助下,見到了分管代徵路和綠地檔案管理的王所長,王所長向記者介紹:對於糜家橋居委會這塊代徵路的情況,我們早就進行過查詢,2007年以後的代徵土地已經全部移交給市政公用局,但該地塊是在2007年以前由部隊進行的代徵,所以並沒有移交,可以肯定的是,已經徵收的土地,不會返還給村集體,其土地性質就是國有用地,而不是集體土地。

3月29日下午,記者又趕到第四軍醫大學友誼西路辦事處,因已接近下班時間,門衛工作人員把了解該地塊徵收情況的辦公室範主任電話告知記者,電話中範主任向記者介紹:我是1989年參加工作的,這個地塊是1979年部隊進行的代徵,當時負責代徵的領導已經90多歲,現在正在第二幹休所退休養老,地籍資料已經移交給第四軍醫大學的營房管理部門了。

由此可以確定,地鐵部門徵收的糜家橋居委會這3.4畝土地已經被部隊徵收為國有用地,只是沒有移交給市政公用局,地鐵對糜家橋居委會這部分地塊的徵收屬於重複徵收,鉅額徵收補償款被非土地所有人領取更是涉嫌國有資產的流失。而在該3.4畝地塊上建房出租的馬某和鄭某,至今已經經營了約30年的時間,他們與糜家橋居委會之間的關係不得而知。

對此,糜家橋居委會主任沙根定表示:這麼多年這塊土地就是我們糜家橋的集體土地,如果產權是部隊的,部隊怎麼不來要錢,而是把錢給我們糜家橋居委會呢?

修建地鐵時的圍擋已經讓商戶們損失慘重,而應得的補償又得不到,讓商戶們徹底陷入絕境。其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款去了哪裡?3.4畝地塊的產權到底歸屬哪裡?對於此事的進展情況,本刊將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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